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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政治学说的内在矛盾

2018-02-12陈晓平

社会科学 2018年12期

陈晓平

摘 要: 霍布斯的政治哲学的诱人之处是对契约伦理学的论证,其恼人之处是他建于契约论之上的君主论的政治主张。霍布斯宣称,当一个社会没有绝对权威的时候,人们便处于“每个人对每个人作战”的“自然状况”。为了结束这种自然状况,人们需要订立社会契约,把除生命权以外的所有权利让渡给国家主权的代理人即君主。导致这种不当结论的根源在于他关于人性的不当假设,即只看到人类对物质财富的贪婪,而忽略了人类对精神财富的追求;只看到人类对死亡的恐惧,却忽略了人类对失去自由的厌恶。与之相比,亚里士多德对人性的理解更为健全,相应地,其政治哲学也更为合理。

关键词: 霍布斯;亚里士多德;契约论;君主制;正义

中图分类号:B51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8)12-0099-11

7世纪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以其著作《利维坦》( Leviathan ,1651年)而著称于世。“利维坦”一词是从圣经里借用来的,表示一种力量无穷的巨兽。在霍布斯看来,国家就是人间的一个巨兽即人间利维坦,既可怕又可爱。可怕之处在于它看上去力大无比,可以吞噬任何个人;可爱之处在于,它实际上是每一个人的保护神,它让人们生活在一个有序的社会中,生命安全得以保证。从原则上讲,把国家看作既可怕又可爱的“利维坦”并不为错,但关键在于“可怕”和“可爱”的内涵是什么。就霍布斯给出的解释而言,他所说的利维坦是不可取的,因为那是一个君主专制的国家。不过,饶有趣味的是,霍布斯笔下的君主制国家不是强加给人们的,而是通过丝分缕析的论证展现出来的,具有一定的说服力或诱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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