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公共性:西方理论与中国经验*
2018-02-10张晓星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国家
■ 黄 艾 张晓星
一、传媒公共性的“前世”与“今生”
当哈贝马斯将现代性指称为一项未竟的事业,传媒公共性的实现无疑是其蓝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也成为了以“现代化”事业为己任或者视“(西方)现代性”为社会进步基准的诸多传媒学者的理论研究原点;而今无论传媒技术如何日新月异,谈及公共性的议题似乎就绕不开“公共领域”的概念。
实际上,探讨传媒公共性的历史源远流长,其研究脉络也更为错综复杂。从埃德蒙·伯克最先提出的“第四权”概念到加布里埃尔·塔德将报刊视为公众的“精神纽带”;从李普曼在《公众舆论》中批判大众传媒炮制刻板印象与“拟态环境(pseudo environment)”,到以杜威、库利与帕克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强调新闻媒体要超越信息传递者的角色、通过促成集体行动来实现公共利益①,再到由哈钦斯委员会提出、后在《报刊的四种理论》中盖棺定论的“社会责任理论”以及由其衍生出的“看门狗”理论。由此我们不难看出,传媒公共性的探讨发轫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转型时期,反映了资产阶级传播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争夺文化领导权的需要。在工业革命达到高潮、西欧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组织形态从共同体(Gemeinschaft)向社会(Gesellschaft)剧烈转变的过程中,关于新兴社会如何凝聚的疑问以及对于高度集中的“乌合之众”的恐慌使得这一议题得以进一步发酵。之后,随着资本主义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以及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大量欧洲移民涌入美国,面对文化差异、种族冲突等矛盾,芝加哥学派基于勒庞、塔德、西盖勒等欧陆理论家关于“大众”的既有探讨,将跨文化语境下共同体营造的议题引入传媒公共性的框架之内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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