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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即是祷告

2018-02-08朱浩

读读书 2017年4期
关键词:沃什格非阿巴斯

朱浩

绝对纯粹的专注即是祷告。

——西蒙娜·微依

《最接近生活的事物》

这本书的扉页上写着“艺术是最接近生活的事物,它是放大生命体验、把我们与同伴的接触延展到我们个人际遇以外的一种模式。”(乔治·艾略特)该怎么理解这句话呢?这句既凝练又直白的经验之说,看起来既是这本书的题目来源,也是这本书的目的。由此伍德设计了“为什么?”、“严肃的观察”、“物尽其用”、“世俗的无家可归”这四个章节来给出他对“艺术是最接近生活的事物”这句话的理解。此处的“为什么?”更多指涉的可能是小说的“目的论”。不仅仅是为什么读小说,更应该是小说为什么。在伍德的经验世界里,小说当然有类似宗教的“问题意识”,也有着宗教般的“救赎力量”(他没有明说)。“宗教里的危险之处,恰恰是小说的构造肌理。”这句话算是伍德对小说为什么的最彻底的交代了。米沃什在《特殊时刻》里说,“这是悠久的宗教史,一个特殊的时刻!上天授意,要使布道文和神学论文的刃口不再锋利,只留下诗作为思考终极问题的人们表达意识的工具。”在詹姆斯·伍德的意识里,这句话中肯定还要加上小说。

《远山淡影》

石黑一雄最早是被作为英国文坛的“移民三雄”被我接受的,他的个人面目对我而言并不清晰。相较于奈保尔和拉什迪,他显得有点“隐逸”。他并不像另外两位有一部“爆炸性”的作品或者有一件“爆炸性”事件,名声早早超越文学之外;包括这次获诺奖,围绕石黑一雄的讨论和热闹看起来也很少。从这样的观感出发,去读《远山淡影》,你会觉得他好像把一切都说了,一切好像都没说。作为他的处女作,《远山淡影》这本小说的起点非常高,甚至可以看到这个作家后来创作力上的“弹性”。他的技术能力和美学天赋在这本书里已经有了充分的施展,那些似是而非的情节控制,那些留白,那些空洞和毁灭、那些多层次的命运呈现……都在“远山淡影”般的叙述节奏里被道出。读到这部小说,你会更加确认“小说来自于历史的缺陷”这句的真理性。读这部小说,你可以感觉到战后日本的身影。而这样的“身影”是你在其它题材著作中看不到的。

“灵魂的天然祷告者:专注力”(本雅明)。对,看石黑一雄的相片,会看到“专注力”。

《乡村生活图景》

奥兹是一个“可怖”的作家,至少写《乡村生活图景》的这位奥兹是。在这本书里的几个短篇中你都能感受到那种“可怖”的氣氛,到最后两则故事,《歌》和《彼时一个遥远的地方》时,这种“可怖”的气氛达到了令人寒冷的程度。詹姆斯·伍德说“测试文学价值的一个极好的方法,是看一位作家写的句子或意象或短语,能不能在你沿着街道走时未经召唤就浮现在你的脑海里。”我觉得这个方法还不彻底,更好办法的是看一位作家写的句子或意象或短语能否更换你看世界的“眼睛”,能否唤醒你心中的“可怖感”——故乡记忆的重新的开掘,对人的感受的重新校准,那些已故的乡亲在你心中又活过来……这些都会让我们身陷一种“陌生”和“可怖”之中。

如果有人想在《乡村生活图景》里读到刺激的故事,那肯定会失望。这本书里的所有故事看起来都像在一天之内发生的,并且似乎是不同的人演绎的同一个故事。这些故事不会让缺乏耐心的人追问:然后呢?如果你做好准备,在这些故事里你读到的将是你自己。这些在以色列的小乡村特里宜兰发生的事,其实也早就密植在你的生命经验中。奥兹笔下的这些故事为你重新建立了一座你所出生的那个村庄,这座村庄的丰富性是你从未意识到的。

《一只狼在放哨——阿巴斯诗集》

阿巴斯的诗歌的好懂,首先来自于他对诗的观念。只要读上十几首他的诗,你就会感觉到他始终对存在保持惊奇的感觉。这就是他在《樱桃的滋味:阿巴斯谈电影》中所说的,诗无处不在,只需睁开眼睛。对于阿巴斯来说,诗歌首先不是一个技艺层面的事情,它更多的应该是“眼睛的技术”,所以我们会看到例如“一匹白驹在雾中出现,又消失到雾里去:一座被白雪覆盖的墓园,而白雪只在三个墓碑上融化:一百名士兵在月光之夜走进他们的兵营;”这类充满视觉表现力的诗歌。阿巴斯凝视他所看到的“存在”,并且突然理解了这样的存在是什么。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诗歌所流溢出的理解的力量,不仅仅来自于那些意象的发现,也来自于结构。对,阿巴斯的诗歌里也有结构的营造。

《路边狗》

盛誉满身,著作无数……这些会不会成为一种写作的障碍,尤其当一个写作者来到他的暮年。这个时候的写作会不会滑人一种机械或者“生理反应”?他写得那么好,还能找到新兴奋吗?毕竟,犹若保罗·策兰、贝多芬等少数几位在暮年之时还能发展出萨义德所谓的“晚期风格”,实属奇迹。这本《路边狗》如何呢?它身上并没有显著的“晚期风格”,但这绝对是米沃什的一本“诚实之作”。这是一本米沃什的“忏悔录”。开篇之作《路边狗》,就是一个诚实的“梦”,几乎每一个字都预示着一种“坦诚”和“交流的愿望”。但这是可能的吗?交流能够达成吗?

(米沃什认同加缪的存在主义立场吗?)米沃什用这本书再次巩固了他的“怀疑主义”。记得某个人说过,一个人读书太多且读得太通的时候,就不需要宗教的慰藉了。这句话说对了一半,也错了一半。至少,米沃什就是一个读书太多又太通,但仍需要宗教慰藉的人,否则他就不会拼命质疑宗教的“合法性”。

《博尔赫斯的面孔》

采访青年作家张怡微,她说到一个观点,“如果没有工具,就只看到故事而已”。她这里的所说的工具是指其它的人文或者社会学科。借助这些学科的知识和研究成果,对文学作品的阅读可能带来更多的可能。这典型是一个作家的阅读方法,如果没有更多“写作技术”上的期待,她应该不会这么去读。这个观点也让我理解了格非为什么会写《废名的意义》这篇文章。以格非的聪明劲,他迟早会意识到,支撑他写作的那些由西方现代小说所提供的工具肯定会不够,作为现代汉语小说写作者,他肯定会试着重新审视中国的传统文学,寻找汉语叙事新的可能性。如何寻找?废名在他看来是一个源头。

《博尔赫斯的面孔》中最有价值的部分是格非聊自己阅读的那部分。那是一个格非之所以是格非的关键原因。

《造房子》

王澍说他“比如一整天不干什么,人的心灵还很充满。”这是令人向往的一种状态,我想拥有这种状态的人,一定是高度敏感的,他的所有感官一定是无障碍的朝向这个世界敞开。果然,“你能看到,春天,草变成很嫩的绿色,心里一痒。当我用一种缓慢的、松弛的、无所事事的状态来看它的时候,就不一样了。”在这种状态下的人的创造力一定是无与伦比的,果然——

他写的随笔集《造房子》,绝对是一个当代的小经典。它不仅仅是一个建筑家的随笔,更应该是一个艺术家如何“自处”的沉思之作;王澍应该也是当代不多的智者之一,他的智慧带有某种“密传”意味,他的师承也极其复杂,甚至很难说的清楚他的师承脉络,这一切好像只是来自他的“天性”。他的天性在这个时代显得那么干净……

他让我想到另一个艺术家:艾未未;他们行文风格有很强的相似性:以高度凝练的经验说话,类似格言,布满了独特的个人“识悟”。这种鲜活的发现一定来自于一颗纯粹又简单的心灵。

《在德黑兰读<洛丽塔>》

再次证明:越多的禁锢,就有越多的对自由的渴望。当读书可能成为一种“罪”的时候,读书的意义反而是不言自明的。欣赏阿扎尔-纳菲西所说的,“最优秀的小说总是逼着我们质疑平常被我们视为理所当然之事,质疑着看似不可改变的传统与期待。”

《比萨诗章》

中国古诗可以被翻译吗?

《重负与神恩》

一个时代如何迎接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天才呢?这是我读这本书时最大的疑惑。此外,“如果我们知道社会在何种情况下失去平衡,我们必须尽我们所能地往秤盘较轻的一边增加重量……屈从重力是最大的罪恶。”这段话令我铭记。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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