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矫正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的若干思考
2018-02-07金登尚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
中国司法 2018年1期
金登尚(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
2017年7月,司法部部长张军在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提出治本安全观,就是要向社会提供不再重新犯罪的守法公民”。治本安全观的提出,深刻反映了对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律的认识、理解与把握,充分体现了新形势下加快司法行政改革、更好地履行维护社会稳定职能的使命担当与价值追求。社区矫正是社会化刑罚执行工作,与监狱工作具有特性的同质性和目标任务的一致性。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和再犯罪现象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中心任务。因此,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应有之义,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遵循。
一、准确理解治本安全观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努力提升科学谋划社区矫正工作的能力
治本安全观从贯彻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高度出发,把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实现刑罚执行工作安全和场所安全,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紧密联系起来,从而使本系统本部门发展利益与安全利益统一于国家核心利益之中,使之成为了国家总体安全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治本安全观开辟了司法行政安全稳定工作改革、创新、发展的新领域、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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