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传统招投标与电子招投标的优劣
2018-02-06董庆华
智能城市 2018年4期
董庆华
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南通 226000
招投标制度的建立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驱动力。传统的招投标制度已实行很长时间,随着当前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对于招投标工作提出新挑战,而电子招投标作为相对较新的招投标形式具有传统招标工作不可比拟的优势,为充分改善传统招投标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必要大力推广电子招投标方式,以便更好的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基础。
1 招投标工作概述
1.1 特点
1.1.1 规范性
当前国际上和国内对于招投标工作的条件、流程都有详尽的规定,并且在招投标双方活动过程中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一般不得随意变更,招投标双方必须严格依照既定条件、流程进行招投标活动,整个招投标程序具有非常严格的规范性。
1.1.2 开放性
项目招标的主要目的就是想最大限度寻找满足要求的合作方。一般对于供应商、承包商的参与不存在限制问题,招标人可通过多种途径发布招标通告,要求潜在投标人参与其中,并且招标方要事先将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中标者标准公布出来,并在投标文件提交的最后截止日公开开标;并且招投标双方是不得对投标文件实质内容进行单独谈判的,这一系列的做法都很好的体现了招投标工作的开放性[1]。
1.1.3 公平性
招投标工作的实施过程其实就是规定流程的落实,而规定的流程严格遵照招投标工作的根本原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在相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公布或发出后,所有有能力、有资格的投标方均可参加,招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歧视其中一方,要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平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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