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类国企改革的思路与对策
——以水务企业改革为例
2018-02-06林胜平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 2018年4期
林胜平
(中共拓荣县委党校,福建 拓荣 355300)
一、引言
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国有企业改革推行至今40年来取得的成效显著。一是国有企业经营效率大幅提升,竞争力逐渐增强。根据最新的《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我国115家上榜公司中有48家中央企业以及18家地方国有企业。二是国有企业的垄断有序放开,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在部分典型竞争性行业中国有企业已经实现了退出,电力、电信、交通等垄断领域逐步向社会资本开放。另一方面,国有企业改革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国有企业“盈利性”与“公益性”使命并存导致市场化机制无法充分发挥作用;国有企业定位仍然模糊、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尚不明晰;对国有企业的监管要求和措施存在着“一刀切”的问题,等等。究其原因,是因为长期内我国没有对国有企业进行明确的功能界定与分类,导致其无法形成差异化的改革和发展路径。
关于国有企业分类方法,理论界早已展开了探讨。1998年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报告课题组明确提出把国有企业分为竞争性企业和非竞争性企业,分类标准按照提供产品性质及所处行业差别。在2011年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国资委副主任邵宁也提出了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使国有企业向公益性和竞争性两个方向集中。而在实践中,长期以来我国并未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国家层面正式的指导文件是2015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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