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的试点情况与发展建议
2018-02-01王艺超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上海保险 2018年1期
王艺超 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一、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险种概述
土地流转,是指在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下,村集体集中农民的承包地,将土地经营权以某种形式流转给种植大户或者农业合作社等规模农业经济体。流转方式包括转包、出租、租赁、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
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向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农民)承诺,当投保人(土地承包方)发生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经营风险导致不能按时、按量依照土地承包合同发放土地租金等失约行为时,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来补偿农户土地流转租金损失的保险。
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合同设计的对象主要有:拥有清晰土地产权的农户,农户充当该险种的被保险人(受益人);拥有农业经营资质和农业生产技术的规模农业经济体作为投保人,投保该履约保证保险;各类财产商业性保险机构经审核后均可以承保该险种。
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在发达国家一般被定性为政策性保险。为了促进土地流转市场的构建,我国的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也应该定性为政策性保险。具体政策可以采取保费补贴、税收优惠的方式。也就是说,政府对承包方所缴纳的保费应给予一定程度的财政补贴,即保费由政府和农业生产者共同承担;除此之外,针对经营该险种的保险机构,政府在税收方面应给予优惠,以此来支持该险种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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