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六书故》援引唐本《说文》考辨

2018-02-01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六书原文

陶 生 魁

(渭南师范学院 人文学院,陕西 渭南 714099)

《说文解字》是中国文字学史上的名著,它的传本今日所见以唐写本最早,共有两种,一为木部残本,一为口部残简。两种唐本《说文》虽为残本,但为后世的《说文》研究者所珍视,比之于此后的《说文》二徐本,其价值自不待言。宋末元初,戴侗撰《六书故》,援引唐本《说文》以校当时通行本的讹误,成效显著,这些材料可以视作存世唐本《说文》的第三批材料。不过长期以来,学界对《六书故》毁誉不一,影响了对这些材料的运用与研究,所以其价值并未得到足够重视。至于清代,沈涛撰《说文古本考》,大量征引《六书故》所引唐本《说文》材料来考订《说文》原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从一个侧面凸显了这些材料的价值。党怀兴先生在《〈六书故〉研究》一书中挖掘了《六书故》援引的唐本《说文》资料并给予很高的评价。但总的说来,对这些《说文》异本材料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本文利用更多的《说文》异文材料对《六书故》中的唐本《说文》材料进行考辨、论定是非以探讨其文献价值与缺失。

一、唐本《说文》之价值

唐本《说文》由于其年代较早,较多地保留了许书原貌,可据以补订今传本之阙、夺、讹误。

(一)据唐本《说文》补今传本《说文》之阙文

(1)幹,《六书故》卷二引唐本《说文》曰:“幹湿之幹也。”

按:今大徐本《说文》无“幹”字。《慧琳音义》(以下称《慧琳》)卷十三“茎幹”条引《说文》云:“树枝也。从干倝声。” 《慧琳》卷二十五《涅槃经》“茎幹”条下云:“上户耕反,下干旦反,《说文》:本也。”慧琳两引《说文》释义不同,与《六书故》所引《说文》也异,然许书原文当有“幹”字可见。今大徐本《说文》无“澣”字而小徐本有之,云:“濯衣垢也。从水幹声。”《慧琳》卷六十三“澣染”条、卷七十七“澣之”条、卷八十二“濯澣”条皆注引《说文》云:“濯衣垢也。从水幹声。”《说文·竹部》簜下云“簜可为幹”,则“幹”为常用字,许书原文有“幹”字无疑。

(2)黛,《六书故》卷三引唐本《说文》曰:“或从代。”

按:今存大徐本《说文》无“黛”字。《慧琳》卷三十四“绀黛”条注引《说文》云:“眉黑也。从黑代声也。” 《慧琳》卷五十七“黛眉”条注引《说文》云:“黛亦畵眉类也。从黑代声也。”合《六书故》所引,则许书原文当有“黛”字,今二徐本并夺,当据补。

(3)爿,《六书故》卷二十一:“唐本《说文》有爿部,张参《五经文字》亦有之。”

按:今存大徐本《说文》无爿字,而从爿的字有“牂、壯、狀、將、牀、戕、牆”等十多个,则《说文》当有爿字。

(4)颀,《六书故》卷十:“《说文》曰:‘头佳貌。’唐本作‘头住’,误。”

按:唐本《说文》有“颀”字,小徐本《说文》亦有,今存大徐本无,当据补。

按:《玄应音义》(以下称《玄应》)卷十五“歌谣”条注云:“《说文》:独歌也。《尔雅》:徒歌为谣。”《玄应》卷二十“歌谣”条注云:“《尔雅》:徒歌为谣。《说文》:独歌也。”据此三引,可知《说文》本有“谣”篆,当训为“独歌也”,“徒歌”乃《尔雅》之训。唐写本《玉篇》[4]7谣下引《说文》正作“独歌也”。唐本《说文》作“徒歌也”,盖因“独”“徒”二字音同而误。然而许书原文当有“谣”篆无疑。

(6)徇,《六书故》卷十六:“唐本旬声,徐本匀声。”

(二)据唐本《说文》订今传本《说文》之误

(7)昬,《六书故》卷二:“唐本《说文》从民省,徐本从氐省,晁说之曰:‘因唐讳民改为氏也’,晁说得之。”

(8)吺,《六书故》卷十一:“《说文》曰:‘讘吺,多言也’。唐本‘殳声’,徐本‘投省声’。”

(11)缺,《六书故》卷二十八:“徐本‘缺省声’,唐本‘夬声’。”

按:《慧琳》所引《说文》对“缺”的分析有不同。《慧琳》卷四 “无缺”条、卷五“缺减”条、卷十一“减”条、卷十六“缺减”条、卷十九“不缺”条皆引《说文》作“从缶从決省声”。卷十七“不缺戒”条、卷十九“缺崖”条、卷二十“穿缺”条、卷三十一“盈缺”条、卷三十二“缺犯”条、卷三十四“缺减”条、卷四十七“缺漏”条皆引《说文》作“从缶夬声”,以形声解。卷十六“玷缺”条:“《说文》从缶从夬。”此有以会意解。何九盈先生在《〈说文〉省声研究》中说:“夬古隶月部,后来变为去声,而从夬得声的‘缺’等仍为入声,故误改夬声为決省声。”[6]136“缺”字小徐亦作“夬声”,与唐本同,保留了许书原貌。

(12)杏,《六书故》卷二十一:“《说文》徐本曰:‘可省声。’唐本曰:‘从口。’”

按:“杏”古音在匣纽阳部,“可”古音在溪纽歌部,声韵相差甚远,不当从以“省声”。何九盈先生在《〈说文〉省声研究》一文中言:“后人不明从口之意而误改为可省声,段玉裁又误改为向省声,均不可信。……杏字形体结构的原理与某字同。为何改可省声,可能反映了唐宋时的某一方音。……大概唐宋时期有的方音杏字读见母,不读匣母。”[6]149《六书故》所引唐本“从木、从口”是。

(14)鬳,《六书故》卷二十八:“《说文》曰:‘鬲属。’今本‘虍声’,唐本‘虔省声’。 林罕亦曰:‘虔省声。’”

按:沈涛《说文古本考》卷三下鬳下云:“大徐本音牛建切,小徐本音俱愿切,皆与虔声相近,则今本作‘虍声’者误”。鬳、虔二字古音并在元部,沈涛所言有理。钱坫《说文解字斠诠》亦曰:“此字应从虔省声为是。”据此许书原文当如唐本。

(15)鲍,《六书故》卷二十:“《说文》唐本曰:‘瘗鱼也。’徐本曰:‘饐鱼也。’

按:《笺注本切韵·上巧》(伯3693)[5]194鲍下引《说文》作“瘗鱼”,同戴侗所引,则许书原文当作“瘗鱼也”。

(16)龛,《六书故》卷十八:“《说文》曰:‘龙皃也。’徐本曰:‘合声。’唐本曰:‘今声。’晁氏曰:‘从今乃得声。’”

按:《慧琳》卷二十七“龛室”条引《说文》云:“从龙含省声。”《慧琳》卷六十一“安龛”条引云:“从龙从含省声也。”《慧琳》卷八十三“砖龛”条注云:“《说文》:龙皃也。从龙含省声。传从合,非也。”卷九十一“岩龛”条注云:“《说文》从龙含省声也。”慧琳四引皆以为“龛”字“从龙含省声”,且认为“从合”非是。又,《慧琳》卷三十“若”条注云:“《说文》:龙皃也。从龙今声。经从合作龕,误也。”《慧琳》卷六十六《集异门足论》“堀”并引云:“龙皃也。从龙今声。”以形声作解。

《慧琳》卷十五“龛室”注云:“《说文》:龙皃。从今从龙。俗从合,误。”卷三十六“窟”注云:“《说文》从今龙。经从合作龕,非也。”并以会意解。诸引不同,或以为“含省声”、或以为“今声”、或以为“从今龙”,皆不言“从合”,且慧琳明言“从合非也”,则徐本“从合”非是。许书原文当从唐本。

(17)驵,《六书故》卷十七:“徐本《说文》曰:‘牡马也。一曰:马蹲驵也。’唐本曰:‘奘马也。’”

按:《说文·大部》:“奘,驵大也。从大从壯壯亦声。”正与唐本“驵”字之义互训。又《尔雅·释言》:“奘,驵也。” 注云:“今江东呼为大驵。”据此,许书原文当以唐本为是。又《文选·魏都赋》注、《广绝交论》注皆引《说文》作“壮马也”,“壮”字当“奘”字之讹。

(18)駓,《六书故》卷十七:“徐本《说文》曰:‘黄马白毛。’唐本曰:‘黄马白杂毛。”

按:《尔雅·释畜》、《毛传》皆曰“黄白杂毛曰駓”,无“杂”字便与古训背戾矣。唐本当是。

(三)据唐本《说文》补今传本《说文》之夺文

(19)替,《六书故》卷九云:“唐本《说文》曰:‘废也。’徐本曰:‘废,一偏下也。’”

按:《慧琳》卷一“隆替”条云:“《说文》作暜,废也。并两立,一偏下曰替。会意字。”许书原文当如是。《六书故》所引唐本《说文》非完文。又,《慧琳》卷六十六“无替”条云:“《尔雅》:替,废也。《说文》作暜,并而立,一偏下曰替。”“而”为“两”字之误。据此许书“废也”一训实本《尔雅》,因所引《尔雅》已备“废也”一训,故慧琳只录许书之另一训。“并而立”当作“并两立”。今存小徐与大徐同,作“废,一偏下也”,据唐本《说文》及《慧琳》所引,“废”下当有“也”字,又夺“并两立”三字。小徐又有按语云“并立而一下也”,亦有夺讹。

(四)据唐本《说文》订今传本《说文》之增文

(20)諡,《六书故》卷十一云:“唐本《说文》无諡字,但有謚,行之迹也。”

按:《慧琳》卷五十七《佛大僧大经》“謚比”条转录《玄应》,云:“謚,行之迹也。从言,益声。”《五经文字》中云:“謚,,尝利反,上《说文》,下《字林》。” 《广韵·六至》諡字注引《说文》作謚。是唐以前本《说文》皆有“謚”字而无“諡”字,唐本《说文》是。

从以上举证可以看出,唐本《说文》优胜于今本之处。

二、唐本《说文》存在的问题

《六书故》所引唐本《说文》也存在不少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明。

(一)唐本《说文》有讹字

(21)诬,《六书故》卷十一引唐本《说文》曰:“加诸也。”

按:唐写本《玉篇》[4]14诬下引《说文》云:“加言也。”《慧琳》卷五十一“诬网”条、“加诬”条转录《玄应》,并引云“加言曰诬”。《慧琳》卷五十二“诬谤”条、卷五十八《五分律》“诬说”条、卷七十四“诬笑”条亦转录《玄应》,与卷七十八“诬撗”条、卷八十一“诬訾”条、卷八十九“诬”俱引《说文》作“加言也”。《慧琳》卷六“诬罔”条、卷十八“诬网”条引《说文》同今二徐本,作“加也”。 合而订之,许书原文当作“加言也”,唐本《说文》当有讹误,今二徐本皆夺“言”字。

(22)默,《六书故》卷十七:“《说文》唐本曰:‘犬潜逐人也。’”

按:《慧琳》卷六十一“默赧”条引《说文》云:“犬暂逐人也。从犬黑声。”卷九十“”条:“《说文》从犬作默,云:大惭逐人。从犬黑声。”“大”当作“犬”,“惭”当作“暂”,且夺“也”字。今二徐本同,《广韵·二十五德》所引亦同二徐,许书原文如是。又,《犬部》狙字注“一曰犬暂齧人者”,语例与此正同。唐本《说文》有误。

(23)麈,《六书故》卷十八:“《说文》曰:‘麋属。’唐本曰:‘大力,一角。’”

按:《慧琳》卷三十一“麋麈”条、卷八十九“执麈尾”条、卷一百下卷“兔麈”条皆引《说文》作“鹿属也。大而一角。从鹿主声。”《慧琳》卷五十七“麋麈”条引云:“鹿属也。似鹿而大,尾可以为拂也。”由是,唐本《说文》“力”字当为“而”字之误。而徐本“麋属”当作“鹿属”。

(二)唐本《说文》有衍字

(24)爓,《六书故》卷三引唐本《说文》曰:“火爓爓也。”

按:《文选·蜀都赋》注引作“爓,火焰也”,“焰”即“爓”字之省。《慧琳》卷三十三“如爓”条引、卷五十一《唯识论》“火爓”条并引《说文》云:“火爓也。从火阎声。” 卷四十五“光爓”条引《说文》作“火爓也”。则许书原文当如是。唐本《说文》衍一“爓”字,大徐本作“火门也”,《段注》以为“门乃爓之坏字耳”,并以“火爓”释“爓”,甚是。《慧琳》卷七十六“阳爓”条引《说文》作“炎爓也”,“炎”乃“火”字之误。《慧琳》卷三十九《不空羂索经》“光爓”条引《说文》作“火光也”,当涉“光爓”之“光”字而误。《慧琳》卷四十六“燂猪”条转录《玄应》,引《说文》作“火爓爓也”,同唐本《说文》,“爓”字亦衍。

(三)唐本《说文》有脱文

(25)衛,《六书故》卷十六:“《说文》曰:‘宿衛也。’唐本‘从行,从韋’。徐本‘从韋、从帀、从行。行,列衛也。’”

按:唐本《说文》无“从帀”二字。《慧琳》卷六“擁衛”条注引《说文》云:“宿衛也。从行,行,列也。从韋、从帀、守御也。”《慧琳》卷四十一“翼”条注引《说文》云:“宿衛也。从韋、从帀、从行,行列周帀曰衛。” 又,字小篆作。据此,唐本《说文》当脱“从帀”二字。

(四)唐本《说文》以甲字之训误为乙字之训

(26)黤,《六书故》卷三云:“于敢切,阴黑也。亦作黭。徐本《说文》曰:‘青黑也’,唐本曰:‘果实黭黮也。’”

按:“黤”字下大徐本《说文》云“青黑也”,与小徐本同。《慧琳》卷四十五“黤黪”条注引《说文》云:“青黑也。从黑奄声。”《慧琳》卷五十四“黤黑”条注引《说文》云:“青黑色也。从黑奄声。”“色”字当衍。《玄应》卷十七“黤黮”注:“《说文》:青黑也。”《慧琳》卷七十四“黤黮”条转录《玄应》,引《说文》云:“青黑。”夺一“也”字。则许书原文当如“二徐”。唐本《说文》云“果实黭黮也”,当为“黭”字之训,大徐本《说文》“黭”字下云“果实黭黯黑也”。《慧琳》卷七十四“黭黮”条下注云:“《说文》从黑从弇。”据此可知许书原文黤、黭二字分训,戴侗认为“黤、黭”二字是异体关系,当有所本,然当非据许书原文。《慧琳》卷五十六“黤黮”条下注云“又作黭”,卷七十四《佛本行赞传》“黭黮”条下又云“传文从黑作黤黮,俗字也”,则“黤、黭”为异体唐时用字已出现。

(五)唐本《说文》以他书之语误为《说文》之言

(27)械,《六书故》卷二十一:“唐本《说文》曰:‘或说内盛为器,外盛为械。’”

按:今大徐本“械”下云:“一曰有盛为械,无盛为器。”《玄应》卷七“器械”条注云:“《汉书》:制器械之品。应劭曰:内盛曰器,外盛曰械。一曰有盛曰械,无盛曰器。”据玄应此引,“内盛曰器,外盛曰械”是为应劭语,非《说文》之言;唐本《说文》云“或说”,许书无此语例,则“或说”之言非出许书原文可知。“一曰”为许书语例,此处虽不言《说文》,而实当即《说文》之语。又,《玄应》卷十七、卷二十二“器仗”条并注云:“《汉书》:制器械之品。应劭曰:内盛曰器,外盛曰械。一曰无盛曰器。”此引与前引同。陆德明《经典释文》卷六引《说文》云:“无所盛曰械。”与今本《说文》相反,且多一“所”字,段玉裁据以改徐本,似欠妥。合而订之,窃以为今本不误。《说文木部残卷》作“械,一曰有盛为械,无盛为器。”

(六)唐本《说文》以他书之训误为《说文》之训

(28)揆,《六书故》卷十四:“《说文》:‘葵也。’唐本:‘度也。’”

按:《慧琳》卷十八《十轮经》“崖揆”条注云:“《毛诗传》曰:‘揆,度也。’《说文》:‘揆,葵也。’”此条《毛传》与《说文》并引,则知“度也”一训实出《毛传》。今传《说文》各本均作“葵也”,与慧琳所见《说文》同,许书原文当如是,唐本误。

(七)唐本《说文》分析字形有误

(29)尋,《六书故》卷十五:“《说文》曰:‘绎理也。从工、从口、从又、从寸。工、口,乱也。又、寸,分理之。彡声。’唐本不从口而从几。”

(30)鴈,《六书故》卷十九:“《说文》徐本曰:‘鵞也。从鸟、从人,厂声。’唐本曰:‘从仄、从鸟。’徐铉曰:‘从厂、从人,义无所取,当从雁省声。’”

按:《慧琳》卷四“鸿鴈”引《说文》云:“鴈,鹅属也。”《慧琳》卷八“凫鴈”条注引《说文》云:“鹅属。”卷十一《大宝积经》“凫鴈”条注引《说文》云:“鹅属也。从鸟从人厂声。”据此徐本“鵞也”当作“鹅属也”,而“从鸟从人厂声”与徐本同,唐本《说文》误。

(31)末,《六书故》卷二十一:“唐本《说文》曰:‘本从木、从下,末从木从上。’”

按:沈涛《说文古本考》卷六上“末”字下云:“‘从上’、‘从下’则篆体当多一横,似未可据也。《五经文字》引同今本。”沈涛之言有理,唐本有误。

(32)饼,《六书故》卷二十八:“《说文》徐本曰:‘麵餈也。’唐本曰:‘鏊餈也。’”

按:唐写本《玉篇》[4]81引《说文》:“面餈也。” 面与麵同。又,《初学记》二十六服食部、《御览》八百六十饮食部皆引《说文》同今本,则今二徐本不误,许书原文如是,唐本《说文》误。

(33)扇,《六书故》卷二十五:“《说文》唐本‘从羽’。徐本‘翅省声’。”

按:《慧琳》卷三十九“扇扇”条注云:“《说文》从户,翅省声。”是戴侗所见本又与今传本有异,而与慧琳所引同。今存大徐本作“从户,从翄声”,据此字形当不作“扇”,“声”上当夺“省”字。扇、翅二字古音并在书母,“扇”字可以从翅省声,许书原文当如慧琳所引。《古今韵会举要》卷六引《说文》云:“从户、翅省。”“省”下当夺“声”字。《韵会》卷二十二又引作“从户羽”,亦误。

通过以上13例,我们可以看到唐本《说文》也存有很多问题,因此在利用这些材料是一定要加以辨别,谨慎使用。戴侗《六书故》所引唐本《说文》近60条,由于今存《说文》异文材料有限,不能一一对其进行考辨,有时虽有材料也一时难以判定孰是孰非。

综合以上考辨可以看到,《六书故》所引唐本《说文》材料其价值与缺失是并存的,一方面可以利用它来补订今传本《说文》之不足;另一方面,它的错误又是显然的。因此在利用这份材料时应该甄辨选择,合理运用,从而充分发挥它的文献价值,为今天的《说文》研究服务。

[1] 党怀兴.《六书故》研究[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2] 戴侗.六书故[M].党怀兴,刘斌,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2.

[3] 徐时仪.一切经音义三种校本合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4] 顾野王.原本《玉篇》残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5.

[5] 周祖谟.唐五代韵书集存[M].北京:中华书局,1983.

[6] 何九盈.语言丛稿[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7] 陶生魁.《说文古本考》考[M].台北:花木兰文化出版社,2013.

猜你喜欢

六书原文
清初学者王育《说文解字六书论正》六书说初探
基于文献学的“六书”发展浅论
造字“六书”初探
汉字构形系统的发展与六书“转注”
古代文化典籍核心概念翻译的修辞选择——以“六书”名称英译为例
北师大图书馆所藏《六书故检字》撰者考——兼论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