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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保护

2018-01-30张一弛

考试周刊 2017年74期
关键词:公众人物法律保护隐私权

摘要:隐私权是一项人格权。公众人物因其特殊的社会影响力,导致其生活隐私容易成为人们猎奇的对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传播媒介的进步,人们对公众人物隐私的了解越来越丰富,于是公众人物遭遇侵犯的案件日趋增多,因此,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有关知识是值得我们进行分析讨论的。本文通过对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法律保护现状的分析,思考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发展,并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提出相关意见。

关键词:公众人物;隐私权;法律保护;措施

王宝强是我国著名的影视剧演员,其参演的作品更是获得了业内外一致的认可。2016年,王宝强离婚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诸多媒体对此接连挖掘内幕,使得该事件引起公众的一片哗然。之后有关媒体更是多次暗访偷拍,报道出只为博取关注的不实消息,这不仅对王宝强是一种精神伤害,也是对其个人隐私的侵犯。王宝强离婚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公众人物隐私权容易受到不法侵害,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与其他权利存在一定冲突。当下,公众人物隐私权诉讼在逐年增多,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关心的内容,因此本文就对有关公众人物隐私权内容进行分析讨论。

一、 隐私权与公众人物

(一) 隐私权的界定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生活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受他人侵扰、知悉、使用、披露和公开的权利。它包含以下的几个特征:首先,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其次,隐私权的内容包括私人生活安宁、私人生活信息和私人空间三个方面。最后,隐私权的保护与社会公共利益范围存在着一定的冲突。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民事权益明确地规定了隐私权,这是我国立法首次明确隐私权的独立地位。

(二) 公众人物及其隐私权

我国法律尚未对公众人物的含义做出界定。但一般认为,所谓公众人物,是指广为人知的社会成员,包括政府公务人员和各界、各行业的知名人士。

同时,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适用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另外的法律规定,对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的体系也是不完善的,公众人物隐私权内容是被限定在隐私权的法律内容来界定,所以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与一般大众的隐私权保护是一样适用的。但实际上,由于公众人物拥有特殊的社会地位,他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工作与公共利益无法分割,甚至成为了公共利益的一部分,这导致普通大众对他们的生活和工作都会产生极大的兴趣,从而引发密切关注,所以公众人物隐私权受到法律保护的范围实际上要小于普通公众,再加上普通公众的知情权与公众人物隐私权之间存在冲突,导致公众人物隐私权侵害案件屡屡发生。因此,这提醒我们完善公共人物隐私权益保护已经迫在眉睫。

二、 国内外公众人物隐私权立法保护现状

(一) 国外公众人物隐私权的立法保护

由于公众人物身份的特殊地位,公众人物隐私权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来维护公共利益和满足社会大众的合理兴趣。但是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也应当适度,在一味限制其隐私权的同时,也应当看到我国国内的法律体系对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的不足。

美国建立了一个较完整的隐私权法律保障系统。不但通过宪法对政府的行为或者国家的行为进行限制和规范,还通过其他法律文件对公民的行为进行规范,这么做的目的在于保障公民的隐私权。对于公众人物而言,从根源上切断了公民知情权的滥用造成公众人物隐私权侵害,从而防止了公众人物隐私权遭遇不必要的牺牲。

日本完善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保护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将隐私权保护逐渐渗透到法律的方方面面,日本法律对公权力进行了限制,完善了个人隐私权保护制度,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也作出了相对完善的规定。

(二) 我国法律中的隐私权保护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了隐私权是一种民事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如何进行隐私权保护,具体实施和操作方法却规定得十分笼统,关于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更是滞后。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受到越来越多的侵害,我国法律对于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的设置已经迫在眉睫。

三、 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措施

隐私权是一项人格权。完善我国隐私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不仅是对公民自身的保障,更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障。公众人物的隐私权由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满足公众合理需要而被限制,不能认为在任何情况下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就一定会被放弃、被剥夺。公众人物亦是我国法律保障的民事主体。如果公众人物的正当、合理的隐私权受到不法侵害时,同样也是在我国法律保护的范畴之内。

(一) 健全隐私权法律体系

我国现行法律尚未对隐私权的内涵与外延进行完整表述,有关于隐私权保护的法律保障措施分散在宪法、民法、刑法等相关的法律规范之中,尚未形成一个体系健全的隐私权保障系统。因此,制定隐私权专门法律,确定隐私权保护的内容,确定公众人物隐私权受限范围,制定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规则就有其紧迫性。以宪法为根本,民法、刑法为基础,制定专门的隐私权保护法律条文,并可獨立地制定关于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的章节或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规则。健全完善隐私权法律体系后,不仅能有效地保护社会大众的隐私权,还能使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做到有法可依,维护公众人物的正当权益。

(二) 建立公众人物隐私的曝光特许制度

建立公众人物隐私的曝光特许制度,实行公众人物隐私权主动的限制,对公众人物的犯罪、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实行曝光特许,大众传媒可以公开披露。公众人物的隐私经常会与社会公共利益紧密联系,特别是其不良的个人行为会对社会价值取向造成不良影响,舆论媒体有责任加以披露,这样不仅有利于示范正确的价值观念,批判不合理的价值取向,还能对价值理念起到引导、启示和教育的作用。

(三) 完善新闻媒体的监督机制

新闻媒体是新闻传播的重要平台,其发布的消息会对社会舆论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完善新闻媒体播报的监督机制,对新闻媒体的报道实施严格的监管,这是对规范新闻播报权、保护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重大举措,同时也是为了预防媒体滥用新闻自由权,借用新闻报道的方式非法对公众人物的隐私权进行侵害所采取的手段。信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管理力度,取缔、屏蔽传播违反公序良俗信息的单位,净化新闻舆论环境。

四、 结语

当今社会,大众的隐私权不断受到各种侵害,而公众人物因为其特殊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他们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更是社会大众所关注和感兴趣的内容。因此,法律法规既应当对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做出适当的限制,做到维护公共利益和满足社会公众的合理兴趣,又要保护公众人物正当合法的隐私权不受非法侵害。通过对其他国家隐私权的保护方式的了解和对我国目前隐私权保护法律制度的反省,可以能够帮助我们总结经验和教训,制定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的方法,完善隐私权保护法律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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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一弛,山西省太原市,山西财经大学。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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