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道事君、移俗教化和献身爱国
——政治伦理视野下朱熹为臣之忠的主要内涵
2018-01-30欧阳辉纯
唐都学刊 2018年1期
欧阳辉纯
(贵州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贵阳 550025)
朱熹(1130—1200),宋代理学集大成者,他继承了二程为臣之忠的思想。二程认为,臣对君要忠是“天理”,《二程集·河南程氏遗书》卷11曰:“忠者,天理。”忠是“天理”的基本要求。《二程集·周易程氏传》卷1曰:“以臣于君言之:竭其忠诚,致其才力,乃显其比君之道也,用之与否,在君而已,不可阿谀逢迎,求其比已也。”意思是忠于君主,不可以阿谀逢迎,邀宠得赏,应该竭尽忠心,为民请命,直言谏诤。朱熹认为,忠是为人的基本德性,从天子到庶民都应当如此。自然,作为人臣就应当上忠朝廷,下忠百姓。这也就是朱熹解释的“为政以德”。《朱子语类》卷23曰:“‘为政以德’,不是欲以德去为政,亦不是决然全无所作为,但德修于己而人自感化。然感化不在政事上,却在德上。盖政者,所以正人之不正,岂无所作为。但人所以归往,乃以其德耳。故不待作为,而天下归之,如众星之拱北极也。”在政治伦理视野下,朱熹的为臣之忠主要内涵是:以道事君、移俗教化和献身爱国。以道事君主要指的是为臣之忠的政治德性,移俗教化是为臣之忠的政治效用,献身爱国是为臣之忠的政治理想和政治境界。
一、以道事君
宋朝有一个很好的政治生态环境,对士大夫比较宽容,这为人臣实践“以道事君”提供了条件。
(一)不杀大臣和言事者
根据《宋史·曹勋传》记载,宋太祖曾经立誓,藏于太庙,告诫子孙后代不得杀戮大臣及言事者。这种说法是宋徽宗被俘后托曹勋带回的。宋哲宗曾在《宋史·章惇传》卷379中说:“朕遵祖宗遗制,未尝杀戮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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