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职能转变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8-01-28刘静王安然
大经贸 2018年10期
刘静 王安然
【摘 要】 政府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是国家公共行政权力的象征、承载体和实际行为体。它既是制度体系的安排者,也是公共服务的主要供给者,更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行者。政府职能转变与能力提升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关键步骤。在新的发展阶段,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等目标的实现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 政府职能 国家治理 现代化
一、政府职能转变的内涵
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认为,现代国家起源于社会之中,而政府是国家这个“虚幻共同体”的有形代表,毋庸置疑是社会中的政府。政府职能也就随着其中的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当前中国,正面临着两个转型:一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二是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所以,政府职能的转变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将政府职能总量转变由全能政府向有限职能转变,而不是把全部责任都推给市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的;政府职能结构转变由过分强调政治统治向更加注重社会服务与管理、社会平衡的职能转变;政府职能的实现方式从直接的、行政手段的微观管理向间接的、经济的和法律的宏观管理转变。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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