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新时代中华美育内涵的三大路径
2018-01-28丁旭东
教育家 2018年45期
文 | 丁旭东
自2018年9月3日教育部党组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央美术学院老教授重要回信精神的通知》以来,如何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8月30日“给中央美术学院老教授的重要回信”(以下简称“回信”)以及9月10日在出席全国教育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以下简称“教育大会讲话”)中关于美育工作的表述,把握新时代中华美育的科学内涵,成为当下我国教育界的重大时代课题。
笔者以为,要把握新时代中华美育的概念内涵,须要立足于三方面。
从新近政策文献中把握美育内涵
目前,从宽泛的角度理解美育政策,最具时效性的相关政策文献主要有三。
一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改进学校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在这一文件精神的表述中,没有对美育概念予以界定,但确定了当下美育工作的核心是学校美育。
二是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开宗明义指出,“美育是审美教育,是情操教育和心灵教育……”。这一定义是理解新时代中华美育内涵的主要依据。可什么是审美教育,如何理解作为情操教育和心灵教育的美育?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进行进一步明辨,方能有更为实质的内涵把握。
三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美育的系列表述。在“回信”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到,“美术教育是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塑造美好心灵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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