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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无弃人”与用天下人之力思想的价值哲学解析

2018-01-27韩强

探求 2018年3期
关键词:善人天下人用人

□韩强

用天下人之力历来是执政者和执政党的重大课题和生命力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提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这个带领,包括“我们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我们要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发展活力”等等。大国之天下所有人民都要团结和调动起来,这一奋斗目标才能实现。近些年中国的大国外交、“一带一路”倡议等,则展现出更大范围“用天下人之力”的努力和智慧。在新时代挖掘老子“无弃人”与用天下人之力思想的智慧,可以为当代实践开出鲜活的源泉。

老子“用人”一词只在六十八章出现两次:“……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但用人思想却包含于全书多章,需要进行全文本贯通的分析,这不仅要分析原句和本章,还要与各章相关思想建立有机的价值联系。本文还运用“多元价值析老”的方法。它首先强调多视角解析《老子》的微言大义,析出其多重价值涵义。其次要集众家之长,将史上众注家解老注老文本中有创意的视角和分析包容于《老子》思想中。《老子》可视为漫长历史中经过众多老学家的传抄、增删、注解、发挥、“六经注我”,得以持续建构起多元价值,不断发展的学说。故多元价值析老不同于注老,也不是用现代价值哲学去套《老子》,而是从全文本贯通的解析中发现和挖掘老子的价值思想,将零星的、散落于全书的价值智慧进行系统整合,结合老氏各家注本和研究成果呈现的多元解析,自然地生发出多元价值内涵,展现《老子》的多元价值空间,并抽象概括出《老子》的价值哲学范畴及其独特思路。

运用这一方法我们发现,虽然老子只有“用人之力”的表述,但却内含着“用人才之力”和“用天下人之力”两方面思想。老子用人智慧流传至今,以往研究多集中于人才领域。本文认为老子在当时时代的重要贡献之一是,其用人范围最为广泛,即用天下人之力,内含着更为普适的价值,用人才之力是其在人才这一具体领域的展开。[1]用天下人之力思想中,“无弃人”是一个关键理念,内含多重价值维度,如价值平等、人本主义等,本文尝试通过对“无弃人”的文本分析和多元价值解析,呈现老子“用天下人之力”的价值思想,并初步涉及老子价值哲学思路和特有的一些价值哲学范畴。“无弃人”思想的直接表述只有两章,但却与全书多章的论述相联系,共同表达老子的天下情怀和担当。其一是“故无弃人”(二十七章),①其二是“人之不善,何弃之有?”(六十二章)下面分别析之。

一、“故无弃人”:不弃人→用天下人→没有弃人

二十七章曰:“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不少注家仅从字面上直接解“无弃人”为没有被抛弃的人或废人,这是只从价值结果上理解。其实它还包含另一层意思,即从价值实现方式上看,圣人不舍弃任何人,从而才产生天下人得以用之,没有被抛弃的人这种价值结果,我表述为:不弃人→用天下人→没有弃人。

先看“弃”字含义。弃字本义有二。一是抛义,扔掉,抛弃。《说文》释:“弃,捐也。”弃的古意源自甲骨文,其形上面似头向下的逆产幼婴,三点似表示羊水,中如一只簸箕,下面表示两只手,会意为双手用簸箕将不吉利的死婴接了扔掉,表抛弃、放弃、嫌弃等意。后发展出唾弃、割弃、弃如敝履等组词和延伸义。此外还有背叛、废除等义如弃天、背信弃义。《左传·僖公二十二年》有“天之弃商也久矣。”《战国策·秦策》曰“子弃寡人?”二是舍义,含遗、离、超出等义,表舍去、忽略、舍弃或遗弃不用等意思。《尔雅》释为“弃,忘也。”或意在揭示舍的更深层原因,遗忘、忽视则舍。《庄子·达生》曰:“弃世则无累。”表主动的舍弃和超出世俗义,遗世独立。弃权、弃重取轻等均为主动的舍去义。亦有被动的舍义。弃才指被舍弃、遗弃的人才。弃世也有被动义,如去世,非抛弃生命。

《老子》弃字出现于3章共6处,既含抛弃义,但更重视舍义。二十七章有两处:“无弃人”、“无弃物”,六十二章一处:“人之不善,何弃之有?”容后述。十九章有三处:“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以往注家对此三“弃”多解为完全抛弃,或不确。举“绝巧弃利”为例。老子对利没有一概排斥,相反却十分重视利。十一章说“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而有与无是道之下一层次的两个基本范畴,通过常无与常有这两玄的“玄之又玄”的运动才实现道的周行不殆和永恒运动,显然,作为老子本体论基本要素的“有”及其“有之利”,他不可能取抛弃的价值态度,“弃利”只是舍弃、搁置那些眼前、世俗、过度的利益追求。“绝圣弃智”为的是“民利百倍”,老子对天下人之利十分珍视。综合看,这三个“弃”包含着将其“无”之,舍而不用、搁置不用的意思,并非单纯的抛弃义,《老子》全书反对的只是人为和过度的“为”,而提倡无为的自然方式。

“弃人”和“无弃人”就包含此两义,并在构词上产生两种词义。一是弃字动词作形容词,弃人成为名词,既指被抛弃的人,也指被舍弃的人,取被动义。《管子·问》:“问国之弃人,何族之子弟也。”尹知章注曰:“弃人,谓有过不齿,投之四裔者也。”即指因罪或过错而被放逐的人。下面所引今人陈鼓应释“弃人”为“被遗弃的人”,亦做名词解。二是弃人作为动宾词组,指抛弃人或舍弃人而不用,取主动义。它指向的不是被抛弃的人,而是对人的行为及其方式。汉代贾谊《新书·春秋》曰:“我侪弃人也,安能守战?”说的是遗弃、舍弃人才的行为,则导致守战皆不能。弃人还有失人心、失人才的意思。《国语·晋语一》:“行之以齿牙,不可谓得人……弃人失谋,天亦不赞。”弃人一词的古义中,动宾词组义是名词义的基础和根据,抛弃、舍弃人则失人,天下才有被抛弃或舍弃的人。

老子的“无弃人”以否定的方式“无”连通“弃人”这两层相通的古义,构成自身独特的价值逻辑或思路。史上注家为此提供了多元视角。

王弼解“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圣人不立形名以检于物,不造进向以殊弃不肖,辅万物之自然而不为始,故曰‘无弃人’也。不尚贤能,则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则民不为盗;不见可欲,则民心不乱。常使民心无欲无惑,则无弃人矣。”(王弼:《老子注·二十七章》)这里解出了“无弃人”的两种词义。“故曰‘无弃人’也”之前的论述概括的是圣人的价值实现方式,王弼将“无”解为“不”,不采取弃人的方式如“造进向”、“立形名”等,而将其“无之”就是对弃人方式的否定。“则无弃人矣”则指价值结果,为名词义。显然王弼认识到两者是有区别的,他把动宾词组的价值实现方式义视为价值动因,名词义的没有弃人则视为结果,动宾词组义引导和统辖名词义。这可视为他对老子价值思路的睿智发挥。

今人陈鼓应解“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因此,有道的人经常善于做到人尽其才,所以没有被遗弃的人”。[2]将老子“无弃人”落实到用人之才能,这值得肯定。但解“弃人”为“被遗弃的人”只释名词义,未尽全意。老子的无弃人还含有动宾词组义。人没有被遗弃而能尽其才这一价值结果之所以产生,原因是圣人采取不舍弃任何人的价值实现方式。

一些注家明确地将无弃人与用天下人联系起来。苏辙解“故无弃人”曰:“我不弃人,而人安得不归我乎?”(苏辙:《老子解·善行无辙迹章第二十七》)将“无弃人”解为动宾词组义“不弃人”,即不舍弃人而不用。第二个“人”字意义更广泛,含天下人之意。“归我”并不只有崇拜,归附等意,也不是被我占有,而是含有得人心,天下归心的意思。圣人使天下归心,聚拢天下人归于麾下,又含有得人的意思。这就将“无弃人”落实到天下这个最大的社会层面,不仅得天下人心,而且得天下人而用之。

李涵虚则解为“人皆可重”(李涵虚:《道德经注释·第二十七章》),这里的“人皆”表明是所有人即天下人,“可重”将人的作用和价值提得更高。对天下人皆重,包含重视、重用,这是圣人的价值态度和价值实现方式,由此才达到天下没有弃人的价值结果。

通过上面的多元解析,老子的论述思路呈现为“不弃人→用天下人→没有弃人”。“故无弃人”表面上看只是价值结果的事实描述,无怪乎史上不少注家解为没有废人或被遗弃的人。但多元视角的深层分析显示,这种价值结果的事实内含着不弃人的价值实现方式,这与西方近代事实与价值二分截然不同。老子的价值哲学范畴中,“果”即价值结果总是与一定的价值实现方式如行、为、作等紧密联系,不可分割。“善有果而已”(三十章),善的方式导致善果。本文用价值实现方式这一价值哲学范畴来概括《老子》关于言行、各种实践方式的表述,标示人的价值行为和实践方式,将老子的价值哲学思路理解为“价值实现方式→价值结果”。这不仅揭示老子的价值哲学的表达特点即事实描述中隐含着应当的价值判断,而且突出老子高度重视价值实现方式的时代和现代意义,当为符合老子价值逻辑的一种方法。

二、“人之不善,何弃之有”:天下人所有价值均可用之

“故无弃人”命题的分析,我们集中于对作为整体的人(天下人及个体人)的不弃,还未及进入具体分析层面。老子并不停留于抽象概括的论述,他的用天下人思想并非笼统地用人,“人之不善,何弃之有?”及其相关论述将用人具体化于用人的所有价值即“力”。

六十二章曰:“道者万物之奥。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保。美言可以市,尊行可以加人。人之不善,何弃之有?”这涉及善概念的三层意蕴:一是善与不善,在全书中具有抽象的普遍意义,在本章则内含于善人与不善人中。二是善人与不善人,相对第一层是具体和特殊的。三是“人之不善”,则更加具体。对老子的“善”研究甚多,本文仅限于用人领域。连“人之不善”都不应弃之,那么不弃善,不弃善人已是题中之意,故不详论。“人之不善,何弃之有”命题包含着对人、天下人、人的价值的丰富性的价值认知,由此决定其价值实现方式上,对“人之不善”都不弃之,从而达到对天下人不离不弃,而能用天下人的所有价值。

《老子》出现“不善”有5章(二、二十七、四十九、六十二、八十一章)6处,通过多元价值解析可以看到,“人之不善”分为从具体到抽象,从局部到整体的三个层次。

一是“人的不善”。指言行的不善,如犯有过错、有罪等,也指行为能力如技能的不擅长,《庄子》中还指形体的残缺,属于具体、特殊的层次。八十一章“善者不辩,辩者不善”,强辩、多为、多言是辩者的不善之行。河上公解“辩者不善”:“辩者,谓巧言也。不善者,舌致患也。”(河上公:《老子章句·显质第八十一》)苏辙解为:“以辩为主,则未必善。”(苏辙:《老子解·信言不美章第八十一》)二章说“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这个“不善”河上公释出行为的含义:“皆知善之为善,有功名也。斯不善已。人所争也。”(河上公:《老子章句·养身第二》)将不善解为人去争去夺的行为,即指“人的不善”。

二是“人有不善”,指人在品德、性格等方面的不善,属于内在的定性,是在“人的不善”基础上的抽象,已带普遍意蕴。二章的“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既包含善与不善的普遍性的本质的概括,也包含不善的行为即“人的不善”,还包含着人有善也有不善。

三是“不善人”,这是对人的整体定性,具有更抽象、普遍的意义。“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保”就属于抽象的分类。这种整体定性内含着前两层的意义。“人的不善”是最基础的层次,它表现于个体人言行、技能、形体等方面,从而“人有不善”的抽象才能成立;进一步,在天下人的整体分类中,才有“不善人”的整体定性而与“善人”构成相对关系。

另外两章的表述都包含着“人之不善”的这三层含义。四十九章“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不善者”可以指整体的人,但在本章接着“百姓心”来说,而“百姓皆注其耳目”,王弼释为“各用聪明”(王弼:《老子注·四十九章》),则又具“人有不善”的意蕴;百姓心之所驰,必付诸行动,产生善行与不善行,所以也内含着“人的不善”。二十七章“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同样包含三层含义。首先,“不善人者”的“者”字强调不善人之所以为不善人的根据,带整体的意味。其次,“者”字特别提示不善人所有的不善方面。三是“者”还可指称人的不善,即言与行等方式的不善。

不少注家多从字面上直接释为整体定性的不善人之义。河上公释“人之不善,何弃之有?”:“人虽不善,当以道化之。盖三皇之前,无有弃民,德化淳也。”(河上公:《老子章句·为道第六十二》)不善与弃民相联,表明“人虽不善”指称的是整体定性的不善人。陈鼓应释为:“不善的人,怎能把道舍弃呢?”[2]这就直指整体的不善人。

虽然史上注家并未明确解析出“人之不善”的上述三层含义,但不能忽视他们的论述所触及到的“人的不善”和“人有不善”的内涵。上面曾提到河上公在二章释出“人的不善”之含义,我们看王弼注“人之不善,何弃之有?”:“不善当保道以免放。”这没有明指是“人之不善”的哪个层次,未对三个层次分别进行分析,还是较含糊的。但整句却也挖掘出老子思想的深意即免放。“放”是弃的另种表述,相当于放逐、放弃、舍弃,这是联系了老子后文的“有罪以免”。王弼加上了“放”字,“免放”成为一个词组。“免”包含后文所说的免罪,这就将“人之不善”释出有过错、有罪的含义,包含了“人的不善”、“人有不善”这两层意思。“放”与弃人相联系,“免放”表达了人有不善的方面,曾有过错、有罪,也应得以免去刑罚,不被放逐或舍弃。他解《老子》六十二章的“不善人之所保”曰:“保以全也”。不善人也内在地葆有道,所以即使做错事也得以保全,不被弃之即“免放”。

苏辙解“人之不善,何弃之有”曰:“朝为不义,而夕闻大道,妄尽而性复,虽欲指不善,不可得也,而又安可弃之哉?”(苏辙:《老子解·道者万物之奥章第六十二》)这里妄和不义表述“人有不善”的抽象意义,而“朝行不义”还特别指示出不善行为的时间性,即有时而非时时不义。这一特定时刻的不义就包含做出“人的不善”这种行为的含义。既然夕闻大道而妄尽性复,整体上这个人就非“不善人”。可见苏辙在此处不将“人之不善”释为整体定性的不善人,人最终是向善的,“欲指不善”即想行不善之举都“不可得也”。

连“人的不善”也不应弃之正是老子的精义所在。庄子阐述和发挥老子“无弃人”思想,就注重并解析出不弃“人的不善”这一层次。被断去一只脚的申徒嘉与郑国子产都求学于“夫子”伯昏无人。子产觉得申徒嘉形体丑陋,认定为以往罪过所致,不愿与申徒嘉同时出入课室,两人发生争论。申徒嘉驳斥子产:“吾与夫子游十九年矣,而未尝知吾兀者也。今子与我游于形骸之内,而子索我于形骸之外,不亦过乎!”(《庄子·德充符》)对此“人的不善”,子产嫌弃之,伯昏无人则完全不嫌弃其形体缺陷,对申的过往不究,而与其他学子同等对待。庄子以此说明有德之人不弃“人的不善”。《德充符》还讲了一个孔子与叔山无趾的寓言故事,也以形体缺陷和有罪标示“人的不善”,说明不可弃之的道理,同时讽刺了儒家。

李涵虚之解也释出老子思想中的这一闪光点。对“人之不善,何弃之有?”他释曰:“世之弃道之驰者,人自不善耳,道何尝弃人者?”(李涵虚:《道德经注释·第六十二章》)“驰”字特别点明行为的含义,“弃道之驰者”指做出“人的不善”这类背道的行为。这才有“人自不善”,即才产生“人有不善”和整体定性的“不善人”。可见“人的不善”是基础的层面。

老子的“人之不善”也不应弃之的思想,以反问句“何弃之有?”来表述,透出坚定的价值立场。这一思想的宝贵之处在于从“道者万物之奥”的本体论高度指出,最基础的层面“人的不善”也不应抛弃和舍弃,这是在绝对的、最普遍的意义上强调“无弃人”的周普性,即天下人及其所有价值包括善与不善均不可舍弃或抛弃。只释出“不善人”一层含义,会大大削减老子思想的深邃和绝对性、形而上学性。因为如果只是不弃不善人,不弃“人有不善”,而对“人的不善”却弃而不用,那么每个人都有可弃之处,无弃人就不是普遍和绝对的。

三、用天下人之力:几个基本理念的价值内涵解析

综合上述内容,无弃人与用天下人之力思想是贯通的。下面逐一解析四个基本理念。

其一,天下人。“不弃人”命题表达了天下无一人应当舍弃之的思想,包括各种分类如善人与不善人、贵与贱、高与下、贤与不贤、统治者与百姓等都不应弃之。所以《老子》虽未出现“天下人”这个字眼,但其“用人之力”的“人”应当在普遍意义上理解为天下人。

其二,天下人的所有价值。通过“人之不善,何弃之有”命题的多元价值解析可以看到,老子将不弃天下人具体化为不弃天下人的所有价值,包括善与不善,不善的三个层次,“人的不善”中罪与过错、技能之不擅、形体之不善均不应弃之。这样老子的价值就不局限于当下的有用,而是指向普遍、超越时代的普适价值,但又是内含于天下所有个体中的内在价值。

其三,用。不弃天下人及其所有价值并非停留于纯粹理念的层面,老子价值哲学区别于庄学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处处注重将形上落实到形下的价值实现方式,将自然之善连通人的内在价值,并落实到天下人的工具价值的实现,这个过程老子称为“用”。利与用在《老子》中是直接标示价值的基本范畴。“用”的多种词义中动词义是基本义,在《老子》中有三种表述:“用之”、“用其……”、“不用”,都涉及自然本体的内在价值(“道用”)与工具价值及其实现(“用道”)的关系和相互转化,指向自然无为的价值方式。“用人”则在形上基础上表述形下层面的将天下人的内在价值转化为工具价值。内在价值标示由价值体的系统结构决定的内部目的状态和各种内部性质。就生命来说,基因是其内在价值的凝结和工具价值的基础。[1]在用人领域,前述人的善与不善不仅包含品德、性格等定性方面,也包括人在技能上的是否善于或擅长,甚至人形体的不善也属于内在价值,在生活和实践中就化为工具价值。工具价值标示的是价值体实现其自身和他者之内在价值的方式及其外在形态,表现为各种价值实现方式。老子用人思想的独特贡献是强调将天下人的内在价值无一舍弃地,全部地转化为工具价值,发挥其作用。这些作用的发挥老子用“力”这一概念来表述。

其四,力。《老子》中“力”只出现两次,另一处是“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三十三章)。两组对比并列,都是对人与对己、外在的价值方式与内在的价值修养的对比和价值评价,并非要抛弃知人者的“智”和胜人者的“有力”。虽然在用人领域,仅能做到“胜人”的人在内在深层修养上不如自胜者,但还是正面价值的表述。胜人指善于用人、组织或驾驭人等等,“有力”则描述一种强大作用的发挥,是胜人者将被用者作为工具价值,以实现自身内在价值的价值状态。老子旨在提倡既要用其知人之智,更要用其自知之明;要用胜人者的力,更要用自胜者的强。结合第一、二节的解析,“用人之力”命题显然不局限于用某些人如善人、人才之力,用人的最高境界是用天下人及其所有价值,这些力无一遗漏和舍弃地作为圣人和天下其他人的工具价值,发挥其巨大作用即“力”。

用天下人之力的论述在《老子》中多章涉及,篇幅所限,仅举两处较典型的论述。

四十九章“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在老子看来,“人有不善”内含人有善的方面,善者也有不善。老子的价值辩证法在正中包含反,否定中包含着肯定。人之力来自于人的价值,而人的价值包含着善与不善,不善又包含前述三层含义,都有其价值,都能发挥其力。老子提出了一些价值实现方式,本章是“善之”,既有不少注家释出的善待、宽容等意,也有善用之义。善用就是使其价值充分发挥。王弼注曰:“各因其用,则善不失也。”“各因其用”是说天下人都有其用,因其内在价值而被用之。“善不失”不仅指德善之人不失其善,而且指天下人的价值不被弃之而失去,都发挥了作用。王弼接着注“德善”:“无弃人也。”(王弼:《老子注·四十九章》)将用人与无弃人紧密联系起来。前述众注家也释出圣人采取不舍弃任何人及其价值的方式,使人尽其才能,这就是用天下人之力的实现。

二十七章“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第二节我阐述了“不善人者”的“者”字包含的三层含义,“者”字还可指称善与不善包含的所有价值。刘笑敢认为:“然此‘者’并非必要,有‘者’字反而易起困惑。”[3]这容易把多元价值读丢了。“善人者,不善人之师”提倡用善人可为“师”的那些价值(“者”)。善人的全部价值不是都可为“师”,转化为“力”的。因为善人也有不善的方面,这是不可为师的。“师”并非仅指狭义的“老师”,主要还是教导,引导之意。“不善人之师”即以“善人”的“者”即善与不善的各方面或经验与教训引导不善人。“不善人者,善人之资。”表达善人取用不善人可以作为资借、借镜的那些价值(“者”)作为工具,也不是全盘取用。不擅长此方面,可用其彼方面的擅长,现在用不上此技能的“善”,也可作为“资”备用,将来派上用场。这些“力”都是正面价值,以“师”、“资”的关系来表述,表达不仅圣人用天下人之力,天下人互用,也是用天下人之力的另一种价值实现方式。

从上面解析我们看到,老子的“无弃人”与“用天下人之力”两个理念相互贯通,第一节阐述的老子价值思路于是可以更准确地表述为:不弃人→用天下人之力→没有弃人。上述“价值实现方式→价值结果”的价值哲学思路,至此可以进行更细致的分析。不弃人这种价值实现方式产生用天下人之力的价值结果,而用天下人之力既是价值结果的事实,同时是“应当”的价值实现方式即应当用天下人,这种应当的价值观念运用于实践既是用天下人之力的行动,又是天下人得以用之的事实。可见老子价值哲学的一个特点:事实与价值是紧密“缠结”的。[4]“用天下人之力”同时还是价值实现方式的表述,它又产生天下“没有弃人”的结果,老子用“袭明”给予了高度的价值评价,上通自然之善(善行、善言、善数、善闭、善结)。而“故无弃人”的“故”字连接着前面的价值前提和条件“常善救人”,包含着老子价值认知论、价值实现方式论、价值本体论等的丰富内涵,篇幅有限,容另文探讨。

[注 释]

① 本文引用《老子》只注章次,版本上参照了简帛书、河上公、王弼、傅奕诸本及其相关众版本,取其包含并更利于解析《老子》多元价值的“原文”。

[1] 韩强.老子用人才之力思想的价值哲学新解[J].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6).

[2] 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参照简帛本最新修订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3] 刘笑敢.老子古今——五种对勘与析评引论(修订版)上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4] 张华夏.道德哲学与经济系统分析[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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