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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义属性分析框架的构建及其在义位确立中的应用

2018-01-25尹洁

辞书研究 2018年1期
关键词:义位表义义素

摘要义位是词义的基本单位。然而,如何在复杂多变、难以捉摸的词义系统中确立义位,使之具有客观性、科学性、准确性,却成为令人困惑的难题。文章运用“二分+多分”的义素分析法,针对义位的语义属性构建分析框架,切分出类义素、表义素、中心义素和关涉义素等成分,分层次、多角度展示义位的语义属性。通过分析不同要素的地位和作用,为确立义位提供依据,也使得义位的确立从过去纯经验的感性行为,走上具有一定学理指导的科学化道路。

关键词语义属性框架义位多义词

词义系统有宏观、中观和微觀之分,而无论何种层次,都能通过分析元素、找寻模式、组建结构将其描写出来,逐步展现系统的全貌。作为一个系统,它的基本建构应包括元素、模式、结构、层次、整体。元素是潜藏或涵容在整体中的部分,要真正认识整体,就要将其元素离析出来,得到由元素而整体或由整体而元素的双向互通。对于词义系统的底层整体——义位而言,就要求对这种由元素在一定模式下结构而成的整体加以解构。因此,我们构建义位语义属性框架,使之成为分析、描写和认识义位的有效手段,也为义位的确立探索新的途径。

一、 语义属性分析框架的构建

“框架”是近年来语言学领域较为常见的术语,单就语义学理论而言,框架是指对有关不变种类的事物或环境的知识进行编码的语义结构,具体规定它们各个部分或参与部分所发挥的作用。(李延福1999)通过语义框架,可以找到“义位所定义的、在语言系统内部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所确定的坐标”(于屏方2007)。鉴于它有探幽析微的特点,类似的框架模式存在不少,如认知框架、释义框架等,但它们或从认知角度,或从释义角度对语义进行剖析,且多是在框架内部对语义的一次多项切分。我们的语义属性框架通过贯彻“二分+多分”的分析原则,构建一个多层次、多触点的组织结构。

“二分+多分”的词义分析法是李运富(2011)在分析概念场词项属性时提出的分析方法。该方法的核心是将西方的义素分析法和中国训诂学所提出的“一分为二的义素分析法”结合起来,分层次、多角度分析词项意义。该方法为我们构建义位语义属性分析模式提供了方法论指导。我们采用“二分+多分”法从四个层次分析语义属性。前三层都为“二分”,分别得到类义素和表义素、中心义素和关涉义素、语义关涉义素和语情关涉义素,第四层为“多分”,其结果因词类、义类的不同而有数量和类别上的差异,并且不可能同时出现所有的结果项。(尹洁2016)在明确了义位的语义特征的结构层次后,就需分清各层次中内部要件的性质和作用。

(一) 类义素

分类是人类认识世界最重要的方式之一,而如何对义位的语义属性制定类别的划分标准却成为我们遇到的第一个难题。以符合义界范式的训释材料为对象,区分并提取义类和义差似乎不太困难,但若以物类的划分作为义类提取的基础,从概念或语义角度都难以全面、穷尽地对万事万物的类别进行有效划分。于是,只得根据词的语法范畴(即词类)进行分类。

我们提取类义素以语法上所分的词类作为参考,贯彻“宜粗不宜细”的原则,大概将词分为实词七类(包括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代词、副词),虚词五类(包括介词、连词、助词、语气词、叹词)。副词实际上介于实虚之间,我们也姑且将其归为实词。就实词而言,词的类别意义与词的表述功能有大致的对应关系,即事物对应指称,动作对应陈述,性状对应修饰限制,等等。于是,可得到义位语义属性中类义素的对应名称: 名词—指称、动词—述谓、形容词—修限、数词—计数、量词—计量、代词—称代、副词—副。因虚词的意义与来源不明,无法分析其语义属性,本文暂不予讨论。

我们通过词的类别义,结合词的语法功能和分布,对词类做出初步的判断,再根据词类与词的类别意义的对应关系提取类义素。类义素是义位的类别特征,它不直接在义位中显现出来,仅是对词的理性意义的类别或属性的认定。

(二) 表义素

表义素是在对义位的语义属性实施二分后,除去类义素后剩下的部分。二者虽在同一层面,且同名“义素”,实质却大相径庭。从性质上看,类义素是根据词类判定得出的义位的类别特征,是人们对义位所反映的客观事物的认知范畴;表义素是义位理性意义的直接体现,是义位固有的可感知的意义成分,它规定了义位的主要特征,是义位的实质内容,也是用于交际的现实存在。从数量上看,类义素只有一个,表义素根据义位类属可分为三层多个——第一、第二层两个,第三层数量多少不定。从属性来看,类义素属性单一,仅表现义位的类属特征,而表义素内涵丰富。

表义素是一个复合体,根据其内部成员在义位中的地位及表义时所起的作用继续“二分”,可得到中心义素和一般义素。

(三) 中心义素

中心义素是理性意义的核心,是义位相互区别的最关键因素。

我们考察“子”的意义在语言中的真实表现,参考词典的义项,整理归纳得到“子”的义位: ① 儿女;② 子嗣;③ 嗣君;④ 我国古代第四等爵位名;⑤ 古代对士大夫的通称;⑥ 古代对男子的尊称;⑦ 泛指人;⑧ 代词,表示第二人称,相当于“你”或“您”;⑨ 老师;⑩ 先秦百家的著作、古代图书四部分类法(经史子集)中的第三类;

B11 抚爱;

B12 草木的果实;

B13 动物的卵;

B14 孳生;

B15 幼小的,小的,嫩的;

B16 副,偏;

B17 派生的,附属的;

B18 利息;

B19 铜子儿,铜圆;

B20 小而坚硬的块状物或颗粒物;

B21 量词,用于能用手指掐住的一束细长的东西;

B22 地支的第一位。

根据释义分析各义位的属性,①②③⑤⑥⑦⑨是对人的指称,④⑩B12B13B18B19B20B22是对事物的指称,B11B14是对动作的说明,B15B16B17是对性状的说明,⑧是对人的指代,B21是对物量的说明。因此,“名物”“动作”“性状”“人称”“物量”就是从认识和理解词义的角度所确定的中心义素,它具有如下特点:endprint

从来源上看,它源于人们对词义所表达的概念的认识,或者说是范畴化的结果;从功能上看,它是对义位所属类别的提示,可用于对现有词义的理解和训释;从性质上看,它是外显的、静态的、共时的;从数量上看,每个义位只有一个中心义素;从析取方式看,它可以从词义训释中提取。

(四) 关涉义素

在义位的理性意义中,除了中心义素,其余均为一般义素。它们直接或间接地参与表义,是义位中与中心义素直接关联的成分,称之为“关涉义素”。如果说中心义素是主干,关涉义素则是旁枝末节,由于它的存在,使得义位变得丰满、精确、易辨识。然而,关涉义素内部又具有两种性质不同的元素,根据关涉的侧重点“二分”,可得到语义关涉义素和语情关涉义素。

语言有三大特征——社交、描写和表情。人们在使用语言进行交际或描写的过程中,会不自觉地带上个人的主观色彩,褒贬好恶寓于一字一句之中。言语者可能选择某种语气、措辞或格调,将内在的情感倾向、态度、评价通过语言传达出来,由此表现情绪或判断。这些情绪情感因素凝固在词义之中,成为人们选义构词或选词造句的依据,我们将这种蕴藏在义位中的情绪情感因素称为义位的“语情关涉义素”。在某些义位中,它作为主要表义成分,在使用或解释语言时必须凸显;在某些义位中,它是次要表义成分,仅作为语言活动中隐涵的主观意愿信息。

语义关涉义素与语情关涉义素同为语义属性框架内的基础要件,或同时出现,或单独出现,都作为义位的某类语义特征直接参与表义。二者的区别在于:

第一,来源不同。语义关涉义素来自于义位的客观存在意义;语情关涉义素产生于语言使用者的主观表达意愿。

第二,所属范围不同。语义关涉义素是所有实义位和部分副义位的必有项;语情关涉义素出现在所有实义位和副义位中。

第三,关涉对象不同。语义关涉义素针对的是义位固有的、理性的语义内涵,不同义类、词类所对应的义位,其语义关涉义素的数量不同、参数类别也不同;语情关涉义素针对的是意义的情态情感的倾向、语气口气的表达等,只要具有语情特征的义位,语情关涉义素的参数类别就不变。

1. 语义关涉义素

使用多分法,可对不同义类下的语义关涉义素进行下一步拆分。如在述谓类义位中,除了“动作”义素为中心义素之外,其余与之相关的主体、客体、原因、方式、时空、状态、参照、数量、动态等,都是动作关涉的对象;在指称类义位中,除中心义素“名物”外,与之相关的领属、范围、性状、结构、材料、功用、级别、数量、时空、来源、去向等,都是名物关涉的对象。

2. 语情关涉义素

一般来说,在语言交际中,实义位的本质特征是其固有的语义属性。但某些实义位或者在产生的过程中人们会赋予一定的情态意义,或者由于经常出现在特定交际场合而带上某种情感色彩。当这些情态意义或情感色彩附着在义位上时,言语者会对该义位形成某种评价性的认识,并将此认识固定在义位上,成为义位使用时的界阈。

据统计,《现代汉语词典》释义时在括号内外标注的语情特征有以下类别: 惋惜、喜爱、亲昵、厌恶、轻蔑(鄙视)、讥讽(讽刺、嘲笑)、戏谑、斥责、客气(客套)、骄傲(自负)、谦虚、尊敬、委婉(避讳)、詈骂、褒义、贬义。(张志毅,张庆云2001)

这些语情特征实际可分为两类,也就是语情关涉义素主要体现的两个特征参数: 一是情态特征,它是语言用户附加在义位上的感情和态度倾向,语言用户在交际时会将自己的主观意愿与此进行比对,然后择义选词;二是评价特征,是语言用户站在词义之外,对隐藏在词义内的表达倾向的价值判断,即褒扬、贬抑和中性。两者的分类角度不同,但都是义位固有特征的一部分,在语言交际中发挥直接作用。所有的实义位都可分析其评价特征,但不是每一个义位都具有情态特征,并且情态特征所包含的内容较多,比较开放,评价特征只有三个。

实义位的语情特征是根据其语义特点而衍生出的言语者在使用该义位时的情感倾向。对某些副义位来说,它们的表义中心就在于表达语情,故只具有语情特征而没有语义特征。其语情特征是通过词的义位传达出言语者的某种主观意志,体现交际意义,可分为语气特征和口气特征。

“语气特征”主要体现言语者使用该义位时想要达到的交际目的和态度,强化了义位的某些功能属性。贺阳(1992)、齐沪扬(2002)称之为“功能语气”,包括陈述、疑问、祈使、感叹四类。我们予以进一步细化,如表1所示:

二、 语义属性分析在义位确立中的应用

义位是词义的基本单位,其特点是具有稳定性和概括性,它在单个词的微观词义系统中处于凸显的典型位置。我们可以从语义属性分析出发,通过同一词语在不同语境中的对比,确立义位。

(一) 据类义素确立义位

对于义位来说,首先要区别的是类义素,它是人们对义位的最大范畴的认识,只有首先确定“类”,才能继续辨析异同。例如:

(1) 《易·师》:“师出以律,否臧凶。”孔颖达疏:“律,法也……使师出之时,当须以其法制整齐之。”

(2) 《汉书·刑法志》:“于是相国萧何攈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

(3) 《韩非子·难四》:“五伯兼并,而以桓律人,则是皆无贞廉也。”

(4) 唐高骈《寄鄠杜李遂良处士》:“池边写字师前辈,座右题铭律后生。”

“律”在以上四个文例中,前两例表“法律、律令”,后两例表“約束”。法令的功用在于约束人们的行为,两个意义有直接引申关系,但因其所示类义素分别为“指称”和“述谓”,故应区别为不同义位,《辞源》分别为此立项[1]“② 法令,通称法律、法则;……⑤ 约束”。

又如:

(1) 唐许浑《冬日宣城开元寺赠元孚上人》:“一钵事南宗,僧仪称病容。”endprint

(2) 宋严羽《沧浪诗话·诗辨》:“禅家者流,乘有大小,宗有南北,道有正邪。”

(3) 《红楼梦》:“这一宗东西,家常不大做;今儿个宝兄弟提出来了,单做给他吃。”

(4) 《镜花缘》:“小春、婉如见众人这宗样子,再想想自己文字,由不得不怕。”

“宗”在上文中的意义,前两例表“宗派、流派”,后两例用作某类单位。划分宗派的目的在于归同别异,使具有相同性质、特征的成员聚拢,故“宗”可作为量词,表示种类。两个意义虽具有引申关系,但前者为指称类,后者为计量类,类义素不同,应确立为两个义位。《辞源》立项“⑦ 派别;⑧ 量词。如说案卷若干宗”。

(二) 据中心义素确立义位

中心义素作为人们感知和使用义位时最直接感受的部分,也是该义位的核心,在确立义位时居于极其重要的地位。中心义素有别,也应确立为不同的义位。例如:

(1) 《书·皋陶谟》:“俊乂在官,百僚师师。”

(2) 唐韩愈《元和圣德诗》:“哀怜阵殁,廪给孤寡,赠官封墓,周帀宏溥。”

(3) 《书·武成》:“建官惟贤,位事惟能。”

(4) 唐李贺《感讽五首》:“县官骑马来,狞色虬紫须。”

“官”在以上四个文例中,前两例表“官职、职位”,后两例表“官吏、官员”。这两个义位都是指称类义位,且中心义素都是“名物”,但是一个属于政治类无形事物(即抽象概念)名称,一个属于“人物”名称中的社会称谓中的通名。二者中心义素的实指不同,故应立为两个义位。《辞源》为其立项“② 官职;③ 官吏”。

又如:

(1) 《国语·齐语》:“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处农就田野。”

(2) 《史记·周本纪》:“周公行政七年,成王长,周公反政成王,北面就群臣之位。”

(3) 《诗·周颂·敬之》:“日就月将,学有缉熙于光明。”孔颖达疏:“日就,谓学之使每日有成就。月将,谓至于一月则有可行。言当习之以积渐也。”

(4) 汉桓宽《盐铁论·国疾》:“女工难成而易弊,车器难就而易败。”

“就”在上文中,前两例表“归于”,后两例义为“完成、成就”。这两个义位的类义素都是述谓,中心义素也都表动作,但是具体所指不同,前者是“到……去”,后者是“完毕、结束”,因此这两个意义应分别确立义位。《辞源》为其立项“② 归于;……④ 成就”。

再如:

(1) 《诗·邶风·击鼓》:“从孙子仲,平陈与宋。”

(2) 《诗·秦风·黄鸟》:“谁从穆公?子车奄息。”

(3) 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议对》:“昔秦女嫁晋,从文衣之媵,晋人贵媵而贱女。”

以上三例中的“从”,类义素为“述谓”,中心义素为“动作”,均表示“前后相随”之义,如表4所示。它在具体语境中则可表示“殉葬”“陪嫁”义。《汉语大词典》(以下简称《汉大》)为此在列出义项①“跟,随”之后,又分设三个子项“跟从,跟随”“指从死,殉葬”和“指从嫁,陪嫁。……示指从夫,指出嫁”。

(三) 据关涉义素确立义位

在义位中,中心义素是核心,关涉义素是该义位关联、涉及的成分,它使得整个义位的信息完整,表义准确。与中心义素不同,关涉义素一般不止一个,而是依该义位的类别特征,可分解为若干个,它的数量和性质决定了义位的具体意义。尽管关涉义素由表义素经一次平面切分得到,但是对于不同性质的义位来说,关涉义素所起的作用却是不相同的,有的着重表现义位的语义属性,有的倾向于表现义位的语情属性。即使是同类关涉义素,在不同义位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有殊异,有的起着主要的区别作用,有的只有信息提示功能。因此,在确立义位时,通过类义素、中心义素对义位加以区别是较为直观、容易判断的,而关涉义素细微、繁杂且分散,对其进行判断和区分才是确立义位时最关键,也最需要深究细探的。

对于实义位而言,语义关涉义素承载着词义的显性信息,语情关涉义素的信息量相对较少,且较为隐蔽,故语义关涉义素的地位在语情关涉义素之上;对于某些副义位如语情类副义位,其意义主要由语情关涉义素体现,除此之外的状态、频率、时间等副义位却以语义关涉义素为主。鉴于此,下文我们将对以上两种不同的关涉义素的实际功用进行分述。

1. 据语义关涉义素确立义位

对于指称类中心义素是名物的义位而言,关涉义素有十余项,但是并不是所有义素对义位的确定都具有决定性作用。一般来说,领属、范围、性状、功用是最重要的几项。比如有形物,人们最关注的是它属于什么,外形、性质怎样,有什么功能、用途。因此“领属”“范围”“性状”“功用”不同,通常就是不同的东西,那么指称这个东西的义位也应区别。例如:

(1) 《易·说卦》:“艮为山……其于木也,为坚多节。”

(2) 唐杜甫《建都十二韵》:“风断青蒲节,霜埋翠竹根。”

(3) 《庄子·养生主》:“彼节者有间,而刀刃者无厚。”

(4) 汉董仲舒《春秋繁露·人副天数》:“人有三百六十节,偶天之数也。”

“节”在前两例指“植物枝干交接处”,在后两例指“动物骨骼连接处”,如表5所示:

从中心义素看,二者同为生物的某部分的名称,但在关涉义素下,前者的領属是植物;后者的领属是动物。指称不同之物,应为不同义位。《辞源》分设义项“① 泛指植物枝干交接的部位;② 骨节相衔接之处”。

又如:

(1) 唐李商隐《酬令狐郎中见寄》:“封来江渺渺,信去雨冥冥。”

(2) 宋王安石《祭周幾道文》:“发封涕洟,举屋惊呼。”endprint

(3) 宋司马光《答彭寂朝议书》:“虽市廛畎亩之民,皆得直上封言事。”

(4) 唐杜甫《述怀》:“自寄一封信,今已十月后。”

(5) 《红楼梦》:“早有雨村遣人送了两封银子……答谢甄家娘子。”

以上五例中的“封”,例(1)指书信,例(2)指文书,例(3)指奏章,实际都可统称为“封缄物”,例(4)和例(5)为封缄物的单位,用作量词。分析语义属性可知,前三例中的“封”和后两例中的“封”,都是类义素、中心义素和主要的语义关涉分别相同,故应分别归纳为两个义位,指“封缄物”和“封缄物的单位”,如表6、表7所示:

然而,《辞源》《汉语大字典》(以下简称《大字典》)和《汉大》这三部词典对“封”的义项处理却不尽相同。

封⑨量词。用于封缄物。《辞源》

封B20 封事,古代臣子向帝王递呈的密封奏章。B21 泛指书信。B22 包起来的或用来封装东西的纸包和纸袋。如: 赏封;信封。B23 量词。用于包裹或袋子封装的物件。《大字典》

封B20 封缄物。多指信件、文书、奏章等。B21 指皇帝赐官授爵的诏令。B28 量词。用于封缄物。《汉大》

《辞源》为“封”的量词义设立义项,却没有针对类义素的不同为“封缄物”设项。《大字典》《汉大》根据“封缄物”关涉的不同“领属”(如帝王、大臣、普通人等)分别设项,但“领属”这一关涉义素在此并不足以使每一个意义独立。我们认为,使用一个统称将其归纳为一个义项,在释义时稍加说明即可,如释为“封缄物。多指信件、文书、奏章、诏令等”。这样就体现了义项的概括性,而不流于细碎。

对述谓类中心义素是动作的义位而言,最重要的关涉义素应该是主客体、因果、依凭、时空。人们关心动作的发生,需要了解是什么原因、是谁用什么对谁在何时何地做了什么。因此,与之相关的这些义素就成为区别述谓类义位的关键义素。如果这些关键义素没有区别,仅是个别非主要信息点的差异,则可能无法形成两个完全独立的意义。例如:

(1) 《穀梁传·宣公七年》:“春,卫侯使孙良夫来盟。来盟,前定也。”

(2) 唐袁郊《甘泽谣·红线》:“请先定一走马兼具寒暄书,其它即俟某回也。”

(3) 《儒林外史》:“总寓内都挂着一班一班的戏子牌,凡要定戏,先几日要在牌上写一个日子。”

以上三例都表示在某物产生或某事出现之前,对其加以“确定”或“决定”,义为“约定、预定”。

定⑤ 约定。《辞源》

定⑦ 约定;预定。《汉大》

定⑩ 约定;预定。《大字典》

我们在语义属性框架下分析这两个意义,如表8所示:

可以看到,两个意义除了“条件”义素有别以外,其他义素均同,故应为一个义位。《辞源》只列出一个解释语,可行;《汉大》《大字典》为了释义更准确而分出两个训释语,但不会触及只能确立为一个义位的根本。

又如:

(1) 《庄子·天运》:“予口张而不能嗋。”

(2)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相如张目叱之,左右皆靡。”

(3) 唐韩愈《三星行》:“牛奋其角,箕张其口。”

(4) 《醒世恒言·隋炀帝逸游召谴》:“一日,帝与素钓鱼于后苑池上,并坐,左右张伞以遮日。”

(5) 宋文天祥《白沟河》:“适过白沟河,裂眦须欲张。”

“张”有“开弓”义,因“开弓”是为了积聚力量而拉开弓臂与弓弦使得两者的空间距离增大,由此引申出“张”的“张开,伸展”义。从语义属性来看,例(1)至例(5)中“张”的主要关涉义素基本相同,都可归纳为“张开,伸张”。但《汉大》《大字典》将前四例中的“张”释为“张开,伸展”,而《汉大》又将例(5)中的“张”释为“植立,竖起”。我们认为,在中心义素和主要关涉义素上,这五例并没有明显的区别,且都能表现“张”所具有的在“空间面积上的扩展和延伸”这一内在特征,故应合为一项,如表9所示:

2. 据语情关涉义素确立义位

在实义位中,语情关涉义素是在表义过程中附带的表达者的某种情感和态度,具有提示和补充作用。它一般与语义关涉义素并列,可同时出现、共同表义,只是在地位上语义关涉义素重于语情关涉义素。但语情关涉义素中的“情态特征”,大多能成为确立义位的参考。例如:

(1) 《论语·学而》:“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邢昺疏:“子者,古人称师曰子。”

(2) 《荀子·非相》:“仲尼长,子弓短。”杨倞注:“子弓,盖仲弓也。言子者,著其为师也。”

(3) 《诗·卫风·氓》:“送子涉淇。”郑笺:“子者,男子之通称。”

(4) 《后汉书·酷吏传·阳球》:“若阳球作司隶,此曹子安得容乎?”

“子”在前两例中表示对老师的尊称,后两例中表示对一般人的泛称。因所称对象不同,且前者带有“尊敬”的情态特征,故《汉大》为二者分别确立义位“B12 古人对老师的尊称;B14 泛称人”。

在副义位中,语情关涉义素是重要且特殊的一类,尤其还出现单独的语情类副义位,它的语义属性就是语气情态。对于这类副义位,语情关涉义素就取代了语义关涉义素,成为义位确定时判断的主要依据。例如:

(1) 《后汉书·杨赐传》:“臣受恩偏特,忝任师傅,不敢自同凡臣,括囊避咎。”

(2) 明汤显祖《紫钗记·春日言怀》:“先君忝参前朝相国,先母累封大郡夫人。”

以上两例中“忝”作为谦词,其情态特征为“谦虚”,故需确定为义位。《大字典》立义项“② 谦词。表示辱没他人,自己有愧”,《汉大》立义项“② 常用作谦词”。但是《辞源》却没有针对这个语情关涉义素设立义项,应予补收。

综上,借助于语义属性分析框架,我们能够较为具体、深入地分析各类义位,观察到框架内部各个要件在决定意义是否具有独立身份时的地位和功用——或处于关键、主导的地位,或仅起到辅助、补充的作用,由此推动义位分析的公理化、系统化和科学化。

在利用语义属性框架确立义位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中心义素不同,确立。

第二,中心义素同,关涉义素中的主要区别要素不同,确立;次要关涉要素不同,则还需考虑,有的可以单立,有的则可能只是临时义,不具备进入词义的条件。

第三,语情关涉义素不同,确立。

第四,类义素不同,确立。

除此之外,可能还要考虑义位的文化特征、修辞特征、语体特征、地域特征等。限于篇幅,我们将另文讨论。

附注

[1]义位与义项不同,但在大型语文辞书中,不少义项基本对应于义位,故本文以辞书义项为证。

参考文献

1. 贺阳.试论汉语书面语的语气系统.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2(5): 66.

2. 李延福.国外语言学通观(下).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9: 684.

3. 李运富.论汉语词汇意义系统的分析与描写.民俗典籍文字研究,2011(8): 196.

4. 齐沪扬.語气词与语气系统.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 21.

5. 尹洁.义位分析的“框架—参数”模式.辞书研究,2016(6): 1113.

6. 于屏方.动词义位释义的框架模式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113.

7. 张志毅,张庆云.词汇语义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4647.

(北京师范大学汉语文化学院北京100875)

(责任编辑马沙)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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