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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收征管中识别纳税筹划的涉税风险

2018-01-25沈审左玲孙柱

关键词:涉税风险税收征管

沈审+左玲+孙柱

【摘 要】税收作为一种无偿强制的国家行为,直接导致企业一部分利润的减少。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同时国家的税收法律制度日趋完善,税收征管水平也不断提高,国家对涉税案件的处罚力度的加大,使得企业的税收违法成本日益升高。如何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已成为越来越多理性经济主体思考的方向,于是纳税筹划应运而生。

【Abstract】As a kind of free compulsory state behavior, tax revenue will reduce part of the profit of the enterprise.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China's market economy, the market competition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fierce. At the same time, the state's tax law system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perfect, the level of 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is also improving, and the state's punishment for tax related cases is increasing, which makes the illegal tax cost of enterprises increasingly rising. How to maximize the economic interests within the scope of the tax law has become the direction for more and more rational economic entities to think. Therefore, tax planning emerges as the times require.

【关键词】税收征管;识别纳税;涉税风险

【Keywords】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identification of tax; tax-invovled risk

【中圖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8)01-0053-03

1 正确认识纳税筹划

合法的纳税筹划,可以使企业利用税收优惠和税收弹性来减轻税收负担,规避涉税风险,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然而目前我国的纳税筹划行业发展并不规范,存在着税收筹划是以帮助纳税人故意逃避税款为目的,进行的一场精心伪装和布置,这种高风险的纳税筹划显然已偏离了正确的方向,税务机关如不及时发现纠正,不仅会给其带来巨大的违法成本,也必然带来国家税款的流失和不良的示范效应。

2 高风险税收筹划的特点

2.1 业务的隐蔽性

企业的纳税筹划大多是经过专业事务所反复研究、测算形成的方案,有的方案需要分步进行,跨越好几个纳税年度才能达到筹划效果;有的则需要关联企业的共同配合,中间可能是由好几个子公司、子子公司共同编织起来的关系网络。如果单独站在某一个时期内,或者只立足于某一个企业看问题,往往很难发现筹划的实质,给日常征管也带来不小的难度。

2016年对某建设公司B进行纳税评审时发现,该公司“资本公积”科目比上期增加了4675万元,这一异常情况引起了 评审人员的注意。公司财务人员解释称“资本公积”的增加是由于企业最近实施了“债转股”业务。根据账目处理原则,企业发生“债转股”后,应付账款减少,同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增加,那为何该公司账目上只增加资本公积,没有增加实收资本,也没有股权变动的信息呢?带着问题评审人员通过对比债权公司账务处理终于还原了业务的本来面目,该建设公司B 所欠的是其母公司A及集团内另一子公司C的材料款项共计4675万元,2016年A、C公司对B的债务进行了豁免,若按豁免处理B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经过筹划包装后B公司以“债转股”的形式做账,规避了企业所得税,同时A、C仍按应收账款损失作坏账处理,进行了资产损失专项申报。评审人员在案头分析时,没有放过蛛丝马迹,就事论事,而是将疑点放在了集团企业的大环境下作关联对比分析,解开了“债转股”的业务面纱,追回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600多万元。

2.2 方式的多样性

纳税筹划的手段方式多样,概括来说基本途径有三种:一是税基式避税,主要体现在利用会计与财务的手段调整收入或增加营业成本,如利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资产租赁法、不同的费用分摊法、存货计价方法以及筹资避税法等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二是税率式避税,主要体现在利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之间的税率差异,通过在母子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以及有经济利益联系的其他公司之间进行转让定价等方式,使其拥有的课税对象适用较低税率计税,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三是税额式避税,主要体现在充分利用税收优惠中免征或减半征收等相关规定来减少应纳税额。在实际运用中企业还会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税种以及自身业务的特点,将这些方式糅合在一起,衍生出各种具体不同方案来达到企业既定的目的。

D学校在编老师的奖金是由财政部门统一发放的,按半年分两次发放奖金,每次发放30000元。D学校的财务人员在给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为了达到税基式避税,自行将全年两次发放的奖金合并计算,按照每个员工全年一次性奖金5400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剩余的奖金分摊到当月工资进行缴税。这种擅自调整收入行为违反《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在税收管理员纳税辅导之后,及时补缴相应税款和滞纳金。

近年纳税征管中遇到了不少股权转让的事例,有的是平价转让,转让当年所占企业的净资产数额少于转让价格;有的是低价转让,转让当年所占企业的净资产数额刚好等于转让价格,但是不管是哪种方式,都是不缴纳所得税,可是现实中真的有那么多平价或者低价转让的行为吗?针对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其中的涉税风险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endprint

①关联交易,故意低估股权价值;

②转让当年净资产数额作假,企业通过调整利润等方式造成企业当年亏损,减少净资产数额;

③以其他非货币方式给股权转让人进行利益补偿,规避所得税。这种方式避税所依据就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其中规定的参照纳税人享有的净资产份额是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一个重要方法,但实际上当年企业账面上显示的净资产金额并不能完全代表当年企业的市场价值。国税函【2009】285号也规定了,对股权转让价格确定问题,可以考虑引进中介机构对被转让股权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核、评估,以确定其转让价格是否合理。因此处理类似问题时,就能有针对性地把握风险点,做出分析应对[1]。

2.3 过度筹划的风险性

2017年中税协新发布的《税收筹划业务规则(试行)》,指出税收筹划的内涵并不是从风险中取得收益,而是在政策风险中保护收益,明确了税收筹划服务的主要内容是“降低税务风险,提高税收遵从度”,提出的设计方案应具备“合理商业目的”,为委托人“优化税负”。可见在当前的纳税筹划市场,作为纳税筹划主体的事务所从业人员仍有可能因为各种主客观原因导致筹划结果的偏差,甚至在筹划时并没有考虑控制企业的涉税风险,而只是片面追求“少缴税”甚至是“不缴税”。作为税务工作人员,也很可能因为不能有效发现企业纳税筹划的轨迹而无法识别其中的涉税风险,让“问题筹划”蒙混过关,引发自身的职业风险。

2016年在日常的户管巡查工作中就发现了这样一起案例,某管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E)为规避房产税的缴纳对房租物业费的收取进行了精心的筹划。先是成立了关联企业(以下简称F)单独收取物业管理费,接着对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收取的数额进行巧妙分配,以每个月每平米各项收费总额24元为例:

在每平米总收费金额24元中,由E公司收取房租14元,占比58%,由F公司收取物业及综合管理费共计10元,占比42%。然而评估人员在调查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租赁总体情况时发现,尽管E公司与该地段租赁收费总额的平均水平相差不大,但是单项收费却有较大不同,同地段房租收费平均在21元左右,物业及综合管理费在3元左右。E公司通过调整房租物业费的收取比例将部分房租收入转移到关联企业物业管理收入中,达到规避房产税及实现利润转移的目的。经税收管理员纳税辅导后,E企业按同地段市场平均价格对房屋租金收入进行了调整,并补充申报房产税及滞纳金合计463.29万元。

3 高風险纳税筹划的防范

面对日益复杂的企业业务行为,为有效检索纳税筹划中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问题,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税务机关主要从五个方面出发,对高风险税收筹划的风险进行了积极有效的防范。

3.1 完善信息采集工作

如果说以前评审资料的采集是针对单一评审对象采取的“点对点”式的采集,那么现在的信息收集已经向“点对面”进行了扩展和延伸。这种面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尽可能全面收集评审对象的关联企业信息,在评审前构建一张评审对象的企业关系网络图,将具体业务置身于关系链中分析,并经过几方数据的连接对比,发现关联交易的蛛丝马迹;二是根据具体情况对评审年份进行适当的前后延伸,特别是评审中遇到跨期业务或者日常经营中不经常发生的企业业务行为,如发现疑点则相应向前后几个纳税年度进行跟踪,理清业务发展的来龙去脉;三是对股权交易、合并、分立、资产重组、申请税收优惠等业务进行重点关注,从纳税筹划的常用方式出发,识别涉税风险问题。

3.2 善用互联网及数据平台

互联网与多种数据平台为在纳税评审中发现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与漏洞提供了很好的第三方信息,特别是能迅速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以及发现一些企业没有向税务机关进行说明的真实信息。在工作中我们经常利用互联网搜索相关企业的营业情况、项目情况和关联企业情况等,同时我们还依托国地税合作、工商、房管、建设规划等大数据平台,为检索、发现、对比、核实疑点问题提供了较大帮助,依托大数据较大程度避免了“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情况,让信息和思路都变得更加通畅。

3.3 加强对企业的纳税辅导

纳税筹划的很多活动都是在税收法律的边界进行的。因此不仅纳税人要时刻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而且税务机关要及时做好纳税辅导工作,通过纳税辅导加强税企双方的沟通交流,了解和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分析企业税源变动状况,加强对纳税人的动态监控。以“纳税人培训学校”等形式开展多场新出台税收政策业务辅导培训会,选择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企业所涉及的纳税申报、计税依据、适用税率、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最新的税收政策变化等内容进行讲解,实行深度辅导,在做好政策指导和纳税提醒工作同时,促进企业合法的纳税筹划。

3.4 耐心地与企业沟通协调

在日常征管中发现,纳税筹划中出现的税收风险有的是有意识避税造成的,有的是由于纳税人基于某一税收政策的理解出现偏差导致的,对于检查出的问题需要税收管理人员与企业进行有理有据的沟通,但是有的时候这种沟通进展的并不顺畅,企业为了达到逃税目的经常会搬来税务师、会计师等代理当救兵,一谈就是好几个回合,加大工作的难度。在沟通中我们要始终把握三个原则:政策把握要到位,事实材料要清楚、沟通解释要耐心。税收管理人员要精准把握税收政策,做到有理,对发现的企业问题要有清楚的材料支撑,做到有据,对纳税人的解释要有耐心,通过积极有效的沟通,帮助企业回避涉税风险。

3.5 畅通移交稽查的渠道

准确把握企业纳税筹划中问题的性质,对于一些恶性逃税、骗税行为应及时移交稽查处理。建立起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良性互动机制,实施案源移交制度、稽查征管信息反馈制度,充分发挥“以查促查、以查促管”的作用,促进了收入的稳定增长同时,打击不合法的税收筹划行为,并对社会起到良好的警示意义。

4 结语

税收筹划是一项高级的理财活动,作为事前的谋划活动,必然存在一定风险。现实生活中,税收筹划失误或失败的案例屡见不鲜,风险的存在不仅影响企业税收利益最大化的实现,更可能给企业造成损失,所以无论是企业,还是税务机关,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王伟,袁伟.完善风险管理平台 加强税收风险应对[N].中国税务报,2012 11-13(008).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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