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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人才观:关于人才的本质与定义

2018-01-23徐文华

西藏研究 2018年1期
关键词:人才观本质属性阶级

徐文华

(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处,西藏 拉萨 850000)

马克思主义人才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才问题的根本观点,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一部分。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因而,无论从人才事业发展还是从个人成才的角度看,树立马克思主义人才观,正确认识和把握人才本质和定义,都十分必要。

一、人才观和马克思主义人才观

人才观是指关于人才问题的根本观点,它属于世界观的范畴,是世界观的一部分。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古今中外都存在着人才现象,存在着如何判断、使用人才等问题,而其中,人才观是一个前提性的问题,它直接关系着人们对人才现象的认识。

从人才思想到人才理论再到人才观,其范畴层次是递进关系。一般来讲,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人才思想,但有的形成了完整的思想体系,有的并未形成完整的思想体系;具有完整体系的人才思想可以称之为人才理论,其主体一般是政治家、思想理论家,这些人的人才思想经过了逻辑论证、理论提升,表现为一定的理论形态,对人才问题的基本方面一般都有系统的回答;未形成完整体系的人才思想,一般较为零散,其主体一般是普通的社会大众。社会大众的人才思想虽然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没有经过自觉的理论提升,但他们在生产、生活的过程中也会形成关于人才问题的一些看法。因此人人都可以有人才思想,但并不是人人都能形成自觉、系统的人才理论。人才理论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人才思想,是为了展开、论证人才思想;从理论逻辑和理论形态上看,人才理论要舍弃人才思想中那些非根本性的、枝节性的思想观点。人才思想和人才理论的核心则是人才观,总体来看,人才观是人才思想和人才理论的高度概括和凝结,是人才思想和人才理论的核心和精髓,成熟、完整的人才理论都贯穿着成熟、完整的人才观。

马克思主义人才观是马克思主义人才思想的鲜明、集中、系统表达,它要对人才本质、人才定义、人才标准、人才价值、人才培养、人才流动、人才体制、人才管理等人才现象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系统回答。“马克思主义人才思想”与“马克思主义人才理论”,属同一层次的范畴,但其内涵略有区别,前者也可以包括一些不成熟的或未经逻辑论证的或枝节性的人才思想,而后者则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者形成的成熟的、经过逻辑论证的、总体性而非枝节性的人才思想。

在阶级社会中,人才观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不同阶级有不同阶级的人才观,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阶级利益不同、核心价值观不同,人才观也就必然不同甚至截然相反。从阶级性来看,马克思主义人才观是无产阶级的人才观,同时,由于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核心价值观是一致的,其实质上也是包括无产阶级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的人才观。

在我国,马克思主义人才观集中体现为中国共产党的人才观。中国共产党在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不仅从整体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也形成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人才观,在当代中国,坚持马克思主义就要坚持马克思主义人才观。

人才本质观是人才观中最基础的观点,它要回答什么是人才这一最基础的问题,是对人才进行科学定义的基本前提。树立马克思主义人才观,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人才本质观。

二、马克思主义人才本质观

事物的本质,即规定事物为该事物的内在规定性;人才本质,即规定人才之为人才的内在规定性。马克思主义人才本质观是指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才本质的根本观点。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有关思想,笔者认为,进步性、突出性是人才的两大本质属性,二者的内在统一,构成了人才本质。

(一)人才学界关于人才本质的探讨

自从改革开放之初人才学在我国产生,人才学界就开始了对人才本质的探讨。1983年叶忠海等所著《人才学概论》是国内较早的一部人才学概论方面的著作,该书认为,人才的本质属性包括创造性、进步性、社会性、时代性[1]。2013年叶忠海主编的《新编人才学通论》则认为,创造性、进步性、社会历史性是人才的本质属性和本质特征;除此之外,广泛性、相对性、动态性也是人才的重要特点[2]。

王通讯是人才学界的前辈之一。他在1986年首版、1987年再版的《宏观人才学》中指出,“人才的本质是创造性、进步性与社会性的统一。”[3]在2005年出版的《人才学新论》中,他提出人才有很多特性,但最根本的即本质属性只有一个,即“杰出性(或超常性)”[4]。有学者认为,德才兼备才是人才的本质属性,社会性、先进性、创新性等并不是人才特有的本质属性,而只是人才的一般属性[5]。

罗洪铁、周琪主编的《人才学原理》一书认为,人才的本质属性包括创新性、先进性、时代性、层次性、时效性五个方面,人才的本质属性是这五个方面的统一[6]。

赵恒平、雷卫平编著的《人才学概论》认为,人才的特征包括历史性、层次性、创造性、社会性、广泛性、变异性。其中,创造性是指非一般性、非重复性。变异性是指从初级人才向高级人才的发展变化,从此类人才向彼类人才的发展变化,从人才向非人才的发展变化[7]。

徐颂陶、罗洪铁在《马克思主义人才思想史》一书中指出,列宁、斯大林虽然并没有对人才进行明确定义,但他们的相关论述体现出了对人才本质属性非常深刻的认识。列宁、斯大林认为,人才的本质属性包括实践性、先进性、历史性、人民性这四大方面。实践性是指人才是在实践中锻炼成长的;先进性是指人才的思想和行为能够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社会发展方向;历史性是指人才要打上其所处时代的烙印,受到历史时代各方面条件制约;人民性是指人才来自人民,为人民服务[8]。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建设和人才工作,2003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强调,人才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积极贡献”。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纲要》强调,人才要能够“对社会作出贡献”。

综上可知,对人才本质属性、特征的认识上并不一致,一些人的认识前后也会有所变化。同时,上述观点,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人才是多本质还是单本质?笔者认为,人才应该与其他很多事物一样,是多本质属性但单本质。多本质属性与单本质并不矛盾,而一般来讲,正是事物的多方面的本质属性从不同的方面共同构成了事物的本质。

(二)揭示人才本质应坚持的方法论原则

揭示人才本质必须坚持以下方法论原则:

1.必须立足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

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是揭示人才本质必须坚持的根本观点和必须遵循的根本方法。例如,根据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在阶级社会中,人都是分为阶级的,人才作为人的一部分、一个类别,阶级性必然是其重要属性。再如,马克思主义是社会进步论者,因此人才必须顺应历史发展进步的方向和潮流,具有进步性。如此等等。这些方面,都是人才必然要具有的重要属性,把握了这些方面,才可能全面地揭示人才属性,并从中区分出哪些是人才作为人之一般必然带有的人的一般属性,哪些是人才作为人之特殊所应该具有的特殊属性即反映其本质的本质属性。

2.必须立足于能够将人才和一般的人区别开来

人才必然具有一般人的共性,也必然存在着与一般人区别开来的个性。找出这些个性、研究这些个性,既能帮助人们抓住人才的本质,从而更正确更全面地认识人才,又能向一般人指明成才之路。这里的关键是“去伪存真”“拨云见日”,舍弃那些似是而非的特性,认识和把握其本质属性。

3.必须立足于认识和把握各类别、各层次人才共有的本质属性

任何事物,其个体都具有非常丰富的个性,把握其本质,必须舍弃这些丰富的个性而抓住其共性。作为人才来说,既有行业、专业等类别之分,又有层次之分;既有一般人才之分,又有特殊人才之分,等等。而概括人才本质属性,只能抓住各类别、各层次人才的共有属性,必须适用于每一个人才个体。

4.必须立足于揭示人才的社会性本质

人才既是社会的人,又是生物的人;既有社会性本质,又有生物学本质。人才观所要认识和把握的,只能是人才的社会性本质。一方面,人从本质和现实性上看,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另一方面,劳动创造了人,人的生物学属性的形成、遗传、改变、进化等都与劳动密不可分,而劳动都是社会性的。因此,认识人才的本质只能从社会性本质入手。

(三)人才本质:进步性与突出性的内在统一

参考国内人才学界的研究成果,笔者认为,人才必须具有进步性与突出性这两大属性,即从本质上看,人才必须既是进步的又是突出的。进步性是指人才的素质、能力和实践活动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发展进步作出积极贡献;突出性是指人才的素质和能力要高于一般的人并能对社会发展进步作出较大贡献。进步性反映的是人才的方向属性,突出性反映的是人才的能力属性,即人才必须做到方向正确、能力突出。抓住了这两点,就抓住了人才的本质属性,就能将人才与人力、与一般人区别开来。

1.人才的进步性

进步性规定了人才和人才判断的价值标准,反映了人才素质和能力的基本方向以及人才社会实践活动的基本方向。认识和把握人才的本质,首先要把握其进步性属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形态的更替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演化过程,在同一社会形态内部革命的、积极的力量是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它最终会战胜反动的、落后的力量。因此,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只有那些符合、顺应社会发展进步要求的人,才可以被称之为人才;而那些阻碍社会发展进步的落后分子、反动分子则不属于人才的范畴。这是马克思主义判断人才的一个重要的价值标准。从上述可以看出,国内人才学界对人才本质的看法虽不尽相同,但在人才的进步性上,总体上是有共识的。马克思主义是社会进步论者,而推动社会历史的发展进步离不开顺应历史发展进步趋势和要求、具备较高素质和能力的各类先进分子,承认人才的进步性,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抓住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才本质的核心认识和规定。

2.人才的突出性

人才的突出性是人才之为人才的又一个重要规定,它反映的是人才的素质、能力和实践结果具有一定的超群性,反映的是人才的能力属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产品都有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个人如果只能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进行生产,就不能被算作人才,因为其与一般的人力、劳动力相比没有突出性。人才之所以被称作人才,正是由于其生产同一单位产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或者说,其在单位时间内能够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物质产品或精神产品,其劳动生产率更高。

在人才学界,对人才应该具有突出性这一点,有着用语不同但意义相似的表述,例如,叶忠海在《人才学概论》、王通讯在《人才学通论》中都强调,要作出“较大贡献”[9]。《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强调,人才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者”。总体来看,多数观点认为,人才要在素质、能力和贡献方面比一般人突出。

3.进步性与突出性的统一实质上也是质与量的统一

任何事物都是质与量的统一。人才的进步性,是对人才的价值判断,它反映人才素质和能力的基本方向,是对人才素质和能力的定性判断,即人才的素质和能力必须符合社会发展进步要求,也就是说,那些不符合社会发展进步方向的素质、能力并不能归于“人才”之“才”的范畴。人才的突出性,是对人才的能力判断,它反映人才的素质和能力的高低强弱,是对人才素质和能力的定量判断,即人才的素质和能力必须较一般人要更高更好更强。只有进步性没有突出性,不是人才;同样,只有突出性没有进步性,也不是人才。一个人,不符合社会发展进步的素质、能力越多越高越强,则其对社会发展进步的阻碍、破坏越大,这些方面的所谓“素质”“能力”,并不在我们说的人才之“才”的范畴。我国人才学的前辈、全国首届人才研究会理事长王康强调,“人才是人类中的精华”[10]。这里把人才看作是“人类中的精华”,就内涵着进步性与突出性统一的意蕴。

因此,人才必须同时具有进步性和突出性,体现进步性和突出性的有机统一。

(四)正确把握人才的进步性

正确把握人才的进步性,必须注意把握人才进步性的检验标准、人才进步性的动态性、人才进步性与阶级性的关系等重大问题。

1.人才进步性必须由实践来验证,核心是看其是否为社会发展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是检验人才进步性的唯一标准。人才进步性的外在表现,是人才所发挥的社会作用对社会是积极的、正面的,是能够为社会创造积极的思想成果和物质成果。一个人是否具有进步性,是判断其是否属于人才的重要标准,但人才的进步性则必须由实践来验证,即人才必须以其自身实践活动及其成果来证明其对社会发展进步的作用是积极的,是有贡献的。

实践检验,最重要的是要看其根本立场。判断立场,就是要看一个人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是否是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看其所创造的物质成果或精神成果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看其是否得到最广人民群众的认可。在阶级社会中,人是划分为阶级的,而一个人的思想和行为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的立场和利益,首先是要看其是否符合社会上进步阶级的立场和利益。王康曾强调,反面人物、反动人物,阻止社会前进的,从我们的人才观来看就不是人才。希特勒也有本事,但这个人对世界人民犯下了滔天罪行,不是人才[11]。

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把握人才的进步性,最根本的是要看其是否站在以工人阶级为主体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是否愿为人民服务。我们所有的人才本质观是马克思主义的,是基于无产阶级的、人民大众的立场、利益的,而不是一个抽象的、可以涵盖一切人的本质观。人才是人与才的统一,并不是所有具有一定才能、才气的人,都属于人才的范畴。一个人如果失去了其人民性、公民性,不具备做人的起码的、基本的标准,甚至成为危害国家人民利益者,就不再属于我们所说的人才之列。

2.人才的进步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人才的进步性体现在德与才两个方面,二者中任何一个方面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到人才的进步性,甚至会使其从根本上失去人才属性。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一个原本上的人才如果发生了如下的情况,则不能再被视为人才。第一,思想蜕变。如果一个人才堕落为反社会主义、反人民的力量,或者沦为违法犯罪分子,就不能再被认可为人才。第二,能力退步。如果一个人才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其原本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变得落后于时代水平,而成为当下的“无能”之人,那么也不能再被认可为事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我们倡导建设学习型政党,建立学习型社会,倡导终身学习的理念,就是为了促进人们不断学习、终身学习。因此,人才是一个变动性的概念,人才必须永葆进步之心,必须与时俱进。

3.在阶级社会中,人才的进步性与人才的阶级性密不可分

把握人才的进步性,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法。在阶级社会中,人和人才都分属于不同的阶级,阶级性是人才与生俱来的天然属性。人在完成社会化的过程中,要么继续保持和强化其与生俱来的阶级性,要么改变其阶级性甚至转变到与其原来的阶级敌对的阶级方面来,但是不管是否转变、什么时候转变,其必然要属于特定的阶级、具有特定阶级的属性。在特定的阶级社会形态中,敌对的阶级之间总有一方是进步的、革命的阶级,另一方是落后的、反动的阶级,人才的进步性一般来讲源于其阶级的进步性。凡属进步的阶级,其阶级人才总体上是社会中的进步分子、进步力量、革命力量;而凡属反动的阶级、落后的阶级,其阶级人才总体上属于社会的落后分子、落后力量、反动力量,阻碍社会的发展进步和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实现。

社会主义社会作为共产主义社会形态的初级阶段,已经不属于阶级社会形态,但它仍处于人类历史上的阶级社会阶段。工人阶级作为国家的领导阶级,代表着社会发展方向。任何人,只有站在以无产阶级为核心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只有在为人民服务中实现自身价值,才可能成长为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在服务和服从以无产阶级为核心的人民群众的利益的过程中实现个人的成长进步,这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才阶级性的重要体现,是人才进步性的内在要求。

(五)正确把握人才的突出性

人才的突出性,是对人才素质、能力和实践结果的要求。正确把握人才的突出性,必须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人才的突出性内涵了人才的类别性

人才的类别性是社会分工的必然结果。自从社会大分工以来,人们的素质和能力就越来越体现出专门性和专业性特征,这就使人才呈现出显著的类别性特征。这既是人才成长的内在要求,也是人才成长的内在局限。由于社会分工,人才只能在特定领域、特定方面突出从而呈现出专业性,只可能是专业性、专门性人才,超出特定领域、特定方面,人才就是外行。生产越发展、分工越精细,人才的类别就越多,在遴选、鉴别、评价人才时一定要把握其专业特点和特长,在使用人才时努力做到人岗相适,扬长避短。

2.人才的突出性内涵了人才的层次性

人才的层次性,从根本上看来源于人类生产的层次性。人类生产的任何领域,不管是物质生产领域还是精神生产领域,都包含着不同的层次,这就决定了人才也必然会分为高低不同的层次。例如,军事领域存在着指挥员和战斗员、将军与士兵的分工。还有一些类别性的分工本身就是层次性分工,例如工人和工程师的分工,由于工程师的劳动一般来讲相对于工人劳动具有复杂性,这一分工就既是类别性分工,又同时是层次性分工。

人才的层次性特征也是一种客观存在,在认识人才时一定要注意其素质和能力的高低,制定科学的层次划分标准;在使用人才时量才使用,使各个层次的人才都能各得其所。要探索建立科学的人才分层体制制度和指标体系,能够大致区分什么人属于一般人才,什么人属于庸才,什么人属于英才,什么人属于奇才,等等。

3.人才的突出性内涵了人才的时代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本质上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是时代的产物,人才亦不例外。人才的时代性包括以下含义:第一,任何人才都是时代的产物。时势造英雄,时势造人才。人才的突出性,必然来自于时代和实践的需要。第二,任何人才都受时代的局限。人才的知识、技能和眼界,都深深地打着时代的烙印。因此,在评价人才时必须坚持历史的眼光,从其所处的时代背景和时代条件出发。尤其是在评价人才、英雄人物等在重大任务、重大事件中的重大失误、错误时,既要看到他们的主观责任,更要看到时代条件的局限。一般来讲,在历史发展的关键时期、重大事件中,错误、失误难以避免,不管发生在什么时候、什么人身上,但终究会发生。失误、错误、失败是人们追求真理过程中的必然环节,它们与反思、纠偏、成功一道,共同构成了社会发展进步的五彩画卷。第三,人才必须紧跟时代的步伐。人类的知识和技能是不断发展的,处于不断扬弃的过程中,因而不断地把人类推向新的时代。人才一旦落后于时代要求,则会失去其人才属性。

4.人才的突出性并不等于精英性

人才的突出性并不等于精英性。一方面,人才具有突出性;另一方面,具有突出性的人才又是可以大量存在的。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在创造历史的过程中人民中会涌现出大量的人才。列宁指出:“有才能的人在人民中间是无穷无尽的”[12]。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人人皆可成才。因此,人才既是大量存在的,又是可以突出的;既是突出的,又是可以大量存在的。广泛性和突出性之间并不矛盾。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为人人成才提供了巨大的可能性,从而可以造就规模宏大的人才队伍。

马克思主义承认有精英、英才、英雄等出类拔萃者,但反对仅仅把他们看成是人才。在社会分工体系中既存在着高端劳动,也存在着低端劳动,但它们都是人类整体劳动的一部分或必要环节,都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人才必然地以多种层次而存在。精英是人才,但人才未必是精英,大量的一般性人才也是人才。尊重劳动并非只是尊重知识性劳动,尊重人才并非只是尊重高端人才。坚持这一点,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必然要求。

综上,认识和把握人才的本质属性,必须紧紧把握住“本质”二字。从本质上讲,一个人只要具备了进步性、突出性,就已经具备了人才的属性。具备了进步性,就表明其思想和行为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进步的基本方向,就可以将其与社会上落后分子、反动分子区分开来;具备了突出性,就可以将其与一般人、人力区分开来。当然,并不排除人才还具有其他属性,例如社会性、实践性、创造性等,但是,这些方面既不能将人才与落后分子、反动分子区分开来,也不能将人才与一般人、一般的人力区分开来,因此并不能把它们看作是人才的本质属性。

三、关于人才定义

正确把握了人才本质就可以进一步分析人才定义,国内在人才定义问题上认识还不一致,本文认为可以这样定义:人才,是指那些具有较高素质和能力,能够以高于同行的质量和效益进行劳动,从而为社会发展进步作出更大贡献的人。

关于人才的官方定义,2003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并没有对人才进行规范性定义,但明确指出只要满足以下三个方面的人都是党和国家需要的人才:一是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二是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三是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作出积极贡献。这三点,基本上反映了当时人才学界对人才概念的认识成果。这一决定,实际上标志着科学人才观的正式形成,也标志着国内对人才概念的认识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

2010年4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纲要(2010—2020)》明确指出:“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这是第一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明确地对人才进行定义,表明人们对人才概念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这里提出了三个定义项:“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三个定义项,既体现出了人才的内在规定性,又从比较的角度提出了人才与人力资源的区别。总体来看,这是一个值得高度肯定的人才定义。

《纲要》颁发后,人们大都基本赞同《纲要》关于人才定义的基本要素,但对人才定义的探讨并没有停止。有观点认为,此前的人才定义(包括上述官方定义)存在着以下理论缺陷:(1)外延过小。将“原创性劳动”及作出“突出贡献”作为判断人才的必要条件,这就使人才概念等同于国外的英才和天才概念,从而缩小了人才概念的外延。(2)缺少与其他学科的链接点,没有吸收消化复杂劳动等于倍加的简单劳动这一思想,留下了重大理论缺陷,使之无法与西方的人力资源开发理论进行理论链接。(3)缺少必要的理论清晰度,主要体现在所使用的创造性、杰出性、较大贡献、突出贡献这类概念上[13]。

笔者基本赞同上述评价。基于在人才定义中已达成的共识,包括强调人才对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贡献性、人才应有较高的素质和能力等,根据本文所分析概括的上述关于人才本质属性的思想,参考上述官方定义,笔者认为,对人才可以这样定义:人才,是指那些具有较高素质和能力,能够以高于同行的质量和效益进行劳动,从而为社会发展进步作出更大贡献的人。这一定义具有以下科学、合理之处:

第一,符合定义规则。该会议提出了“具有较高素质和能力”“能够以高于同行的质量和效益进行劳动”“为社会进步作出更大贡献”等三个定义项,其中每一个定义项都比较简单,符合以“简单定义复杂”的定义规则。

第二,体现了该文所概括的人才本质属性的思想。“为社会进步作出更大贡献”体现了人才的进步性;“具有较高的素质和能力”“能够以高于同行的质量和效益进行劳动”“作出更大贡献”体现了人才的突出性。

第三,既可将人才与人力、一般人区分开来,又避免了精英论。这一定义一方面指出了人才的突出性即素质、能力和贡献超出一般人,另一方面又肯定了人才的广泛性,没有拔高人才要求、窄化人才外延,体现了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基本观点。

第四,提出了“能够以高于同行的质量和效益进行劳动”这一重要标准。根据这一标准,可以对各行各业的各类别、各层次人才进行量化评价。因为:(1)这一标准具有可操作性。实际上,虽然具体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不同,但完全可以对各行各业的每一个人的劳动进行质量和效益评价。(2)这一标准具有全时域性,即从时间跨度上可以适用于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对各行各业的劳动质量和效益进行评价,即使未来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也不会消失,而如果从“人力资本”等方面进行定义则不具备这样的全时域性,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力资本”早晚会同货币资本等一样退出历史的舞台。(3)这一标准具有全领域性,即可以适用于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各个岗位,包括物质生产领域、精神生产领域、领导和管理领域,等等。

认识和把握人才的本质,是正确定义人才的基本前提,而对人才进行恰当定义从而科学确定人才标准,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的现实需要。

[]

[1]叶忠海,陈子良,缪克成,杨永清.人才学概论[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61.

[2]叶忠海.新编人才学通论[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13:116—118.

[3]王通讯.宏观人才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6.

[4]王通讯.人才学新论[M].北京:蓝天出版社,2005:45.

[5]苏建军.浅论人才的本质属性[J].人文论坛,2011(9).

[6]罗洪铁,周琪.人才学原理[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9—11.

[7]赵恒平,雷卫平.人才学概论[M].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7—8.

[8]徐颂陶,罗洪铁.马克思主义人才思想史[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2006:127—135.

[9]王通讯.人才学通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2.

[10]王康.认真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人才思想[A]//王康人才论集.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2004:47.

[11]王康.关于人才学的若干问题[A]//王康人才论集.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2004:4.

[12]列宁.怎样组织竞赛[A]//列宁选集(第3卷)[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75.

[13]李维平.对人才定义的理论思考[J].中国人才,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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