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网络恐怖主义的传播与阻断

2018-01-23龚新琼石小川

未来传播 2018年4期
关键词:恐怖分子恐怖主义社交

龚新琼 石小川 邢 江

网络恐怖主义(cyberterrorism)是在恐怖主义与网络联系日益紧密的形势下所产生的问题。[1]学界对网络恐怖主义的定义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网络恐怖主义是指网络恐怖主义组织或个人,“对计算机系统、互联网和信息存储系统的非法的攻击,或是以非法攻击作为威胁,胁迫或迫使政府和人民进一步实现其政治或社会目标”[2]。广义的网络恐怖主义则是:“恐怖组织或个人利用信息技术推动实现他们的目标,包括使用信息技术来组织和执行对互联网、计算机系统和电信基础设施的攻击,或是利用互联网交换信息或制造电子威胁,比如侵入计算机系统、传播网络病毒、丑化网站、以拨号服务方式进行攻击,或是利用电子通信制造恐怖主义的威胁。”[3]通过对网络恐怖主义的定义分析可以发现,网络恐怖主义存在“目标导向(target-oriented)”恐怖主义与“工具导向(tool-oriented)”恐怖主义两种不同的行为取向,目标导向恐怖主义希望通过对网络的攻击实现特定的政治或社会目的,而工具导向恐怖主义则将网络作为恐怖信息传递和交换的工具。[4]无论哪一种网络恐怖主义,都将网络作为其重要的传播或活动组织载体。

一、网络恐怖主义的传播理念

网络恐怖主义的传播,与其他信息的传播一样,在某些重要的节点表现出特殊的传播面貌,其注重把握传播的时机,并通过多样化的传播路径、灵活的传播机制来实现预期的传播效果。

(1)传播主张明确。无论是以网络攻击为最终目的的目标导向恐怖主义,还是以网络作为信息传递工具的工具导向恐怖主义,都非常重视作为传播载体和渠道的网络的使用。对西方恐怖主义的研究发现,网络等现代科技成了恐怖组织的重要工具,因为借助“在西方受欢迎的社交网站”,可以“让人们听到我们的声音”[5]。有研究指出,恐怖分子实施的恐怖袭击,其主要目的是制造出媒介事件,然后借助媒介的报道引起世界的关注,进而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他们的政治目的。[6]大众媒介不仅是被利用的工具,而且是恐怖主义媒介逻辑的真正执行者。而恐怖袭击在恐怖分子眼中所具有的象征意义则在于,他们不是为了杀死几个人或炸毁几栋建筑,而是想通过媒体的报道放大宣传效应,以形成最大范围的心理恐吓。因此,也有人称这种恐怖主义是“后现代恐怖主义”。由此可见,网络恐怖主义的传播主张非常明确、清晰,即以大众传播媒介尤其是网络媒介为工具,充分利用其传播范围广、传播成本低、传播对象更具针对性、传播互动性强等特点,在信息宣传、人员招募、资金募集、联系鼓动上形成新的恐怖主义传播基地与战场。

(2)传播节点关键。网络恐怖主义的生成和传播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而在网络恐怖主义动态发展的过程中,一些重要的传播节点是需要特别留意把握的。关于传播节点可以从两个层面去理解,一个是时间节点,另一个是事件节点。时间节点,是从社会时间流的角度去理解在时间进程中的传播活动;事件节点,是从事件流的角度去理解在事件演变进程中的传播活动。时间节点与事件节点具有关联性,是理解恐怖主义传播的两种不同的角度。在网络恐怖主义传播中,时间节点是一种内隐型的传播节点,表面不易被察觉。比如2013年巴西爆发的大规模的游行示威,事先没有任何征兆,而事实上那次示威正是通过社交媒体进行组织的。与时间节点不同,事件节点是一种外显型的传播节点,更易被观察和记录。如激进组织青年党对肯尼亚内罗毕梅龙镇购物中心的袭击,他们利用Twitter对现场进行报道和评论。但是,无论是时间节点还是事件节点,都要将突变性、异常性作为重要的观察或监测指标,如短时间内社交群体信息数量的激增、参与人数的骤增、信息流动的突然加速、临时小组的加速成立,等等,这些很可能意味着重大活动的即将发生。迈阿密大学的物理学家内尔·约翰逊(Neil Johnson)及其研究团队,通过对俄罗斯社交媒体平台VKontakte的研究发现,如果社交媒体中临时小组成立的速度加快,很可能预示着重大事件的即将发生。[7]2014年伊斯兰国对叙利亚发起的袭击,以及2013年的巴西抗议示威,都验证了这一点。

(3)传播路径清晰。美国新基金会将恐怖主义信息的传播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主要是通过含有战争场景或布道的录像,或者是宗教布道、小册子、杂志、新闻简讯等来传播恐怖信息;第二个阶段是建立自上而下的网站;第三个阶段是设置互动式论坛;第四个阶段是利用以自媒体为主的社交媒体平台。[8]同时,有研究指出,在经历了不同阶段的发展之后,目前,自媒体已经成为恐怖主义信息传播的主要平台。[9]特别是随着9·11之后美国加强对恐怖主义的打击,恐怖分子转向网络,后又因美国的情报和执法部门将恐怖主义作为打击目标,使恐怖分子随后转向社交媒体。恐怖主义组织整合Facebook、Twitter和YouTube这三个全球最大的社交媒体平台,充分利用这三大社交媒体平台各自的特点,发挥其在文字和图像信息传播,以及与受众互动方面的良好功能优势,传播恐怖信息,扩大恐怖主义的全球影响力。恐怖主义组织利用自建的和直接控制的网站,采用病毒式传播方式,大量散布自源性信息,并通过建立指向各类自媒体平台的链接,来达到感染其他公共自媒体平台,实现二次传播或多次传播的目的。因此,可以将自媒体时代恐怖主义信息传播的基本路径概括为:点到群、群到点不断滚动发展,从而建立起一种结构上貌似无组织的群的无限传播网络。

(4)传播时机恰切。对恐怖主义的传播研究发现,恐怖组织深谙传播之道。这种深谙传播之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充分发挥各种不同媒介的传播特点、优势,将其传播效果最大化;二是准确把握传播的时机,将其传播影响扩大化。如果说第一个方面是基于媒介中心的视角对媒介的调度与应用,那么第二个方面则是基于受众中心的视角对目标对象的把控与调遣。换句话来说,可以将第一个方面理解为日常维护状态下的媒介操控与运作,而第二个方面则可以理解为紧急战斗状态下的恐怖情绪渲染与公开挑衅。甚至可以说,对于恐怖主义传播的终极目标——传播恐怖来说,第二个方面也就是传播时机的准确把握是决定其对政府、社会、公众的信息冲击力及情绪感染力的关键。有关“独狼(lone wolf)”式恐怖袭击的研究发现,“独狼”具有较高的寻求外界“认可”的欲望,其在作案前夕,往往会选择通过互联网发布袭击声明,主要在于自我宣传并公布袭击目标,以最终实现“扬名立万”并引领一批追随者的目的。[10]在2010年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市发生的爆炸案中,袭击者就曾在爆炸前分别向瑞典国家安全局和瑞典通讯社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宣布其将采取袭击行动。叙利亚电子军队则通过一个被黑新闻机构的账户,在2013年4月23日发出推特说白宫将遭炸弹袭击,华尔街因恐慌而损失了1360亿美元。传播时机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分别是传播的时间,如在什么时候发布,是在袭击前还是袭击后发布等;传播的内容,如具体发布哪些声明、视频、录像,是发布文字的还是图像、视频均发布等;传播的途径,如通过社交媒体,还是通过网站、论坛来传播;传播的形式,如是现场直播,还是事后宣称等。

(5)传播机制有效。对恐怖主义传播机制的探讨是深入揭示恐怖主义为何能不断扩大组织规模、变换组织形式、达成组织预期效果的关键。从传播学的角度来看,传播机制是指传播模式、传播层次、传播类型等的总体概括。为了与前述分析相区别,此处对传播机制的探讨主要从受众对象、叙事方式、宣传策略三个方面来进行。有研究通过对恐怖分子使用社交媒体的原因分析指出,恐怖组织深知,恐怖主义的存续之道在于能否吸引更多人尤其是年轻人的关注、同情,甚至是参与。因此恐怖分子大量使用社交媒体,因为这是最受其预期对象欢迎的媒介类型。与等待来访者的老式网站模式形成鲜明对比,社交媒体能够“敲开目标对象的门”,使恐怖分子与其目标对象直接进行接触。[11]恐怖组织认识到年轻一代在他们的行列中非常重要,这些年轻人拥有强大的网络运用能力,不仅可以帮助恐怖分子招募新的血液,而且还能对敌人进行网络攻击。此外,为了应对政府和网络运营商的审查,恐怖主义的传播正在向去血腥性、去战斗性的方向转变,他们将信息包装成一般性的问题,如政府腐败、失业和贫困等。[12]同时,恐怖主义还通过运用反美、反西方叙事的方式去解释历史和当代西方政策。[13]有研究通过对ISIS的媒体宣传发现,ISIS主要运用五大策略展开宣传:一是西方式教育(参与ISIS宣传的人更多接受的是西方的教育);二是致力于描绘政治和宗教的合法性;三是用伊斯兰教经文支持暴力;四是宣称世界其他地方是不道德的,世界是分裂的;五是将反对或漠视ISIS的穆斯林标记为叛教者。[14]

总之,网络恐怖主义的传播有着明确的传播主张、清晰的传播路径、恰切的传播时机、关键的传播节点,以及一套行之有效的传播机制,这使得网络恐怖主义成为一个威胁全人类的全球性、共同性的安全问题,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应对。

二、网络恐怖主义传播的阻断

9·11之后,西方有关研究就已指出,恐怖主义的核心是传播。[13]国内有关恐怖主义的研究指出,国内恐怖分子接触暴恐信息的唯一来源是互联网渠道。[15]“网上传播、网下实施,境外传播、境内实施”的恐怖主义传播与实施路径已经成为官方主流的认知。或者说,网络恐怖主义生成、拓展的重要手段乃在于网络恐怖主义的传播。打击网络恐怖主义,首先要阻断网络恐怖主义的传播。

(1)以法治为基础。建设相对完善、切实可行、公平合理的网络安全法规制度体系,是人类网络社会系统得以安全运行的框架支撑,也是确保在应对网络恐怖主义、治理网络安全隐患时能够有法可依、依法合作、执法有据的基础和前提。[16]从立法层面来看,西方国家比我国起步要早。早在2000年,英国即颁行了《反恐怖主义法案》;2001年,美国通过《爱国者法案》,首次明确界定了网络恐怖主义的概念。美国的立法实践对全球网络恐怖主义的理论研究和立法实践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此后,德国、法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也都相继立法对网络恐怖主义予以治理。[17]

反观我国的情况是,我国官方文件中首次提出网络恐怖主义是2008年7月公安部印发的《公民防范恐怖袭击手册》,但是该手册只是一个“反恐教育指南”,不具有法律效力。[18]此外,我国的《刑法》也没有对网络恐怖主义进行界定,仅在第120条规定了对“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刑罚。近几年,国家开始高度重视反恐立法,相继出台了《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草案)》《反恐怖主义法(草案)》《刑法修正案(九)》等专门或相关的法律,基本搭建起了“防御、控制与惩治”三位一体的立法架构,使得惩治网络空间违法犯罪和恐怖活动有法可依。

但是,有研究指出,我国应对网络恐怖主义的法治之路才刚刚开始。[17]从阻断网络恐怖主义传播的角度来看,还需从三个方面加强立法与法治:一是在有关网络恐怖主义的法律界定上,从立法的层面对何谓网络恐怖主义信息,哪些是传播网络恐怖主义行为等进行明确的界定,从而为后续的执法操作提供法律依据;二是在相关主体的反恐责任与义务规定方面,对政府、网络运营机构、公民、社会组织等相关主体的反恐责任与义务予以明确的规定,搭建起立体化的反恐体系架构;三是体现“预防为主、网络为重”的传播阻断思路,契合恐怖主义在我国以互联网为唯一传播路径的现实状况,加强对网络平台的运营规范与要求,加强对网络恐怖主义传播的打击与惩处力度。

(2)以技术为支撑。新媒体所创设的互联网络,超越了人类社会曾经经历的时空状态,给予人类无限自由发挥的立体空间,以其颠覆性的技术革命给整个人类社会进步和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宝贵机会与无限可能,“大数据”“云计算”在人类发展进程中将发挥难以想象的巨大作用。但是,与人类技术创新的动力不竭相伴随的是,人类罪恶的欲望也无处不在。而大量技术发展的历史也表明,每一次技术的变革总会带来人类犯罪的革新。在传统媒体中孕育壮大的恐怖主义,面对新媒体的革新技术,将更加难以控制,也将比以前更加强大和灵活。[19]因此,不断研发和革新强有力的反击技术与反击力量,将是在“互联网+”环境下网络反恐必然要面对的问题。

首先是从源头上加强信息监管与审查。要加强对自媒体的传播源,以及新媒体的信息源、发布源的规范与控制,进一步强化对通过移动通讯终端、自媒体终端、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智能移动终端设备开展的网络活动的监管。对于无论是出现在互联网上的涉恐信息,还是获取的网络信息资源,都将其纳入网络信息平台进行过滤和审查。当然,在审查信息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防止审查权力的扩大化,如不可随意干涉或强行进入他人的私密空间。

其次,加大政府和科研机构的技术研发投入力度。要适应网络恐怖主义逐渐向网络论坛、社交媒体等转移的趋势,加大政府和有关科研机构对反恐的技术研发投入力度,通过组建专家团队,集结心理学、网络安全、通信和计算机科学等学科的研究人员,共同开发工具和技术来应对恐怖主义的在线活动。通过委托立项、项目攻关等形式,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核心技术,通过运用多种技术手段,如自然语言处理、数据挖掘、情感分析等来分析、掌握恐怖主义适用媒介的规律,进而为网络反恐提出更有力的防御策略。按照恐怖主义活动发生、发展的轨迹来说,首先在预防阶段,可以通过对海量信息的数据挖掘,以发现恐怖分子的蛛丝马迹,提前采取主动性的防御措施,尽可能将恐怖活动扼杀在摇篮中;而在恐怖活动的发生阶段,则需要快速收集与传递目标信息,迅速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及时制止恐怖活动的扩散与蔓延;若恐怖活动已经发生,则需要通过对关联信息的整合与研判,尽可能地找出机制漏洞,以防止同类恐怖活动的再次发生。[20]

此外,还可以通过培养专门的网络战士有针对性地发起网络反恐反击战。美国就已经开展对网络战士的培训,调动国防部、中情局、联邦调查局、其他美国和外国情报机构以及一些私人承包商,通过监控可疑的网站和社交媒体、植入虚假信息等多种形式发动对恐怖主义的反击。[11]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恐怖分子与反恐部队和机构之间的技术之战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至关重要也异常激烈。

(3)以平台为重点。网络恐怖主义是恐怖主义与信息化、数字化和网络化传播方式的结合,是传统恐怖主义适应大数据时代的新的存在形态,因此,网络恐怖主义的传播阻断也必须将网络传播平台作为重点。首先要加强与重点互联网运营平台的合作。网络恐怖主义的传播主要借助两大类传播平台,第一类是恐怖组织自建的传播平台,第二类是恐怖组织利用现有的一些公共自媒体平台。[9]事实上,为了扩大影响,争取更多的潜在对象,恐怖组织更依赖一些大的公共社交媒体平台,如Facebook、Twitter和YouTube等。政府要加强与这些大的互联网运营商的沟通,争取其对打击恐怖主义的技术支持与配合。2012年底,被誉为基地组织顶级论坛的Shamukh al-Islam被关闭。尽管有消息人士认为,该站之所以被关闭主要是因为受到美欧情报机构压力所致,[21]但至少显示了论坛对待政府的一种合作态度。另外,像Facebook、Twitter和YouTube等社交媒体平台,也都曾在各方压力下关闭了一些影响较大的恐怖分子或组织的账户。

其次,要通过立法和行政等手段加强对平台反恐的监督。通过立法明确网络平台的反恐责任与义务,将网络平台打击恐怖主义的行动提升到法律要求和规范的高度;通过约谈、下达整改通知、通报、处分等政府行政手段加强对网络平台执行反恐情况的监督与处理,在强化平台反恐责任的同时,也能够提升对恐怖分子的震慑力。

此外,还要调动网络平台打击恐怖主义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通过组织网络专项行动、网络反恐演习等多种活动形式来提升网络平台的活动参与热情,通过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平台之间展开技术合作、数据共享来提升网络平台的反恐效果。根据外媒的报道,Google宣布将与微软、Facebook和Twitter等合作,利用一个特殊的数据库来打击网络恐怖主义。[22]Google声称:“从今天开始,我们将创造一个‘hashes’共享行业数据库——也就是独特的数字‘指纹’。其来自于从我们服务中删除的暴力恐怖图像、恐怖分子招募视频或图像等内容。通过分享这些信息,我们希望,这些共享的‘hashes’能够帮助我们确定各自平台上潜在的恐怖主义内容。Google希望此次合作能大幅提高效率,我们也将继续执行政策来帮助遏制网络上出现的恐怖主义内容。”[22]只有将平台的反恐积极性与主动性调动起来,加强其自我审查、自我净化的能力建设,并力促各大平台之间的技术合作、信息共享,才有望切断恐怖主义传播之源。

虽然政府、相关机构、平台运营商都在打击恐怖主义,但恐怖袭击反而呈现出日益增多的趋势。这与恐怖组织不断适应反恐形势、调整网络生存策略密切相关。有研究在对“伊斯兰国”(ISIS)的宣传进行研究后发现,ISIS拥有一套完整的宣传系统,从发言人到网站、杂志、报告,从社交媒体账号到户外电子屏、移动客户端,以及电子游戏、衍生商品等等一应俱全,构成了名副其实的全媒体传播。可以说,ISIS几乎零死角的宣传使其能够方便全球各地的穆斯林按照所需要的信息接收方式进行选择。同时,研究还发现,ISIS的社交媒体运用已经超越了信息单向传递的web1.0和交互传播的web2.0阶段,进入到个性化内容定制的web3.0阶段。华盛顿近东研究所的亚伦·泽林(Aaron Zelin)通过对ISIS一周发布的宣传内容的研究发现,其在一周之内以6种语言发布了123条信息,其中包括24条视频。[23]恐怖主义对新媒体的运用远远超出了大多数研究者,甚至是有关政府或机构的预计。所以,阻断网络恐怖主义的传播之路,需要学界投入更多的关注。

猜你喜欢

恐怖分子恐怖主义社交
社交牛人症该怎么治
聪明人 往往很少社交
我国刑法视域下的恐怖主义犯罪本体论纲*
社交距离
《未知的恐怖分子》中的媒体、政府与话语权力
你回避社交,真不是因为内向
如何探测到城市里的恐怖分子
观点
AK—47为何成为恐怖分子的杀人利器
《纽约时报》有关“本土恐怖分子”报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