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成效、存在问题及对策措施
2018-01-23蔡健
贵州农机化 2018年3期
关键词:农业
蔡 健
(贵阳市农业机械化科技推广站 贵州 贵阳 550081)
0 引言
农机购置补贴作为一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主要体现为“两个选择”。一是补贴对象有选择,因为上级下达的年度资金规模有限,实施年度内不是所有申请补贴的农民都能享受到农机购置补贴。因此,农机购置补贴不是普惠性的。二是补贴产品有选择,不是市场上销售的农机产品都能享受补贴,根据《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规定,经鉴定检测合格,并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才能享受补贴。
1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
按照贵州省农业委员会的统一布署,贵阳市于2005年启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仅2个县(开阳县、乌当区)列入中央购机补贴项目实施县,2005年实施中央购机补贴资金100万元。2009年起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覆盖全市农业县(9个县)。2005—2017年共计到位中央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20160万元,帮助农民落实购置农机具112518台(套)。
按照贵州省农业委员会的统一布署,2013年以前,全市实行差价购机的补贴方式,中央购机补贴资金实行省级财政报账制。2014年起全市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中央购机补贴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
通过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农业机械化在农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作用更加明显,农机补贴项目的实施使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一是调动了农民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提高了全市的农机装备水平,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达到了国家实施这一政策的基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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