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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的思考

2018-01-22洪雅雯

法制博览 2018年16期
关键词:民商法界定民事

洪雅雯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0

随着法律制度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法律体系已经得到了较大的完善,但在立法与实际应用中的问题却仍然存在,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也不例外,而对诚实信用原则完善措施的研究也是十分具有现实意义的。

一、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概述

(一)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内涵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交易行为越来越多,而诚实信用作为交易过程中的一种有效承诺也变得愈发重要,民商法也因此将诚实信用原则纳入到了法律规范之中。对于诚实信用原则的概念内涵,在不同角度有着不同的具体界定,从字面含义上来看,诚实信用原则就是在参与民事活动过程中不得进行欺诈、侵犯他人利益的一种行为要求。而从立法者意志的角度来看,诚实信用原则则是需要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为实现三方利益平衡而共同做出努力。此外在司法审判中,这一原则还可用于调节当事人双方的矛盾,以弥补法律漏洞。

(二)诚实信用原则的职能作用

诚实信用原则的职能作用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由于法律缺失等因素的影响,个人或公司在民事活动中的失信行为的变得越来越多,这对于民事活动的破坏是非常严重的,而通过诚实信用原则的树立,民事活动中当事人的行为受到了明确的指导与法律的约束,进而促使民事活动的顺利完成,同时达到当事人的预期[1]。其次,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各自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很容易出现彼此间或与社会利益间的矛盾,而诚实信用原则则可以要求当事人在不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身利益,进而实现各方利益的均衡,有效解决纠纷。此外,诚实信用原则在司法审判中给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这使得法官可以对当前法律不完善之处进行适当调整。总之,诚实信用原则与法律内涵是相匹配的。

二、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存在的不足

(一)下位原则的缺失

诚实信用原则具有着道德规范与法律约束的双重职能,但只有让法律约束这一职能得到保证,道德规范的效果才能够更好的发挥出来。当前诚实信用原则虽然已经在民商法中确立下来,但具体的法律法规却并未得到明确,在各个领域的使用情况、变更条件等下位原则也并不完善,这些都给实际执法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而一旦执法工作无法有效开展,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职能也很难充分挥出来。如食品安全、金融诈骗、产品质量问题等都是当前城市信用原则下位原则严重缺失的领域。

(二)内涵概念界定模糊

从法律内涵上来看,诚实信用原则有着立足于不同角度的多种界定,这样的内涵概念界定情况虽然能够给理论体系的构建带来较大的借鉴意义,同时也有利于从不同角度对诚实信用原则进行理解,但在实际应用上却存在着很大的困难。由于并未确立统一、明确且得到广泛认可的唯一性概念界定,因此使用时以何种概念为准就成了一个十分模糊的问题,因此最终的应用往往是隔靴搔痒,难以起到实际效果。

(三)立法序位相对落后

从目前的立法情况来看,诚实信用原则已经成为了民商法的立法原则之一,但在立法序位上却落后于公平原则、等价有偿原则以及自愿原则,这使得城市信用原则在司法中往往难以得到足够的重视,职能作用的发挥自然也会受到较大的影响。

三、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的完善策略

(一)完善法律内容

为保证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实行以及职能发挥,需要从多方面对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完善。首先,要确立清晰的概念界定,对法律界限、使用范围、具体定义等内容进行明确,并保证能够为民众所了解[2]。其次,要对道德危险行为进行概括,以便于更好的实现道德规范,避免出现对不诚信行为罗列不完整的情况。最后,还要将诚实信用原则列入到立法第一序位中,并确立具体的法律法规。

(二)强化政府监督

诚实信用原则的完善不能仅限于立法的完善,法律法规的具体落实也是非常重要的,诚实信用原则虽然能够对民事活动提供行为指导,并对当事人起到道德规范的作用,但政府的监督约束同样必不可少,只有保证了监督工作的切实落实,诚信信用原则才能够真正在市场中得以体现。政府不仅要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同时还要明确监督主体,不断完善企业或个人的信用信息,并通过多个渠道进行公布实现信用的公开化、透明化,提高信用对市场主体的约束力。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体系的建设要从企业与个人两大市场主体入手。从个人信用体系上来看,要在及时提供交易行为判断依据的同时,对个人信用信息的公开做出限制,避免信用信息被滥用。而从企业信用体系上来看,要对企业的资本信用与资产信用进行综合考虑,构建更加合理的企业信用基础。

四、结语

总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诚实信用原则正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从信用体系构建、政府监督等方面对现有问题进行解决,进一步规范市场体制也是十分必要的。

[1]刘家琪.关于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的若干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7(03):17-18.

[2]葛晨毅.市场经济体系下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完善路径[J].法制与社会,2014(08):9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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