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微媒体时代电子商务发展与民商法的创新
2018-01-22邱玮
法制博览 2018年4期
邱 玮
上海市郑传本律师事务所,上海 200023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发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由于电子商务具有交易方式简单快捷的特点,因此社会上很多实体商家也逐渐转向电子商务的发展模式,将商品进行线上销售。这一发展形势虽然为社会经济增长带来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也暴露出发展中的很多问题,尤其是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为了整治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乱象,必须对民商法进行创新,从而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一、微媒体时代民商法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
(一)电子商务交易准备阶段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微媒体时代随之带来。如今电子商务已经成为社会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民商法也相应作出调整,对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各项工作行为进行规范。在电子商务的交易中,买方和卖方都需要在交易前进行准备,买方必须将预购商品的相关信息列出一个明细,然后将清单传送到电子商务平台上供卖家选择。同样,卖家也要将商品的相关信息列成明细,并详细介绍相关的优惠政策,以吸引买家与之合作。在这一过程中,无论是买家还是卖家,都能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找到意向中的合作伙伴。在这一过程中,民商法会对交易的主体和交易的对象进行保护,保障电子商务交易的合法性。
(二)电子商务交易进行阶段
电子商务交易的进行阶段也就是买家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找到有意向的卖家,并且与卖家针对交易品进行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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