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2018-01-22张瑜哲
法制博览 2018年4期
关键词:规则
张瑜哲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陕西 西安 710021
一、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理论基础
(一)非法证据排除的概念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起源于20世纪的美国,最早在英国、美国和法国三国广泛应用。在当今的世界上,各个国家以及一些国际性组织也开始慢慢重视起来,并且逐渐制定有关非法证据排除的相关法律规则。
1.广义概念
所谓证据,就是指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之间的纽带,它可以使过去的事情以及事物在现在得以事实再现,从而成为法官或者司法部门审理案件过程中的有力证明和客观依据。而非法证据就是由非法手段和方式方法获取的证据。广义概念的由来是根据非法证据与合法证据进行宏观的判断而来的,其中包含四种类型,①主体不合法而形成的非法证据;②获取证据的手段和途径不合法而形成的非法证据;③所获取的证据内容不合法而形成的非法证据;④证据表现形式不合法而形成的非法证据。
2.狭义概念
狭义的概念是相对于广义概念来说的,是指具体方面的事件。比如司法人员运用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途径与方法而获取的证据。在我国非法证据规则的设立重心在于制止侦查机关滥用职权,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权问题。
(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作用
1.有效保证司法机关严肃执法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利于司法部门和执法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执法,在收集证据的时候也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理正当的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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