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权益法律保护
2018-01-22卢彩霞
法制博览 2018年32期
关键词:分配
卢彩霞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浙江 金华 321000
一、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侵犯中小股东权益问题现状
目前公司经营中大股东侵犯中小股东权益问题日益严重,主要表现在:一、董事长或总经理不主持召开股东会,公司经营权由其一个人独立行使,财务权由其一个人控制,排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不允许中小股东查阅公司经营情况;二、董事长或总经理擅自决定公司是否扩股、股权激励以及公司分红,大股东在公司具备分红情况下长时间拒绝向股东分配利润;三、董事长或总经理把公司当作个人企业,占有、挪用公司资产,挥霍公司出支。
二、依法保护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知情权
股东知情权,是指公司的股东或投资人对关系自身重大利益事项要求公司通知和公开的权利。但在实践中,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却未得到充分保障,中小股东不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也不能顺利通过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经营决策、利益分配方案。因此,必须依法保护中心股东知情权,包括会计帐薄查阅权、财务会计报告查阅权、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查阅和复印权、对股东名册的查阅复印权和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还可以请求专业审计人员对公司进行审计。
三、依法保护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表决权
股东表决权是在股份公司中,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对公司事务进行表决的权利。如果能够建构起完善的股东表决权制度,一则能很好地促使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积极而深入地参与公司决策,使公司的重大事项符合股东的多数利益,使董事监事们更遵从忠实、勤勉义务,否则就会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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