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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事车辆认定的法医学鉴定3例

2018-11-21龙云椿陈宗溢

法制博览 2018年32期

李 典 龙云椿 刘 阳 陈宗溢

1.贵州警察学院司法鉴定中心,贵州 贵阳 550005;2.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司法医学鉴定中心,贵州 遵义 563003

一、案例

(一)案例1

1.基本案情

2014年某日,在某市绕城高速快车道发现无名氏死亡,肇事者驾驶车辆逃离几天后被找到。

2.现场勘查

现场路面平坦,无明显突出砖、石等异物,左侧防护栏上附着散在点状血迹,无名氏尸体俯卧于防护栏右下方,头部下方见一滩血迹,头部后方见残留脑组织,血迹流淌方向由左向右。嫌疑车左前龙门架见一铁板,铁板下缘具有横行棱边(距地面高度约为146cm),约4cm下方见具有一定弧度的近似“Y”形螺栓卡(距地面高度142cm),下方见圆形齿轮状紧绳器螺栓(上缘距地面高度约为140cm),齿轮最大直径约6cm,两轮齿之间的间距约1.5cm。分别在左前龙门架角、紧绳器螺栓上用棉签提取可疑物证。

3.尸体检验

死者前额部见15×3cm挫裂创(距足底高度约为152cm),创缘欠整齐,深及颅腔,脑组织外溢,颅骨横行粉碎性骨折,骨折端上翻。左眉弓见5.2×0.2cm+0.9×0.3cm横行“Y”形挫裂创(距足底高度约为148cm)、创缘欠整齐,有组织间桥,左颧部见4.2×0.6cm斜行弧形齿轮状挫裂创(距足底高度约为141cm)、创缘欠整齐,有组织间桥,弧度之间的距离约1.5cm。前额部创口与眉弓创口间的距离约6.3cm,与左颧部创口间的距离约11cm,左颧部创口与眉弓创口间的距离约为5cm。右手背见3.5×1.5cm擦伤,右小腿中段前外侧见8×0.4cm擦伤,左小腿上段外侧见1.3×1.2cm擦伤,左手背见多处表皮剥脱。余未见明显外伤。提取无名氏肋软骨一块。

(二)案例2

1.简要案情

2015年某日,在某高速路段发现万某死亡,肇事车辆逃逸几天后被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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