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综合治理法律体系的建立分析
2018-01-22吴秋梅
法制博览 2018年32期
吴秋梅
衡水市教师进修学校,河北 衡水 053000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网络得到人们的广泛应用,在为社会生产与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较为严峻的挑战,比如不良的网络环境下,会滋生许多社会生活方面的不良现象,甚至出现网络犯罪行为,对人们的正常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因此,相关部门应正视网络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构建完善的网络综合治理法律体系,实行多维度立体化建设,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与运维模式,从而在营造良好网络运行环境的同时,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规范网络综合治理法律体系结构
(一)网络使用的法律规范
1.新型权利规范。网络运行通常是以数据或信息方式呈现,人们在使用网络的过程中,也是在进行信息制造、信息传播以及信息使用的过程。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网络综合治理的法律性,应根据网络运行的实际情况,对网络使用中的新型权利进行规范,比如信息权、被遗忘权。其中,信息权是一种复合性权利,是公民行使基本权利的保障,信息权主要包括信息发布权、信息访问权、信息安全权以及网络隐私权等等。被遗忘权是当前保护网络隐私的核心法律,并受到了各界学者的广泛关注。
2.网络伦理法律规范。主要是指依靠国家公安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国家密码管理局以及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相关部门对网络进行的综合治理,以提高网络的法律性,维护网民权利,规范网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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