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环境执法的问题与对策
2018-01-22房临旭
法制博览 2018年32期
房临旭
中国海洋大学,山东 青岛 266000
一、海洋环境执法的概念
海洋是连接陆地与陆地之间的媒介,是人类和动植物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海洋环境包括海水水体、海床、海底的土地、生活在海洋水体中的各类动植物,以及海洋附近的海岸、海滨、陆地、海洋水体上空的大气层,还包括人类自主改造的所有自然因素的统一整体。海洋执法是指国家的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履行相关职权和程序,对海洋环境、海洋资源、海洋使用权和海洋附加的各种权益等海洋事务实施法律的专门活动。海洋环境执法隶属于海洋执法范畴,主要是指海洋环境执法主体以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作为首要目标,通过运用技术手段监视各海洋环境执法主体的运行,控制陆源污染、海上的垃圾倾倒、海岸附近的工程污染问题以及所有的因经济发展给海洋带来的危害的行为,防止经济发展和人类的生活垃圾对海洋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带来的致命威胁。海洋环境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点,作为公众可以共享的一种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需要政府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也需要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海洋环境执法是指政府依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开展一系列行政行为来保证海洋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健康持续发展,是对海洋环境法的执行和贯彻,海洋环境执法的实施效果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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