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落实《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几点思考

2018-01-22王丽华

法制博览 2018年28期
关键词:定密保密工作保密

王丽华

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北京 100037

国家科技秘密是国家秘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技术规划、计划、项目及成果中,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维护国家科技秘密安全对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意义重大。2015年11月科学技术部和国家保密局联合发布新修订的《科学技术保密规定》,这是我国科技保密工作的基本法规,自实施以来,有力地推动了各项科技保密工作的开展,对于保障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安全、促进科学技术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阶段,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创新水平和科技实力大幅提升,我国的科技保密工作面临着更加严峻的形势和挑战。当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科技保密工作提出的要求角度出发,深入分析修订后《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重点内容,将有利于《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效落实。

一、科技保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一)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频繁,科技保密范围日益扩大。在当今世界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时期,科技发展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和作用巨大,几乎每个国家都将科技创新作为推动本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力引擎,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向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民生等各领域广泛渗透。我国不断提高对科学技术的重视程度,促进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一方面促进了国家间科技交流合作,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另一方面增加了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被窃风险,科技保密范围日益扩大。

(二)涉密主体日趋多元化,科技保密对象不断扩大。随着以企业为主体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加快推进,企业取代大学和科研院所成为国家科学技术秘密最大的持密主体,同时,民营、外资和混合所有制等不同类型企业逐渐增加,国家科学技术秘密涉密主体日趋呈现出多元化的格局。另外,自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来,愈发注重基础研究及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节奏不断加快,科技保密对象不再局限于科技成果,而是贯穿于科技成果从研发到转化应用的各个环节,科学技术保密重心不断前移,逐步实行全程管理。

(三)涉密人员流动性增加,科技保密管理难度不断加大。随着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涉密人员的社会关系复杂、参与科技交流的机会增多、人员流动性增强,尤其是涉密人员在脱密期期间,面临更多主动或被动泄密的诱惑和陷阱,科技保密管理难度不断加大,失泄密风险急剧扩大。同时,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使涉密人员的时空限制变得模糊,容易通过网络及无线电有意或无意的泄露信息,致使国家科技秘密泄露。

(四)窃密技术升级,保密与窃密斗争更加激烈复杂。在当今科技迅猛发展的环境下,科技进步一方面促进了人类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也客观上导致窃密技术不断升级,窃密途径日趋增多,且更具复杂性和隐蔽性。目前,世界各国竞相把先进的科学技术用于情报活动,为世界范围内的窃密活动提供了更加先进的工具。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推升了保密与窃密斗争成为高新技术攻防战,更加激烈复杂。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后对科技技术保密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订出台,科技保密工作的制度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为更好地落实中央有关工作要求,加强科技保密工作的制度保障,2015年对《科学技术保密规定》进行修订,并于2018年正式出版了该规定的释义,为科技保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法规依据,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规制的重点内容

(一)明确了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涵义。修订后,在第一章总则第二条中明确了国家科学技术秘密涉及涉密科学技术规划、计划、项目及成果,为涉及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国家机关、单位以及个人全程性地做好科学技术保密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提高了对科学技术保密工作要求。修订后,在第一章总则第五条中对“科学技术保密工作应当与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相结合”提出了具体要求,从程序上要求二者具有同步协调性,即要“同步规划、部署、落实、检查、总结和考核,实行全程管理”。同时,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要求,新增了第一章总则第八条内容,对涉密机关、单位实行科学技术保密工作责任制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利于加强科学技术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科学技术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三)扩展了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范围。修订后,将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范围扩展为从国家科技发展战略整体实施、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角度,在第二章第九条中明确了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基本范围,强调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对国防、治安、科技、经济、外交及社会长远发展的影响。

(四)调整了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定密主体和权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关于国家秘密定密主体和权限的规定,同时结合科学技术保密具体情况和特点,为提高定密准确度和质量,按照“谁主管、谁定密”的原则,修订后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相应密级的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其他单位和个人按照第三章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定密途径提请定密,解决了定密主体责任不清和定密权过于宽泛的问题。

(五)实行了定密责任人制度。修订后,在第三章第十四条引入定密责任人概念,是我国科学技术定密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授权专门人员行使定密权是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明确定密责任人为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机关、单位负责人是法定定密责任人,对本机关、本单位定密工作负总责,其定密权限与机关、单位自身的定密权限一致。定密工作量较大、业务工作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机关、单位,可以由机关、单位负责人指定人员为指定定密责任人,在所授权的范围内开展定密工作,履行定密责任人的职责。

(六)完善了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定密要求。修订后,在第三章第十七条明确规定机关、单位应当在编制科学技术规划、制定科学技术计划、科学技术项目立项、涉密科学技术项目验收以及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等环节要及时做好定密工作。同时,在第三章第十九条中增加了国家科学技术秘密保密要点涉及的主要内容,明确国家科学技术秘密核心事项或者信息,确保核心秘密的绝对安全。

(七)新增了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定密备案制度。修订后,为保障具有定密权限的机关、单位能够按照统一标准确定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进而确保定密质量,同时也便于掌握全国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分布结构情况,第三章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应当进行备案。一类是年度备案,在每年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或者本部门当年确定、变更和解除的国家科学技术秘密情况报国家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另一类是限时备案,在年度备案管理范围之外的其他机关、单位在确定、变更、解除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后20个工作日内报同级政府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八)细化了相关主体科学技术保密管理职责。修订后,第四章第二十六条明确了国家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全国科学技术保密工作职责,第二十七条明确了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本部门科学技术保密工作职责,第二十八条明确了涉密单位职责,第二十九条明确了涉密人员职责。

(九)加强了涉密科学技术项目保密管理。加强涉密科学技术项目管理是科学技术保密工作重中之重,修订后,第四章第三十四条从对涉密科学技术项目加强全程保密管理的角度,对涉密科学技术项目各管理环节建立保密制度、涉密科学技术项目各关系方签订保密责任书、涉密科学技术项目信息载体管理、涉外保密审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十)健全了科学技术保密管理制度。修订后的《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从多方面对科学技术保密工作进行了规范:第四章第三十条对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活动的保密管理做出了禁止性规定;第三十一条对国家科学技术秘密信息保密管理做出了禁止性规定;第三十二条是关于对外提供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保密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是关于涉密科学技术活动保密管理的规定;第三十七条明确要求加强科学技术保密工作保障条件建设;第三十八条对保障涉密人员的权益进行了明确规定。

三、落实《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措施建议

我国科技保密工作应以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顺利实施为目标,紧密围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不断完善科学技术保密政策法规,以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法规为主线,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加强科学技术保密监督检查,推动《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落实,促进科技保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发展道路,真正发挥保驾护航作用。

(一)研究制定《科学技术保密规定》配套政策。为贯彻落实《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按照依法治密的原则,加快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尽快健全科技保密法规体系。第一,为清晰界定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应制定科技工作国家秘密范围,同时为抓好源头,应制定国家科技秘密定密管理办法,规范开展科学技术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第二,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精神,结合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进程,突出重点,加强涉密科研项目保密管理,研究制定涉密科研项目保密管理办法,明确涉密科研项目各相关主体的保密责任,全力保障前瞻性、战略性和全局性涉密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第三,国家科技秘密持有单位在保守国家科技秘密方面发挥着关键性作用,应修订国家科技秘密持有单位管理办法,强化对国家科技秘密持有单位的行为及其职责的规范管理。第四,为明确监督检查工作的程序和内容,应加快制定监督检查工作导引,推动科技保密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扎实做好科技保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宣贯《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是落实规定的基础性工作,只有宣贯到位,才能落实到位。第一,制定科技保密宣传教育培训规划或实施意见,从总体上指导科技保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第二,培养科技保密理论研究专家队伍和培训师资队伍,为科技保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供智力支撑。第三,组织编写科技保密培训教材,定期组织全国科技保密培训、部门或地方科技保密培训,普及科技保密业务知识,交流科技保密工作经验,不断提高科技保密管理人员和涉密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保密技能。

(三)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科学技术保密检查。监督检查是科学技术保密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加强科学技术保密工作的重要措施。第一,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专业的科技保密检查工作队伍,按照监督检查工作程序,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定期开展涉密项目和成果的保密检查。第二,定期召开科学技术保密检查工作交流会,总结、推广科学技术保密检查工作经验,指导开展科技保密检查工作。

猜你喜欢

定密保密工作保密
装备预先研究项目定密管理探讨
多措并举筑牢安全保密防线
《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征稿函
围绕科研项目建立定密管理框架的探讨
夯实保密管理基础,提升保密工作水平的路径探索
水利工程设计档案定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军工科研院所科学精准定密的思考
浅谈信息化条件下的地理信息保密工作
论中国共产党的保密观
新形势下做好高校保密工作的几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