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码头消防改造设计
2018-01-21黄成李鸟英
珠江水运 2018年24期
黄成 李鸟英
摘 要:部分危险品码头建设时间早于相关消防设计规范实施日期,码头现有消防设施尚未完全满足现行规范要求,需要进行消防设施的改造。以深圳赤湾石油基地C、D泊位为例,论述消防改造设计思路。
关键词:危险品 消防复核 消防改造 码头
中图分类号:U656.1*3 文献标志码:B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码头于1986年10月15日全部竣工投产。C、D泊位分A、B、C、D、E、F共6个泊位,均为5000吨级码头用途为件杂货码头(含装卸危险货物)。
由于历史问题,无相关消防验收意见。《消防法》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C、D泊位竣工验收日期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施行日期早。
消防改造设计内容:现行相关消防设计规范的要求,对C、D危险品泊位进行消防设施复核。并根据复核结论,对C、D泊位进行消防设计。
1.消防设施复核
1.1 码头消防依托条件
C、D泊位依托赤湾石油基地港區消防设施,港区东北部设有消防泵房,离码头区域约300m。泡沫泵工作流量为162m3/h,扬程为81.9m;消防水泵工作流量为108m3/h,扬程为80m。经计算,满足《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6.5.7.1的规定,水泵起动后将水或泡沫混合液输送到最远灭火点的时间不超过5min的要求。
赤湾港区市政消防配套齐全,蛇口消防中队距改码头约6.5km,西部水上消防中队距本港区约1km。当发生火灾时,水、陆消防中队均可协助灭火,另深圳市在赤湾五路建设小型消防站,与C、D泊位一墙之隔。
另外,码头靠泊的“三用工作船”本身就配有消防水炮,其中“一用”就是具备消防灭火功能。
1.2 消防供水
C、D泊位发生事故的最大用水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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