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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以来我国基层文化变迁曲线研究
——基于社会资本的视角

2018-01-15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18年1期
关键词:同心圆乡贤族群

王 少 泉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公共管理教研部,福建 福州 350001)

一、导言

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1842年)之后,随着我国近代化进程的推进,乡贤文化在我国基层(尤其是沿海地区)的影响力有所下降;清王朝被推翻(1912年)之后,我国的近代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乡贤文化在我国基层的影响力有所下降,但依然是我国基层文化领域的主导文化;新中国建立之后,我国政府较为有效地控制了基层,倡导基层民众在政府的指导下展开合作,经过历次“运动”之后,乡贤文化的影响力急剧下降,协同文化的雏形开始出现;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等领域的进一步发展,政府及学界开始正式倡导协同治理且力度日益加大,我国社区治理中的协同文化得到进一步发展,成为社区治理中的主导文化,这一情况的出现,有效地推进了我国的社区治理进程,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受推进基层自治等现实情况的影响,乡贤文化在我国某些地方社区治理之中的影响力有一定上升。从宏观上可以看出:19世纪中期至今,我国基层文化变迁曲线呈现一种大型波动——由乡贤文化变更为协同文化;从发展趋向来看,我国基层文化变迁曲线演进为小型波动——在协同文化占不同比重的各种整合文化之中波动。

我国基层文化领域的两种文化与公众内部的信任、互惠规范、沟通网络密切相关——协同文化和乡贤文化发挥效能必须依靠公众内部存在的信任、互惠规范和沟通网络,这三者是社会资本的三大要件,因此,从社会资本视角入手,能够较好地阐释社区治理中基层文化的变迁现象,为推进社区治理进程创造条件。鉴于此,有必要基于社会资本的视角对我国基层文化领域中两种文化展开分析,并在这一基础上阐释近代以来我国基层文化的变迁曲线及其特征、成因,最后探究这种变迁曲线的发展趋向及推进途径。

二、我国基层文化领域的乡贤文化及协同文化分析

在展开具体分析之前,有必要阐释社会资本的分类。整体而言,社会资本可以这样划分:1.政治社会资本、经济社会资本和文化社会资本(根据所属领域进行划分);2.小群体社会资本与公众社会资本(根据所属群体的大小进行划分);3.正社会资本和负社会资本(根据属性进行划分)。这几类社会资本广泛地存在于我国基层文化领域之中。

(一)我国基层文化领域的乡贤文化分析

乡贤文化对传统中国具有重要影响。近代以来,随着东西方文化在不断冲突的过程中逐渐交融,乡贤文化对我国(尤其是基层)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影响慢慢变小。但是,影响力逐渐变小不等于没有影响,时至今日,乡贤文化依然或多或少地影响着社区治理。因此,对当前存在于我国某些地方社区治理中的乡贤文化展开分析是必要的。

随着我国某些地方宗族观念的复兴,乡贤文化对我国某些地方社区治理的影响力逐渐加强。基于乡贤文化形成的关系网在某种程度上呈现出一种“同心圆”[1]状态,处于圆心的是以宗族为中心的族群中的乡贤,族群的成员以这些乡贤为圆心,分处于同心圆的不同层次。当同心圆稳定存在并运作于社区之中时,乡贤文化势必对社区治理产生一定影响。乡贤文化存在于这种同心圆之中,而且,离圆心越近,乡贤文化及社会资本的效用越强,离圆心越远,乡贤文化及社会资本的效用越弱。换言之,从圆心到同心圆的最外圈,乡贤文化及社会资本的效用呈现出逐渐下降的状态。以乡贤文化为内核的同心圆模型可见图1。

图1 以乡贤文化为内核的同心圆模型

从图1中可以看出:族群中以乡贤文化为内核的同心圆主要存在三个层次:乡贤、重要成员、一般成员。族群成员在同心圆中所处的层次能够决定成员借助社会资本获益的多少(通常情况下,距离圆心越近的层次能够借助社会资本获取更多利益),成员所处的层次主要由三个因素共同决定。一是与乡贤之间的血缘关系远近。这一点对族群成员在同心圆中所处的层次有重要影响,通常情况下,某一成员的血缘关系与乡贤越近,其在同心圆中所处的层次越接近圆心。二是与乡贤的私人关系是否良好。与乡贤之间的血缘关系并非决定族群成员在同心圆中所处层次的唯一因素,与乡贤的私人关系如何也对族群成员在同心圆中所处的层次具有重要影响,如:某一成员的血缘关系与乡贤非常近,但与某位或某几位乡贤的私人关系较差,那么,这位成员在同心圆中所处的层次通常不会离圆心很近。三是在政治、经济或社会领域之中职权的大小(实质上是所掌控资源的多少)。除与乡贤的血缘关系远近、私人关系良好与否之外,族群成员在政治、经济或社会领域之中所担任职务的高低也对其在同心圆中所处的层次有重要影响,如:某位族群成员与乡贤的血缘关系较远,但其在政治、经济或社会领域之中所担任的职务较高(即掌控的资源较多、增加族群中社会资本的能力更强),那么,这位成员会在同心圆中所处层次距离圆心很近的可能性很大。值得注意的是:与乡贤之间血缘关系较远或私人关系较差的族群成员谋求在同心圆中处于离圆心较近的层次的最重要手段即在政治、经济或社会领域之中担任较高职务,其原因即能够掌控较多资源并有效地增加族群所拥有的社会资本。

基于血缘关系形成的同心圆的存在及运作是乡贤文化的表现之一,是社区之中族群得以产生的基础,也是族群内部存在的社会资本的产生基础。族群内部存在的社会资本由三个部分组成:族群成员之间的信任;乡贤制定并在族群内部实施的互惠规范;存在于同心圆中的沟通网络。下文将具体阐释族群内部存在的社会资本的这三个组成部分。

第一,信任基于血缘关系产生。通常情况下,与没有血缘关系或血缘关系较远的亲属相比,人们对血缘关系较近的亲属的信任度较高。族群内部存在的信任与此相似:信任存在于整个族群内部,但是,处于圆心的乡贤对同心圆中不同层次的族群成员的信任度有较大差异——对距离圆心较近的层次的族群成员的信任度较高,对距离圆心较远的层次的族群成员的信任度较低,换言之,从圆心到同心圆的最外圈,族群内部的信任度是逐渐下降的。

第二,互惠规范通常由乡贤制定并推行。乡贤通常被视为族群成员之中的精英,其在族群中具有极高威望,是族群中互惠规范的制定者之一。互惠规范的存在是乡贤文化的表现之一,也是强化乡贤文化的要件之一,从这一点来看,互惠规范的存在及其效用的发挥是族群得以产生并存在的要件之一,这种互惠规范会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而适时调整。互惠规范所发挥的效用会随着与同心圆圆心距离的扩大而变小,这是族群核心成员对同心圆外圈控制力减弱的表现。

第三,网络随着权力族群的产生而产生并发挥效用。与信任和互惠规范类似,族群成员之间的沟通网络在族群产生之时就存在于族群内部。通常情况下,沟通网络效用的增强有赖于族群中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等领域中掌控资源的成员数量的增加。沟通网络的强化实质上是乡贤文化得到强化的表现,它是社区治理进程之中的族群得以产生并运作的重要成因。

可见,族群成员之间的信任、乡贤制定并在族群内部实施的互惠规范、存在于同心圆中的沟通网络这三者的存在及运作是族群得以出现并增加或削减公共利益的成因之一。这三者所发挥的效用(即族群所拥有的社会资本的效用)会随着与同心圆圆心距离的扩大而变小,这实际上是乡贤文化所发挥的效用在同心圆不同层次之间存在差异的表现:越靠近同心圆圆心的层次,乡贤文化及社会资本的效用越强,族群成员的族群观念越强,其不同举措对公共利益的影响力越大;越远离同心圆圆心的层次,乡贤文化及社会资本的效用越弱,族群成员的族群观念越弱,其不同举措对公共利益的影响力越小。

(二)我国基层文化领域的协同文化分析

近年,我国政府日益重视社区治理[2]45,加之协同治理理论的兴起,国内部分学者开始用这一理论对社区治理展开分析。从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直接提出并研究“协同文化”的成果极少,大多数研究成果是探究社区治理进程中的协同机制。实质上,在社区治理进程之中构建协同机制、在社区居民之中树立协同理念就是倡导建立协同文化。

与基于乡贤文化形成的同心圆相似,社区治理进程中基于协同文化形成的关系网在某种程度上也呈现出一种“同心圆”状态,处于圆心的是社区核心成员,社区居民以这些核心成员为圆心,分处于同心圆的不同层次。当同心圆稳定存在并运作于社区之中时,协同文化能够对社区治理产生重要影响。协同文化存在于这种同心圆之中,而且,离圆心越近,协同文化及公共社会资本的效用越强,离圆心越远,协同文化及公共社会资本的效用越弱。换言之,从圆心到同心圆的最外圈,协同文化及公共社会资本的效用呈现出逐渐下降的状态。以协同文化为基础的同心圆模型可见图2。

图2 以协同文化为基础的同心圆模型

从图2中可以看出:我国现阶段社区治理过程中以协同文化为基础的同心圆主要存在三个层次:社区核心成员、社区重要成员、社区一般成员。社区成员在同心圆中所处的层次表示其在社区之中的重要性,也表示其在社区之中所拥有的公共社会资本的数量大小,成员所处的层次主要由四个因素共同决定:

一是在社区正式组织之中所担任职务的高低。通常情况下,在社区正式组织之中担任一定职务的社区成员都是社区核心成员或重要成员,担任主要职务的社区成员是社区核心成员,在社区正常运作之时,这些核心成员受协同文化的影响最大,所拥有的公共社会资本也最多。二是在社区非正式组织之中所担任职务的高低。大部分社区之中都或多或少地存在非正式组织,根据这些非正式组织是否对社区治理具有正面影响可以将这些组织划分为两类:阻滞社区治理进程的非正式组织;推进社区治理进程的非正式组织。在社区正常运作之时,前者的任何成员都不可能成为社区之中的核心成员或重要成员,后者的成员是否能够成为社区之中的核心成员或重要成员则取决于非正式组织对社区治理的影响力大小,影响力大的非正式组织的领导者通常是社区的核心成员,其受协同文化的影响较深且能够运用较多公共社会资本推进社区治理进程。三是在社区活动之中的活跃程度。社区开展活动之时,在社区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之中担任一定职务的社区成员通常都较为活跃,社区的其他成员则可以较为简单地划分为活跃程度较高、活跃程度中等和活跃程度较低三类,通常情况下,活跃程度较高的社区普通成员会成为社区之中的重要成员(是否能够成为核心成员则还受第四种因素的影响),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协同文化的影响,并借助所拥有的公共社会资本推进社区治理进程。除前述三个要素之外,社区之中的成员是否能够在同心圆之中成为重要成员甚至核心成员,还受到第四个因素的影响:与社区核心成员及上级领导关系的远近。如果社区之中的某位或某些成员是核心成员的亲属或朋友、常常协助核心成员处理社区治理过程中的一些事务,那么,这一成员极有可能成为同心圆之中的重要成员并拥有较多公共社会资本。另一种情况是:社区之中的某位或某些成员是社区的上级政府中某位领导的亲属或朋友,社区核心成员及重要成员会较为重视这些成员,如果这些成员愿意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其成为同心圆之中重要成员的可能性很大,拥有较多公共社会资本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

社区之中基于协同文化形成的同心圆内部存在公共社会资本,这种社会资本由三个部分组成:社区成员之间的信任;社区核心成员制定并在族群内部实施的互惠规范;存在于同心圆中的沟通网络。下文将具体阐释社区之中公共社会资本的这三个组成部分。

第一,信任基于社区成员之间的协同运作产生。通常社区建立之初,社区成员之间的信任度不会太高,随着社区成员之间协同运作的增加,这些成员之间的信任度会逐渐上升,这种信任存在于社区的整个同心圆之中,但是,不同层次成员之间的信任度会有一定差异。在社区正常运作之时,从外圈来看,社区之中的一般成员对核心成员的信任度最高、对重要成员的信任度次之、对其他一般成员的信任度最低;从内圈来看,核心成员对其他核心成员的信任度最高、对重要成员的信任度次之、对一般成员的信任度最低。换言之,从圆心到同心圆的最外圈,社区成员之间的信任度是逐渐下降的。

第二,互惠规范由社区成员共同制定或由核心成员、重要成员制定并得到大部分社区成员的认可。在规模较小的社区之中,互惠规范通常由全部社区成员共同制定,在规模较大的社区,互惠规范通常由核心成员(某些情况下连同重要成员)制定并得到大部分社区成员的认可。社区的核心成员通常被视为社区成员之中的精英,这些核心成员通常在社区中拥有较高威望且掌控一定公共权力,是社区中互惠规范的最重要制定者。社区的重要成员及一般成员在某些情况下有机会参与互惠规范的制定,互惠规范在实施之前必须得到这两类成员的认可。互惠规范的存在是强化协同文化、增强社区协同运作能力的要件之一,这种互惠规范会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而适时调整。互惠规范所发挥的效用会随着与同心圆圆心距离的扩大而变小,这是社区对同心圆外圈影响力减弱的表现。

第三,网络随着社区的建立而产生,其效用随着社区协同运作的强化而加强。与信任和互惠规范类似,社区成员之间的沟通网络在社区构建之时出现,并随着社区协同运作效能的增强而不断强化。沟通网络效用的增强实质上是协同文化得到强化的表现,这种情况的出现有赖于社区协同运作效能的提升(实质上是公共利益的增加)。沟通网络的效能会随着与同心圆圆心距离的扩大而变小。

可见,存在于社区之中的公共社会资本所发挥的效用会随着与同心圆圆心距离的扩大而变小,这实际上是协同文化所发挥的效用在同心圆不同层次之间存在差异的表现:越靠近同心圆圆心的层次,协同文化及公共社会资本的效用越强,社区成员的协同观念越强;越远离同心圆圆心的层次,协同文化及公共社会资本的效用越弱,社区成员的协同观念越弱。

三、我国基层文化变迁曲线及其特征与成因

(一)我国基层文化的变迁曲线

近代以来,我国基层文化变迁曲线呈现这样的状态:1949年之前,乡贤文化在我国基层文化领域占据主导地位,曲线处于乡贤文化一端。1949年之后,我国政府极为有效地控制了基层、倡导基层民众在政府的指导下展开合作,经过历次“运动”之后,乡贤文化的影响力急剧下降,协同文化的雏形开始出现,曲线开始从乡贤文化一端向协同文化一端波动;1979年之后,协同文化开始在我国社区治理中的文化领域兴起,并逐渐占据主导地位,曲线处于协同文化的一端;近年,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等领域的发展,社区中的乡贤文化有一定复兴,这些复兴的乡贤文化实际上分为两种:为族群成员谋取私利创造条件的乡贤文化;为维护或增加公共利益创造条件的乡贤文化。前者较多,后者较少。这种复兴使乡贤文化在社区治理中的文化领域具有了一定影响力,促使曲线向“协同文化为主、乡贤文化为辅”的状态波动,但是,曲线不可能回复到乡贤文化一端,而将根据现实需求在协同文化的范围内不断波动。社区治理中文化的变迁曲线如图3所示。

图3 我国基层文化变迁曲线模型图

如图3所示,X轴是时间轴,也是乡贤文化与协同文化的融合状态;Y轴表示乡贤文化与协同文化影响力的大小。X轴上有四个时间点,分别是1912年(清王朝覆亡的时间点),1949年(新中国建立的时间点),1979年(改革开放)和2016年(当前),1912年,乡贤文化在我国基层的影响力开始明显下降,1949年,乡贤文化在我国基层的主导地位被协同文化取代,当前,乡贤文化开始在我国某些地方复兴,一种“以协同文化为主、乡贤文化为辅”的新型社区文化(整合文化)开始出现,而且,这种乡贤文化的利益与公共利益一致。从这一情况可以看出,此后的变迁曲线将根据现实需求在协同文化一端波动,很难再波动到乡贤文化一端。也就是说,不同时期占据主导地位的不再是乡贤文化或协同文化,而是协同文化占据不同比重的各种整合文化。

(二)我国基层文化变迁曲线的特征

对我国基层文化变迁曲线进行研究可以发现这一运动中的某些特征,主要如下。

1.变迁曲线具有发展性。顺着时间轴对社区治理中文化变迁曲线进行观察时能够发现,这一曲线一直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不断向前发展。乡贤文化在社区治理进程之中明显表现出负面影响之后,协同文化逐渐兴起并取代乡贤文化在社区治理文化领域之中的主导地位,这是变迁曲线具有发展性的第一个表现;当过分忽视乡贤文化引致一些问题(如族群内部纷争的扩展阻滞了社区治理进程的推进)之后,乡贤文化得以在一定程度上复兴,促使变迁曲线向X轴(乡贤文化与协同文化的融合状态)一端波动,这是变迁曲线具有发展性的第二个表现。

2.变迁曲线的波动具有长期性。这种长期性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1949年之前,乡贤文化在社区治理文化领域中长期占据主导地位;1949年之后,这种主导地位才逐渐被协同文化取代。换言之,乡贤文化在社区治理文化领域中主导地位的丧失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第二,协同文化在社区治理文化领域中取得主导地位虽然有明显的时间点(1949年),但是,这种主导地位并非在全国同时取得,而是经历了一个较长的时期——在乡贤文化根基深厚的一些地区,协同文化直至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逐步取得主导地位。可见,协同文化在社区治理文化领域中主导地位的取得实质上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第三,近年,乡贤文化因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等领域的发展而在一些地区实现了某种程度的复兴,这一情况的出现使得社区治理文化变迁曲线向X轴(乡贤文化与协同文化的融合状态)波动,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非突然出现于某些地区。

3.变迁曲线因现实需求而波动。19世纪后半叶至20世纪前半叶,乡贤文化虽然依然在我国基层的文化领域中占据主导地位,但是,这种主导地位因近代化进程的冲击而不再变得坚不可摧,协同文化拥有了取得主导地位的现实基础。1949年之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进程的逐步推进,乡贤文化对这一进程的阻滞作用日益明显,我国政府所采取的建立人民公社等举措,有效地降低了乡贤文化在基层社区治理中的影响力,为协同文化在社区治理文化领域中取得主导地位创造了良好条件。在这一情况下,协同文化逐步在全国的社区治理文化领域之中取得主导地位。这意味着变迁曲线因现实需求而从乡贤文化一端波动到协同文化一端。近年,我国社区治理过程中因过分忽视乡贤文化而引致一些负面影响(如族群内部冲突扩展到整个社区,阻滞社区治理进程),加之基层自治等制度的实施、深化,受这种现实情况的影响,乡贤文化开始在某些地方实现一定程度上的复兴。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基层文化变迁曲线的波动明显受到现实需求的影响。

4.与“我国政府对基层控制力的变迁曲线”呈现一种“镜面效应”。我国基层主导文化的变更与我国政府对基层控制力的变化密切相关。从我国政府对基层控制力的变迁历程来看,其中也存在一种变迁曲线,整体而言,清王朝覆亡之后,我国政府对基层的控制力逐渐上升;从1949年开始,我国政府开始较为有效地控制基层;1979年之后,随着基层管理制度的变更,基层自治制度逐渐创立并推广,我国政府对基层的控制力进一步增强;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领域的进一步发展,我国政府对基层的控制力逐渐演进为影响力——由“统治”演进为“治理”,直接控制力有所下降。从发展趋向来看,这一变迁不会再回复到控制力弱的一端,而是根据现实需求不断调整控制力大小,始终在控制力强的范围内波动。可见,从宏观上来看,自19世纪中期至今,我国政府对基层控制力的变迁曲线呈现大型波动——由控制力弱到控制力强;从发展趋向来看,我国政府对基层控制力的变迁曲线会演进为小型波动——在控制力强的范围内波动。我国政府对基层控制力的变迁曲线如图4所示。

图4 我国政府对基层控制力的变迁曲线模型图

近代以来,“我国基层文化领域变迁曲线”与“我国政府对基层控制力变迁曲线”这两者呈现一种“镜面效应”[3]。两者整合(即图3与图4整合)之后的情况如图5所示:

图5 我国基层文化变迁曲线与我国政府对基层控制力变迁曲线的镜面效应模型图

从图5可以看出,1912年(清王朝覆亡)之后,我国政府对基层的控制力开始较快地上升、乡贤文化的影响力开始逐渐下降;1949年之后,我国政府开始较为有效地控制基层,协同文化的雏形开始出现,乡贤文化的影响力进一步下降;1979年之后,我国政府对基层的控制力进一步上升,协同文化逐渐生成并成为社区治理文化领域中的主导文化;近年,我国政府对基层的“统治”演进为“治理”,直接控制力有所下降并根据现实需求不断调整控制力大小,出现在控制力强的范围内的波动,与这一过程相伴,社区治理文化领域中的主导文化也由协同文化演进为整合文化(协同文化为主、乡贤文化为辅),协同文化占据不同比重的整合文化根据现实需求而交替占据主导地位,出现在协同文化范围内的波动。

(三)我国基层文化变迁曲线的成因

1.乡贤文化负面影响的凸显。从纵向上(历史的角度)来看,我国的乡贤文化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呈现由强变弱的趋势;从横向上来看,乡贤文化的运作会使族群利益与社区治理中的公共利益(后文简称公共利益)一致或相悖。以族群观念强弱与否、族群利益是否与公共利益相冲突为标准,可以将现实中存在的情况划分为以下四类。(1)族群观念强,族群利益与公共利益一致。这种情况下,乡贤文化的运作会增加公共利益及公共社会资本。该情况主要存在于一国或一地出现重大危机之时,如动乱时期,乡贤文化的运作能够为中华文化的保存创造条件。在当代,这种情况主要表现于乡贤文化促进社会和谐之时,但常常被公众忽视,因此,公众通常会认为乡贤文化的存在及运作会损害公共利益及公共社会资本。(2)族群观念强,族群利益与公共利益相互冲突。族群内部成员的族群观念过强且他们谋求的利益与公共利益相悖之时,乡贤文化的运作会使公共利益及公共社会资本受损。(3)族群观念弱,族群利益与公共利益一致。在当代,乡贤文化在我国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地方的影响力已经很小,大部分族群内部成员的族群观念已经很弱。当族群观念弱且族群利益与公共利益一致之时,乡贤文化的运作不会对公共利益及公共社会资本的增加或减少有显著影响。(4)族群观念弱,族群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冲突。当族群内部成员的族群观念弱之时,即使族群利益与公共利益相悖,乡贤文化的运作对公共利益及公共社会资本造成的损害也不会很大。

我国历代权力族群化现象与第二种情况直接相关,权力族群的出现,引致诸多危害,如堵塞一般官员的晋升渠道,实质上堵塞普通公民的上升渠道;使公权力变为某些族群的私有财产,加剧腐败现象[4]。从我国的历史情况来看,权力族群的出现,实质上也是乡贤文化影响政府运作的表现,公众从这些现象中看到了乡贤文化的负面影响,因而对乡贤文化较为抵制。19世纪后期,我国开始近代化进程,公众对权力族群及乡贤文化的抵触情绪日渐增加,最终导致乡贤文化的影响力急剧下降并最终被协同文化取代。

2.各界对乡贤文化正面影响的忽视。无论在古代、近代还是现代中国,乡贤文化都会在不同情况下起着消极和积极两种作用:(1)消极作用。乡贤文化过于强大之时,某些族群会借助这种文化不断扩大族群私利,对现代化或社会发展形成阻滞[5]108。这一情况的存在有可能对国家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如东汉末期(黄巾起义失败之后),动乱局面的出现很大程度上与各大族群争夺私利有关;魏晋南北朝时期,士族把持了朝政,堵塞庶族的上升渠道,致使精英阶层整体素质逐渐下降,这一情况与那一时期多次动荡密切相关。实质上,在这种情况(族群利益与公共利益相悖)中,乡贤文化的运作在增加族群利益及所拥有的社会资本之时,削减了公共利益及公共社会资本。(2)积极作用。如乱世时期(十六国、五代十国等时期),乡贤文化的存在及运作能够促使族群成员凝聚在一起,有效地提高了族群在动乱中存活下来的概率。从宏观上来看,大量族群存活下来,能够为中华文化的保存和流传创造条件。实质上,在这种情况中,乡贤文化使族群利益与公共利益一致,乡贤文化的运作在增加族群利益及所拥有的社会资本的同时,也增加了公共利益及公共社会资本。据近代以来的情况来看,我国各界更多地关注乡贤文化的负面影响,对正面影响(积极作用)的关注度较低。这一客观环境的存在,是乡贤文化在基层文化领域之中的主导地位最终被协同文化取代的重要原因。

3.西方学界倡导协同文化对我国学界及社会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与我国历史上的情况相比,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的乡贤文化一直相对较弱,近代以来的资产阶级革命又有效地削弱了乡贤文化的影响力。西方国家开始现代化进程之后,其社区治理进程也随之迅速推进,在社区治理进程开始之初,协同文化就在社区文化领域中占据主导地位。基于此,西方学界极力倡导协同文化,对协同文化的内涵、特征、益处等方面展开了深入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也深刻地影响了我国学界及社会。我国在推进社区治理的过程中一直注意吸纳西方国家的有益经验。当注意到西方国家大力倡导在社区治理进程中构建协同文化后,我国学界也遵从这一做法,注重在推进社区治理之时为协同文化的生成、发展或强化创造良好条件,这些举措的实施是协同文化取代乡贤文化成为社区治理文化领域中主导文化的重要成因。

4.各界忽视协同文化运作的负面影响。从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国内外学者对协同机制、协同文化的赞誉较高,对协同文化运作产生的负面影响的研究成果极少。协同文化良好运作之时,确实能够有效地推进社区治理进程,但是,当协同机制、政治参与机制存在弊端之时,极易导致协同文化运作不良并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如协同机制存在问题导致无法真正反映民意之时,社区的某些核心成员为了谋取私利,会声称已经通过协同机制,借助协同文化了解民意并在这一基础之上制定、实施某些政策,在这种情况之中,协同文化实质上成为社区某些核心成员谋取私利的工具。这是乡贤文化在我国某些地方得以复兴的重要成因——某些族群成员注意到社区的某些核心成员借助协同文化谋取私利之时,会倡导借助族群的凝聚力加以抵制,这些举措的出现有效地推动了乡贤文化的复兴,促使变迁曲线向X轴波动(即趋向于建成一种“协同文化为主,乡贤文化为辅”的整合文化)。

5.现实政治需要推动社区文化领域主导文化的更替。我国基层文化变迁曲线因现实需求而波动。新中国建立之前,乡贤文化长期在我国基层占据主导地位。新中国建立之后,出于政治需要,中央及之下的各级政府致力于有效地控制基层,乡贤文化成为实现这一目标的障碍。鉴于此,各级政府开始降低乡贤文化在我国基层的影响力。在这一背景下,协同文化开始取代乡贤文化成为我国基层的主导文化。近年,乡贤文化在我国部分地方复兴,促使我国基层文化变迁曲线向X轴波动。这些在我国基层复兴的乡贤文化实际上分为两种:为族群成员谋取私利创造条件的乡贤文化;为维护或增加公共利益创造条件的乡贤文化。前者较少,后者较多。其兴起的主要背景是我国基层自治的推进,这一过程中,由于部分地方的自治机制尚不够完善,部分族群趁机兴起并借助现有机制、乡贤文化谋取私利。在一些地方,部分族群借助乡贤文化对利用协同文化谋取私利的社区核心成员加以抵制,有效地维护了公共利益。

四、我国基层文化变迁曲线的发展趋向及推进途径分析

(一)我国基层文化变迁曲线的发展趋向

整体上来看,我国基层文化变迁曲线的发展趋向是在社区治理进程中构建一种“协同文化为主、乡贤文化为辅”的社区文化(即整合文化),而且,其中的乡贤文化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而存在。在这种社区文化之中,存在三类文化:少部分的乡贤文化(其内部不再是传统的威权式领导,而是存在一种协同文化,类似一个小规模的社区);不属于任何族群的社区成员之间的协同文化;作为整体的、发挥主导作用的协同文化。前两者是社区文化的组成部分,协同文化则作为整体文化出现。可见,协同文化存在于社区的整体及部分领域,乡贤文化仅存在于社区的少部分领域之中,而且,起辅助作用的乡贤文化应该发挥正面作用,即族群利益应该与公共利益一致。在某些情况下,协同文化因为没有良好的协同机制为支撑而难以发挥应有功效、甚至沦为某些社区之中小团体谋取私利的工具,一旦出现这些情况,利益与公共利益一致的族群会对借助协同文化谋取私利的小团体加以抵制,为公共利益的维护创造条件。鉴于以上情况,为了充分发挥协同文化的作用,良好的协同机制是重要因素,其存在能够为作为主导的协同文化创造良好的客观环境。

(二)我国基层文化变迁曲线发展趋向的推进途径

1.减少乡贤文化的负面影响。这一方面的措施主要如下:(1)加强宣传教育,减少乡贤文化对公众及公务员的负面影响。我国涉及宣传、教育的部门要采取措施减少乡贤文化对公众和公务员的负面影响,如向公众和公务员讲述权力族群之中因违法违纪遭到惩处的案例,在公众和公务员中产生警示作用。(2)构建强效能的协同文化,降低乡贤文化的负面影响力。与乡贤文化相似,协同文化会发挥正面与负面两种影响,发挥正面影响的协同文化与发挥负面影响的乡贤文化相对立,这种协同文化作用的增强通常会使乡贤文化的负面影响变小。基于此,有必要在基层组织中积极开展对公众有吸引力的公共活动,以提高公众参与公共活动的积极性,促使公众共同创造正面作用明显的协同文化,将对族群成员的信任转移或扩展至公众群体之中。加强与公众群体其他成员之间的沟通,构建并强化公众群体内部的互惠规范,从而在公众群体之中创造并增加公共社会资本、降低乡贤文化和族群中负社会资本的影响。(3)严厉惩处权力族群中违纪、违法的成员,以警示将乡贤文化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的人员。极少数公众、公务员将乡贤文化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针对这些公众及公务员,有必要对已经违纪、违法的加以严厉惩处,以降低族群成员对其的信任度及族群中沟通网络和互惠规范的效能——实质上是在削减权力族群中的社会资本,并将惩处结果公之于众,对尚未违纪、违法的公众及公务员形成威慑,以降低这些公众、公务员利用乡贤文化及族群中的社会资本谋取私利的可能性。

2.增强协同文化的影响力并构建良好的协同机制。这一方面的举措主要如下:(1)进一步完善协同文化,为协同文化效能的提升创造条件。协同文化效能的提升有赖于其自身不断完备,这就需要社会各界(尤其是学界)进一步加强对协同文化的研究,探究不同社区治理之中实际存在的不同类型协同文化,借助案例研究及对比分析等方法不断完善协同文化。(2)构建有助于增强协同文化影响力的奖惩机制并切实加以实施。这种机制的实施必须有效地对倡导协同文化的社区成员加以鼓励、奖励,并惩戒阻滞协同文化发挥效能的社区成员,为协同文化影响力的增强创造条件。(3)构建良好的协同机制。如前文所述,当协同机制运作不良之时,社区的某些核心成员有可能将协同文化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为了降低这种情况的出现率,有必要构建良好的协同机制,使社区成员能够真正地参与到社区治理进程之中、有效地对社区领导集体(通常由社区核心成员及部分重要成员组成)展开监控并对危害公共利益、削减公共社会资本的领导者进行惩戒。

3.根据现实需求在某些社区之中逐步构建整合文化,无须构建整合文化的社区,可以进一步强化社区文化的影响力。在乡贤文化已经复兴的社区之中,可以采取一些措施促使族群利益与公共利益一致(至少在增加族群利益之时不损害公共利益),并注意控制这种发挥正面影响力的乡贤文化,不能使其影响力超过协同文化——乡贤文化影响力过大之后,很容易被某些族群成员利用以谋取私利,从而危害公共利益、削减公共社会资本。同时,注意实现协同文化与乡贤文化的整合,将族群真正作为协同文化的重要参与者(而且就单个族群的“体积”来看是大型参与者),先在族群内部实现协同,而后实现各族群与其他社区成员之间的协同,为社区公共社会资本的增加创造条件,从而有效地推进社区治理进程。

五、结语

从宏观上来看,我国基层文化变迁曲线经历了由大型波动(主导文化由乡贤文化变更为协同文化)到小型波动(主导文化在协同文化占不同比重的各种整合文化之中变更)的演进,这一情况的出现是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领域长期发展的结果,符合我国的宏观发展趋势。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构建“协同文化为主、乡贤文化为辅”的整合文化面临很多困难,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实现族群利益与公共利益的一致——族群利益在历史上大都表现出与公共利益相悖。解决这一难题的方法较多,其中最为重要的或许是:运用大环境之中的协同文化影响族群内部,使乡贤文化的运作目的与协同文化一致。具体的举措以及其他措施,需要后续研究加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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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艳丽.城市社区协同治理动力机制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2.

[3]刘克梅.劳资关系是一种“镜面效应”[N].工人日报,2007-12-2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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