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民行检察工作存在的困境及出路
2018-01-08罗海萍谢妮霞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吴 军,罗海萍,谢妮霞
(1.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重庆 402160;2.重庆市永川区政法委,重庆 402160)
【检察建设】
基层民行检察工作存在的困境及出路
吴 军1,罗海萍1,谢妮霞2
(1.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重庆 402160;2.重庆市永川区政法委,重庆 402160)
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强化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司法权威意义重大。文章以C市Y区近4年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情况为视角,深入剖析当前基层民行检察工作的特点及存在的困境,以加强和完善基层民行检察工作为落脚点,提出完善立法、强化机制保障、敢担当勤作为的建设性建议。
基层民行检察工作;监督规则;监督能力
一、当前基层民行检察工作的特点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施行后,扩大了基层民行监督范围,增加了监督手段,丰富了监督方式,是对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工作的强化和优化。为全面了解当前基层民行检察工作,笔者以C市Y区检察院2013—2016年近4年民行办案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见表1),发现当前基层民行检察工作特点较为明显,但仍面临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办案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但一审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受案较少,传统结果监督项目(抗诉)优势不明显
C市Y区检察院近4年办理各类监督民行案件数量分别是62件、76件、79件、96件,办案数量呈现上升趋势。“抗诉”本是民行检察监督最为刚性和具有传统优势的工作,但受《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及《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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