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和质量是深化教育改革的主线
2018-01-03熊丙奇
云南教育·视界 2017年10期
熊丙奇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立足于于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部署系统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使各级各类教育更加符合教育规律、更加符合人才成长规律、更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这是我国在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基础之上,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现教育现代化制定的一个纲领性文件。《意见》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攻坚、综合改革、重点突破,扩大改革受益面,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在此语境下,狠抓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实现高质量的教育公平,是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出发点和目标。
我国较早确立了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两大基本任务——扩大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客观而言,近年来这两方面都取得了一些突破性进展。我国从2012年开始实施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从最初的1万人增至2017年的6.3万人,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我国重点高校中来自贫困地区和农村的“寒门学子”正保持逐年增长的态势,这3所重点高校来自农村地区的学生比例都超过了15%。
而着眼于“扩大改革受益面,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目标,上述工作还需要大力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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