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银行实行“金融行政服务大厅”模式的思考
2018-01-02王富贵
中国经贸 2018年24期
在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的改革大背景下,基层人民银行在对外管理与服务中如何为社会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树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务实高效的形象,是值得思考研究的课题。对于目前基层人民银行对外实施管理和提供服务的业务分散于各职能部门所带来的不利问题,笔者认为,应参照政府“政务大厅”的做法,实行“金融行政服务大厅”模式,实现人民银行对外业务的“一站式”服务。
一、基层人民银行金融行政服务的现状
《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人民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职责,履行金融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能。基层人民银行对外管理和服务的职能分散于多个职能部门。以省会中心支行为例:
一是各项再贷款、再贴现管理和使用工作及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的管理工作由货币信贷管理处负责。二是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工作由支付结算处负责。三是负责发行基金的发行、回笼工作由货币金银处。四是经理国库工作由国库处负责。五是征信业管理工作由征信管理处负责,承办个人、企业征信信息的查询。六是外汇管理工作由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负责,审核居民、非居民出国用汇等。七是营业部负责会计核算工作,办理辖区(包括县域)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往来存款的收支核算;办理辖区金融机构法人一般存款准备金的核算;办理缴存财政性存款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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