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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敕使及随行人员在朝鲜朝的贸易研究

2018-01-02费驰彭瑞轩

东疆学刊 2018年4期

费驰 彭瑞轩

[摘要]在东亚封贡制度下,清朝和朝鲜朝两国之间除一般的朝贡贸易外,在清初,还存在数额相对较大的敕使及随行人员贸易。这种贸易特点为,清初敕使及随行人员在与朝鲜朝的贸易中获利颇多;他们强行降低商品价格,使得朝鲜朝官商皆受其害;双方交易物品种类丰富且数量巨大。可见,清初敕使及随行人员在朝鲜朝的贸易是不平等的“强买”行为。因此,这种贸易的存在进一步加剧了朝鲜朝国内物资紧张及民众的负担,同时加重了两国矛盾,从而影响了清初东亚秩序的重建进程。

[关键词]清初;敕使;中朝贸易

[中图分类号]K2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007(2018)04-0043-06

[收稿日期]2017-03-06

[基金项目]吉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十五”规划项目《东亚视域下清代中朝商路变迁研究》。

[作者简介]1.费驰,女,史学博士,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东北区域史、清至近代东亚关系史;2.彭瑞轩,男,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在读博士。(长春130024)

在东亚封贡制度下,清朝和朝鲜朝两国之间除一般的朝贡贸易外,在清初,还存在数额相对较大的敕使及随行人员贸易。学界对前者研究成果较多,①但对后者则鲜有关注。从“清承明制”始有的敕使及随行人员在朝鲜朝的贸易,至顺治十五年(1658)清帝下谕,去朝鲜朝之使臣及其八分人员随往及贸易“俱行停止”,[1](順治十五年十月戊申)恰是清初东亚秩序重新整饬恢复之时。本文依据朝鲜朝的史料,尝试揭示清初敕使及随行人员在朝鲜朝贸易的状况、特点及影响,并就此视角探讨清初东亚秩序恢复中的清朝和朝鲜朝关系及其连带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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