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博士
2017-12-21
妇女 2017年12期
A
一人使用共有物致人伤亡,其他共有人负责赔偿吗
陈龙与陈虎共有一辆卡车,陈龙负责运输。在一次长途运输中,陈龙将赵某撞伤,共花去医疗费20余万元。赵某找陈龙赔偿,可是陈龙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那么赵某可以找陈虎要求赔偿吗?
赵某可以找陈虎要求赔偿。《物权法》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本案中,陈龙与陈虎因共有这辆卡车而成为连带责任义务人,陈龙无力履行对外的债务,陈虎有履行的义务。陈虎履行完义务后,可以向陈龙要求追偿。
B
订立合同时隐瞒事实给对方造成损失,要承担责任吗
程某欲购买段某的汽车。双方经协商,程某同意三天后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先交2000元给段某。段某为程某出具的收条上写明:收到程某定金2000元。三天后,程某了解到段某故意隐瞒了该车曾出过重大事故并更换了发动机的情况,遂拒绝与段某签订合同。那么,程某能够要求段某承担违约责任吗?
《合同法》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过错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导致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虽然成立,但不符合法定的生效条件而被确认无效、被变更或者被撤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情况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本案中,程某有权要求段某返还2000元钱并赔偿其在头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由于买卖合同未正式签订,故段某不承担违约责任。……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