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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臭盐”频现江湖:闻着臭,还能吃?

2017-12-19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舆情监测中心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17年5期
关键词:脚臭盐业食盐

文 /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舆情监测中心

4月底至5月初,“全国多地发现脚臭盐”事件引起舆论广泛关注,相关报道量与争议程度高于其他热点词汇。这是中国食品药品网舆情监测中心通过官方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舆论场监测得到的结果。

舆情概述

近期,河南平顶山、安徽阜阳、山东济南、甘肃天水、江西新余、陕西西安、湖北武汉等地发现了味道难闻的“脚臭盐”。该盐存在异味,当加热或用手搓后,会散发出浓烈的臭味。媒体发现,问题产品均来自河南的三家企业: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盐皓龙盐化有限公司、中盐舞阳盐化有限公司,品牌则为400克装“代盐人”牌加碘深井岩盐、500克装“宇鹰”牌加碘深井岩盐、400克装“四季九珍”牌加碘食盐等。地方盐务局封存取样送检,经盐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异味盐为不合格食盐。第三方检验机构南京盐业质量监督检测站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送检的盐产品含有毒、有害成分亚硝酸盐,引起消费者恐慌。

关于“脚臭盐”新闻,最早出现在今年3月16日的《平顶山晚报》,当时,河南省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解释称,盐里含有丁酸,对人体肠胃有益。截止到5月5日,该公司和中盐皓龙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的回复态度非常相似。

5月3日,河南省盐务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回应称,已要求问题产品全部下架,涉及数量为7000吨。同时,涉事企业的食盐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工商许可证已被暂扣,暂停一切食盐生产、经营活动。河南盐务管理局通报,经检测,四种涉事盐样品的卫生均合格,两样品“异味”不合格。异味是由隐藏在岩盐矿床中极少量的丙酸、丁酸、异戊酸、己酸等短链脂肪酸形成,不会对健康造成伤害。

今年是盐业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从今年1月1日起为期两年的过渡期内,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可持本省省级盐业主管机构颁发的食盐批发许可证进入食盐流通销售领域,跨省自主经营。有观点认为,“脚臭盐”的出现与此次盐业改革有关。

舆情走势

从相关舆情一周发展走势看,关于“全国多地发现脚臭盐”的媒体关注度呈现“山峰式”的特征。

从图1可以看出:5月1日前,相关舆情比较低迷。湖北、山东、江苏、陕西等地陆续出现“脚臭盐”,各地监管部门采取行动,媒体关注度逐渐升温。5月2日,全国多地现“脚臭盐”的新闻被媒体广泛报道,特别是中央电视台《新闻1+1》栏目播出的《“脚臭盐”臭在了什么环节?》节目、人民日报客户端发表《全国多地现“脚臭盐”陕西等地紧急下架》,均受到媒体广泛关注。有盐业公司接受采访表示“敢吃,没事”,让关注度持续升温。5月3日,河南相关部门回应事件,通报“脚臭盐”监测结果,引起媒体争相报道,信息量猛升,舆情于5月3日达到监测期最高峰。

酝酿期:4月28日~5月1日,舆情相对平稳。早在3月份就有媒体报道了“脚臭盐”,4月底,武汉、泰州、安康、西安等地陆续曝光相似事件,涉及的省市地区越来越多,微信朋友圈出现信息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

爆发期:5月2日~3日,舆情爆发。“脚臭盐”事件被央视、人民日报客户端等主流媒体报道,信息量猛增。5月3日,在脚臭盐事件广泛报道后,一直失声的官方部门终于公开回应,将舆情推向高潮。

回落期:5月4日开始,甘肃、西安、宝鸡、苏州等地查扣“脚臭盐”的信息在网络上传播。少量媒体发表评论,总体信息量有所回落。

图1 媒体与网民舆情关注走势

不同媒体平台对比分析

以4月28日~5月4日为监测时间段,统计不同媒体平台上有关“全国多地现脚臭盐”相关的信息量,如图2所示。从中可以看出,相关报道数量最多的媒介为微信,占总体舆情来源的47%,其次为微博和新闻媒体。

据统计,在新闻媒体的报道中,《新京报》、中国新闻网所受关注较多;在微信公众号中,“宝鸡日报”“随州论坛”等公众号受到较多关注;而在互动媒体里,百度贴吧、天涯社区的舆情较热。

报道内容分析

按转载量排序,统计4月28日~5月4日新闻网站有关“全国多地发现脚臭盐”报道的热点文章,如表1所示。

(一)媒体报道内容分类

通过对转载量较大的热点文章进行内容分析和事件聚类,可见有关报道的内容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媒体报道“全国多地现脚臭盐”事件以及当地采用措施。《华商报》5月1日刊发《全国多地惊现“脚臭盐”看到这些牌子千万别买》,《现代快报》刊发《泰州市场现“臭脚盐”盐务部门正在连夜排查下架》等,均报道了各地出现“脚臭盐”事件。

第二,各方回应“脚臭盐”事件。如中国网发表《河南盐业部门回应“臭脚盐”事件:涉及数量7000吨企业食盐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文中介绍涉事企业的食盐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工商许可证已被要求暂扣,暂停一切食盐生产、经营活动。又如西部网发表《“脚臭盐”遭大量退货 盐业公司:我们是大厂放心吃》,文中河南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公司人员表示,异味是丁酸,该厂正在调整生产工艺。

第三,媒体评论此事件,分析“脚臭盐”产生原因。如《每日新华电讯》刊发《警惕“脚臭盐”背后的责任滑坡》,指出“脚臭盐”与盐改并没有直接关系,而是相关企业对食盐质量不够重视。《东方卫报》发表《“脚臭盐”的背后是监管“嗅觉失灵”》,认为监管部门的嗅觉“不灵敏”,监管的“触角”还没有伸到工厂车间,间接或直接导致了“脚臭盐”在市场投放。

表1 新闻转载量排行榜TOP 5

(二)“全国多地发现脚臭盐”事件的媒体热评

根据《食用盐国家标准》,食盐是无异味的。然而,近日多地却出现了让人恶心的“脚臭盐”。不仅仅是味道难闻,第三方检验机构南京盐业质量监督检测站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送检的该批次盐产品含有毒、有害成分亚硝酸盐。

有三个问题值得我们注意:

其一,上述生产企业的说法是“盐里含有丁酸,对人体肠胃有益”。但行业人士指出,这是生产工艺中操作不到位造成的。再从检验报告看,“脚臭盐”中有亚硝酸盐,对人体健康有害。可见,该生产企业不仅不承认质量问题,反而把企业的社会责任抛之脑后,尝试用狡辩来掩饰过错。

其二,一些地方监管者的态度令人费解。3月中旬,《平顶山晚报》就曾报道了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脚臭盐”。在报道刊发后,当地盐务职能部门却没有明确表态,不禁让公众心生疑虑,也值得高度警惕—是处理拖沓,还是背后有什么利益勾连?

其三,网上有一种声音认为,“脚臭盐”的出现与此次盐业改革有关。

《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明确要求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多地职能部门也已经行动起来,要求该品牌食盐下架。“脚臭盐”事件提醒我们,虽然盐改搞活了市场,但也要警惕某些企业在宽松的市场环境中,道德与责任出现滑坡。要警惕食盐质量问题、价格问题在盐改之后不降反增,因为这不符合公众利益,也违背了盐改的初衷。

目前,仅仅靠一些地方查处“脚臭盐”和媒体提醒消费者是远远不够的。鉴于“脚臭盐”出现在全国多地,国家有关部门应该给出权威说法,部署一场全国范围内的查处行动,彻底消灭“脚臭盐”。否则,各地的查处容易陷入单打独斗,“脚臭盐”也可能在别的地方换个马甲再次出现。

——《警惕“脚臭盐”背后的责任滑坡》。摘自《新华每日电讯》

盐可以说是餐餐必备、不可或缺的调味品,食盐出现问题,给消费者带来的安全隐患和信心打击都绝对不容忽视。在脚臭盐事件广泛报道后,河南省的官方渠道终于有了回应,涉事企业的食盐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工商许可证被暂扣,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也被暂停。这可以说给了人们一个初步的交代。

接下来,还有一些疑团有待破解,一些问题需要善后。比如说,据中科院、郑州大学等科研机构的分析,异味是由少量丙酸、丁酸、异戊酸、己酸等导致的,因为这些有机物成分的构成特点,以及它们含量低微,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此外,河南省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显示,相关样品的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均达到合格,只是感官指标不合格。

但是此前却有报道说:甘肃发现的“脚臭盐”被送到第三方检测机构江苏省南京盐业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该检测站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送检的该批次盐产品含有毒、有害成分亚硝酸盐。此外,山东省泰安市盐务局表示,送检的问题盐检测出了硫化氢。

那么,一句“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合格”“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恐怕就难以让人们真正放心。我们需要的是更深入、全面的调查,“脚臭盐”到底都含有哪些成分?究竟对人体有没有毒害?这恐怕还需要更权威的检测机构,针对更多的样品进行检测。

图2 媒体信息来源比例

表2 热门微博排行榜

表3 热门微信排行榜

目前,河南省还只是针对涉事企业进行了处理,而那么多“脚臭盐”流入市场,恐怕还不仅仅是企业的问题,也和监管环节的疏漏不无关系。据央视《新闻1+1》报道,此前涉事的相关企业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曾说,每一个季度他们的盐产品都要送到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我们想知道的是:这个“第三方检测机构”姓甚名谁?究竟是送检的食盐和上市的食盐不同,还是检测机构对食盐中的异味“充鼻不闻”?

消费者和经销商都能闻到异味,不借助仪器都可以发现问题,但还是有大批量的“脚臭盐”流向全国各地。这说明,暂扣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许可、暂停其生产经营活动还只是第一步,只有更深入的调查、更多内容的公开才能服众。

——《脚臭盐下架 仍有疑团待解》。摘自《法制晚报》

自古以来,食品安全就是一件绝不能麻痹大意的大事。可想而知,盐里含有丁酸、硫化氢、亚硝酸盐之类化学物质的“脚臭盐”,不仅味道难闻,而且有毒有害,达到一定摄入量后,将对人体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脚臭盐”有如地沟油、“苏丹红”、毒奶粉一样,严重威胁着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通常,调味品作为一种食品,从生产到销售,都必须将样品送检,多个样本、经多次检测后果后方可上市销售;同时,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盐业产品还须经过盐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才能上架销售。而销往各地的“脚臭盐”,是在群众举报后,才发现了系列问题。足以见得,市场监管部门、盐业部门并不知道上述盐业生产公司在生产开发销售什么产品,也没有检测到底含有哪些有毒物资。可见监管部门的嗅觉“不灵敏”,监管的“触角”还没有伸到工厂车间,间接或直接导致了“脚臭盐”在市场投放。

保护“舌尖上”的安全,还须有更大作为。经多方检测证明,“脚臭盐”含有毒物质,所幸多地职能部门已要求该品牌食盐下架,受到损失的肯定是盐业生产公司,但市场监管部门也是有责任的。面对“舌尖上”越来越多的危险,笔者以为,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审批食品,严格检测上市产品;另外一方面要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对于不达标产品,要及时销毁处理,对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厂家,要严查重罚,并举一反三加强警示教育、健全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精心呵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脚臭盐”的背后是监管“嗅觉失灵”》。摘自《东方卫报》

微博与微信分析

以4月28日~5月4日为监测时间段,新浪微博上有关“全国多地发现脚臭盐”的舆情总体关注度较高,主流媒体和地方媒体均发布相关信息。网友的关注主要集中在食盐的安全方面。

按照转发数量排序,热门微博如表2所示。

以4月28日~5月4日为监测时间段,按转载量排序,统计有关“全国多地发现脚臭盐”的微信文章共有112篇,总阅读数量超过14万人次。其中,宝鸡日报、随州论坛微信公众号的新闻发布、阅读量较大。

据统计,热门微信文章如表3所示。

对此话题,留言评论的多数网友对食盐食品安全产生担忧,期待对涉事企业严惩。有一部分网友将“脚臭盐”归咎于盐业改革,还有一部分网友认为是监管不力的后果。

网友酷评

请叫我陶姐姐:这盐还能吃么?恶心。

红袖夜添香也添乱:中国几千年盐业都是国家一统,好嘛,现在整开放了!

写辞:原先是盐业公司垄断,现在放开了又出假货!

黑先生hj:不要总让我们注意这些注意那些啊。这些东西怎么通过检验上市的啊!

徽师学堂:各地都在违反中央盐业改革,阻止食盐自由流通,公然区域保护!盐务生产经营的管理应该归属工商部门,食品安全卫生的管理应该归属卫生机构,加大力度搞好盐业改革!不能因噎废食,仔细梳理问题。

minzhugg:严查,有脚臭味说明里面添加了化学物质!

舆情点评:

3月份以来,从平顶山当地民众投诉举报未果开始,国内多地出现“脚臭盐”,现已成为全国性事件。总体来看,“脚臭盐”事件不仅对食盐行业声誉和河南平顶山地方形象造成影响,客观上也给此次国家盐业改革增加了负面舆情。由局部影响蔓延升级为全局影响,在舆论场中增加了更为复杂的因素。在舆情应对中,原本可以通过果断坚决、透明负责的整改举措,及时避免种种危机和风险。但是,当地有关部门和涉事企业给外界留下最多的印象是否认、辩解和失语,事件升级过程中每次节点都没有抓住有利时机,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首先,舆情研判首先要考虑时空因素。此次“脚臭盐”发生在一个较为关键和敏感的时机,虽然有不少评论指出此次舆情爆发与盐业改革并无必然联系,但却是发生在盐业改革实施后。“脚臭盐”舆情暴露出市场的盲目或见利忘义,从一个能掌控在当地政府和企业的管理问题扩散到全国多省市,超出可控的局面,恰恰触及民众最为关心的食盐安全问题。不考虑时空大环境,往往会在舆情应对中陷入“近视”的怪圈。

其次,针对事件中的种种疑点,企业和监管部门很少有积极主动的信息发布行为,新闻发布会也迟迟未开。2016年以来,国办发布一系列文件,都提到要在政务公开中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即使是较大的事件,其时效也不应超过48小时。从官网公告来看,两家涉事企业异口同声对质量问题进行辩解,并从法律的角度“怼”媒体,犯了抵制监督的大忌。有关部门多次的监管与行政行为,大都是“只做不说”,更好的做法是“速报事实,慎报原因,尽快调查,再报进展,边做边报”。

第三,此次事件中,当地管理部门和涉事企业没有充分使用好第三方技巧。河南省与平顶山市有关部门和涉事企业是监督关系,如果监管不力则容易给外界留下地方保护主义或“利益输送”的舆论风险点。在全国舆论聚焦之下,他们不仅要积极表态、划清关系,及时调查和处置,更要巧妙地借第三方力量进行公共关系修复。这里的“第三方”不仅指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还包括舆论引导层面的媒体机构。在舆情升级的关键时刻,应将第三方发声作为扭转舆情的宝贵资源。

第四,舆情观念落后是此次危机爆发和升级的深层原因。从此次事件的舆情走向来看,监管部门和当事企业在党政响应速度、监管问责力度、信息及时透明度、形象修复力、新媒体使用和舆论引导技巧等多个方面均表现不足,行动的迟缓无力暴露出严重的思想观念问题与能力不足。

“危中有机”,相关部门如果能借此机会,根除食盐生产安全隐患这个病根,吸取经验教训,扭转观念,加强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层培训学习,积极提升舆情应对能力和舆情素养,则有利于当地提升舆情风险预防与社会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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