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试点交卷:政府当被告,过半因环境
2017-12-13
检察风云 2017年19期
关键词:检察机关
2015年7月,最高检宣布选择北京、福建、云南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期限两年。今年7月,试点工作宣告“交卷”。
云南检察机关试水公益诉讼期间,无论是检察建议环节,还是最终走上法庭成为被告,行政机关都占了绝对多数。此现象折射出当前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云南检方:提起公益诉讼141件,127件的被告是行政机关。在德宏州梁河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管的垃圾处理场未通过环保验收而违法运行多年,污染了环境,环保部门多次责令其改正均无果。此后,梁河县检察院就此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成为被告的县住建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应诉,如聘请3名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方面的博士生导师出具了“专家论证意见”。今年5月,梁河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确认被告对其主管的梁河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对梁河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的法定监管职责,督促其在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败诉后,梁河县住建局加大整改力度,收集污水的提升井工程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外排污水经处理已经达标。
云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沈曙昆介绍,公益诉讼根据被诉对象的不同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在云南检察机关的试点中,行政公益诉讼占了绝对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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