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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场隐语藏贪腐

2017-12-05陈宝良

廉政瞭望 2017年19期

文_陈宝良

古代官场隐语藏贪腐

文_陈宝良

所谓隐语,说白了就是行话。从官场、科场,到市井各行,乃至于江湖,都有流行于圈子内的行话,大多不为外人所知晓,有时甚至带有黑话的性质,又当属于江湖切口。一个人若是凭借着自己所掌握的隐语或歇后语,专门用来欺骗他人,这在清代安徽当涂县的方言中也有专门的称呼,称为“打坎子”。

明清两代的江南,乡民言谈,时有“来三”之语。清人王有光撰写的《吴下谚联》已经有了明白易懂的解释。

据说明朝末年,有一个地方上的学台,在当时的正式官衔叫做提学副使或提学御史,是专门负责一省秀才的录取乃至考试的官员。此人生性贪婪,一上任就派人在外面招摇,声称要成为秀才,必须付白银三百两,显然就是公开叫卖科名。

当时有一个想买秀才的童生,入场考试时就被安排坐在“来字三号”,言外之意即“来三百两白银”。考试结束后,童生急忙如数付上银子,发榜时,得以荣中秀才。从此以后,凡是考中者,都用隐语称为“来三”;若是不中,则称“不来三”。

还有北京板爷所说的“一吨”、“一方”,其实属于数字隐语,也是渊源有自。蒐集各种史料记载,这种数字隐语,至迟在宋代就已初露端倪。

宋朝人以“千”为“撇”,以“万”为“方”,不乏其例。到了元末明初,这种采用数字隐语的方法,仍然盛行于官场。如明初出任苏州知府的张亨,就将得钱一万,称为“一方”,而将得钱一千,改称“一撇”。

至明朝正德年间,太监刘瑾擅政,贿赂公行。凡是官员向刘瑾行贿,说馈赠“一干”,即为“一千”,说“一方”,即指“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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