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判5年,大陆法律说了算(社评)
2017-11-29
环球时报 2017-11-29
关键词:法律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上午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分别判处彭宇华、李明哲7年和5年有期徒刑,各剥夺政治权利2年。彭宇华、李明哲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由于李明哲是台湾籍,此案一直受台湾舆论跟踪。28日的宣判公开透明,有被告人近亲属、媒体记者等30人旁听,宣判实况还得到微博直播。
今年3月李明哲从澳门入境大陆被抓,随后大陆公布此案,台湾当局和一些媒体很快编织起抹黑大陆司法体系的两个套路,一是打“人权”牌,二是宣称大陆用抓李明哲对台施压。在28日正式宣判之前,台湾那边仍有大量分析,将大陆对李明哲“重判”或者“轻判”与大陆要向台湾传递什么“信号”挂钩。
这些都是胡扯,是受台湾与大陆不正常关系影响的畸形心态的反映。大陆法院就是在依法审理一起颠覆国家政权的案件,其中一名涉案人是台湾人,不会改变案件审理和宣判的法律依据,台湾籍的身份既非李明哲的“豁免牌”,也不会让他“罪加一等”。
大陆这次公开以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指控李明哲,而没有把案件归入“间谍罪”一类,这是大陆司法体系更加自信的表现。颠覆国家政权这个罪名经常受到境外舆论的指责,过去大陆方面显得有些怵头,但是现在我们不再在乎外界怎么说,而是专注于对大陆刑法的准确使用,这是重要的进步和成熟。
李明哲被判5年徒刑,相信将对台湾社会产生触动。一些热衷于到大陆搞事,把台湾政治上的那一套往大陆使的人,不认为李明哲犯罪了,他们现在应当看清那样做的刑事风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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