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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统领 “三治”互动
——碧溪镇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

2017-11-28肖家驹

老区建设 2017年17期
关键词:三治道德

□ 肖家驹

党委统领 “三治”互动
——碧溪镇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

□ 肖家驹

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作为现行五级行政管理体系最底层的乡镇,又该如何来突破体制“瓶颈”、克服时俗弊端,抓好现阶段农村的社会治理呢?近年来,泰和县碧溪镇积极创新社会治理理念,将“文化+”思维引入新时期农村社会治理之中,通过党委统领,强化法治、突出德治、扶持民治,使“三治”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背景与成因

碧溪镇地处泰和县西部,与井冈山市拿山乡接壤,全镇人口19800余人,有18个村1个居委会,曾经是泰和县的先进乡镇之一。然而2012年,该镇因农民 “两违”建房失控,被全市通报批评,勒令限期整改,6位科级领导,6名村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一时间,碧溪镇成为全市社会治理不力、干部作风不实的典型。

为何会出现如此被动局面?调整后的班子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并组织干部进行了深入的调研,认为干部作风不实、不敢担当是一个原因,但深层次的原因还是社会治理不力的问题,农民、政府和社会三个层面都有缺点和不足。

从农民层面来看:一是道德信仰发生了变化。改革开放30多年来,农民的物质生活条件不断改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然而在“修身齐家”方面却出现了滑坡,金钱至上观念日益增强,热衷于“炫富”。例如建房,总是以新建房子的大小、装修的好与差来衡量人的成功与否。二是个人自由主义膨胀。个人利益至上,集体意识不断淡化,只顾小家,不顾大家,对公益事业漠不关心。相信“钱”能搞定一切,所以不管“红线”、“底线”,只要政府不强制执法,照样放线开建。三是荣辱法制观念淡化。为了私利可以置传统道德、村规民约、政策法律于不顾,“信访不信法”,或相信“法不责众”,缠访闹访,甚至越级非访,不满足要求不罢休。

碧溪镇政府大楼

从政府层面来看,一是乡镇政府的权力日渐式微。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取消农业税、粮食补贴、农机补贴等各种惠农政策,资金直接打到农户的“一卡通”上,所有惠民的项目资金都掌握在县级部门手中,农民不再受制于乡、村两级的管理。二是文明教化不广、不深、不实。家风、族训被忽视,村规民约执行难,政府的精神文明教育宣传仅见于偶尔的“送戏下乡”和“广告上墙”。三是管理理念僵化,方法落后。老办法不能用,狠办法不敢用,新办法不管用,好办法没试用,不知如何是好。四是联合执法难,治理不力。当今社会强调依法行政,要执法必须先取得执法主体资格,相关人员要办理执法证。但乡镇一级的执法权力有限,涉及“三农”的执法资格和权力绝大多数掌握在公安、国土、建设、环保、交警等部门和单位手里,乡镇要想开展执法行动,苦于干部偏少力量不够,单独行动难以执行到位,必须借助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外力,这就要看乡镇领导的协调能力,有时候还非得请县委政府领导出面才行。导致效率不高成本高,群众不急干部急。

从社会层面来看,一是村庄理事会不健全或缺乏作为。以前的“三老”、“族长”、“房长”不管用,又没有成立村庄理事会,或者即便成立了理事会但没有履行职责,缺乏作为。导致村民缺乏传统的教化与束缚,为所欲为。二是村庄人才外流导致精英缺失。一方面城乡二元化结构导致一大批“学而优则仕”的村庄精英滞留城市,不能回村,村庄“乡绅”作用缺失;另一方面大量的有胆识有能力的青壮年外出务工,常年栖居外地,留在村里的大部分是老人、妇女和儿童,推选出来的理事会成员要么是精力不够,要么是胆识魄力不足。三是社会力量无人组织,处于零散状态。部分当地人创业成功后欲效仿先贤回报家乡,热心支持公益事业,一些民间组织和团体也致力于服务社会,奉献爱心,但都处于零散状态,政府缺乏有力的统领。

省领导周萌参观里陂村扶贫工作站

赖兴隆在碧溪中学开展法制宣讲

二、探索与实践

孟子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中国的古人们早就从朝代的更替和国家的兴亡之中认识到了单讲“德治”与只讲“法治”的局限性。历史发展到了今天,中国共产党强调“依法治国”的同时必须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将其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想文化资源。近来,又有学者提出了“政党再社会化”的社会观点, 认为在新形势下,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应该整合各方利益要求,从社会工作与群众工作对接、善待社会组织、培育多元主体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多重路径实现社会治理创新, 探索“嵌入式”的新型社会治理类型,走出一条既符合社会治理发展规律又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创新之路。在上述理论的指导下,碧溪镇结合当前农村实际,探索出了一条“党委统领,三治互动”的农村社会治理新路子。

1.“德治”——大力推广道德教化,坚持扶正扬善,为法治奠定道德基础。即把“滑落”的道德拉上来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一个良性的社会必须要有良好的道德作为支撑。社会道德的提升必定会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法治的进步。一是创建道德文化宣传新阵地。维修镇村两级大礼堂、大祠堂,开办“道德讲堂”;在圩镇、228省道和游家村的路灯杆上悬挂300多面印有传统文化格言警句的卷轴形广告牌;圩镇和每个新农村建设点都建有文化长廊;建立了政府QQ、微信公众号,传播碧溪好声音,传递社会正能量。二是建立道德宣传专业队伍。以“五老”人员为骨干,组建传统文化宣传队,统一教材,统一培训,以说唱、演讲、歌舞、小品等形式到各村进行巡回宣传,获广大群众一致好评。三是精选道德教化内容。将传统文化中有关修身、齐家的传统精髓文化和镇内好家风、好村(族)规等作为道德教化的内容,广泛宣传,大力弘扬。四是树立正面典型。开展“最美碧溪人”评选活动。镇村两级每年都按照传统美德标准,评选出最具影响力的“好媳妇”、“好婆婆”、“孝老爱亲模范”、“友爱标兵”、“诚信模范”等道德模范和“文明家庭”,大会表彰,全镇传扬,存入美德档案。五是加强干部道德修养。在以德治人的同时,十分重视为政者自身的“修德”,即“树官德”,把干部队伍的道德素养放在“德治”的首位来抓,要求干部以“君子检身,常言有过”的态度加强自律;同时通过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形成强大的他律。六是注重政府的“布德”。让干部的“修德”外化为为民服务的美好行为,尤其要注重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用德行教育、感化群众,比如精准扶贫、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通村公路建设、农业产业化等等。

2.“法治”——强力实施依法治镇,坚决惩恶祛邪,为德治清除扩面障碍。即把“法治”的大旗树起来

欧阳修说过:“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每个人都会老老实实地接受道德教化,少数人甚至挑战道德准则,无视社会秩序,对此,必须予以强力整治。在具体实践中,可以概括为“两手抓”,即一手抓法制宣传,一手抓依法打击。抓法制宣传,主要目的就是消除“无知无畏”和“盲从跟风”现象。群众信访不信法主要有两个原因:不懂法,所谓“无知无畏”;盲目跟风,认为“法不责众”。为此,碧溪镇利用现有的7支文化实施队伍,重点针对妇女、老人、孩子和社会闲散人员,以文艺演出、说唱、相声、宣讲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普及宣传;通过刷写宣传标语、每村制作普法宣传栏、印发6000余份宣传小册子和建立碧溪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大力宣传婚姻家庭类、土地建房类、森林权属类、信访诉讼类、社会治安类和生态建设类等与民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民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多名信访对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问题。另一方面,要抓好干部的法制教育,确保依法行政,防止出现“灯下黑”。镇政府聘请了法律顾问,开设了法律课堂,经常请专家学者对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强化干部法律意识,做到心中有数,严格依法行政。

抓依法打击,主要目的就是要防止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首先抓好城乡建设秩序整治。与县城管局、县城乡建设局联合执法,重点针对“两违”建房行为以及圩镇乱停乱放,乱搭乱建,占道经营,乱贴乱画,乱倒垃圾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其次抓治安秩序整治。结合“震电”行动,重点打击赌博、偷盗、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共处理刑事案件4起,行政案件9起,行政拘留20人,抓获逃犯8人,刑拘2人。同时加强对人口密集区和交通主干道“天网”、“地眼”的建设,加强网格化、综治信息平台建设,增强技防力量,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最后抓好信访秩序整治。购置了三台执法仪,建立了音频视频同步来访接待室,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固定缠访闹访证据,震慑打击信访违法行为。

泰和县碧溪镇村落风光

爱心协会,到山村小学发学前班的新衣

3.“民治”——着力引导社会力量,推动多元治理,为政府分担社会治理压力。即把“散落”的民间力量合起来

多元社会主体合作共治,是社会治理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当前,有些乡镇在社会治理中,存在重政府包揽、轻多方参与的现象,社会治理工作往往成了政府的“独角戏”。要实现良好的社会治理,真正在社会领域实现善治,既需要强有力的社会管理,更需要高度的社会自治。随着民主法治水平的提高和政治文明的推进,社会自治的功能应当得到更大的发挥。因此,要重视社会组织尤其是“乡贤”在现代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其成为党委和政府的有力助手。一是成立社会事务协调中心。邀请本镇德高望重的“五老”人士和创业成功人士担任社会事务义务协调员,协调处理本镇范围内的民事纠纷和民间矛盾。二是引导各村成立理事会。注重理事会成员的代表性和执行力。定期召集理事会成员和各姓族长、房长开好座谈会,鼓励他们在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前提下教化民众,纯洁民风,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建设村庄。三是发挥宗教界人士的教化作用。涂尔干认为“宗教能将人们的活动置于一种神圣的意义体系中,把集体意识内化与个人意识中,使人们感到对社会规范的服从不是强迫性的,而是自觉自愿的,从而加强了集体意识的社会整合功能。”实际生活中,对于信教群众而言,宗教知名人士的一句话,往往胜过乡镇干部的百句千句话。针对境内宗教场所较多、群众普遍有宗教信仰这一实际情况,碧溪镇积极争取市县民宗部门的支持,对各宗教场所进行规范管理,并定期召开负责人会议,鼓励他们在弘法传道的同时,结合乡镇实际,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引导信众修身守法,弃恶扬善,睦邻友好,安居乐业。四是发挥新联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各行各业取得了突出业绩的成功人士,在本村甚至全镇都有一定的影响力,取得他们的支持将大大增强政府的号召力,分担政府的压力。五是发挥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活动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志愿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切实加强对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

4.“党委统领”——狠抓党的建设,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三治”导航护驾

推行“三治互动”必须把党委领导摆在首位。因为只有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强大的组织动员能力,凝聚起全社会的共识和力量,才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推动“三治”良性互动。这既是现行管理制度所决定的,也是我国独特的制度优势。如果离开党委的领导,社会主义法制就可能偏离正确的方向;而过分依赖“民治”,就会出现本末倒置的局面。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制度决定了共产党是执政党,是社会治理的主体,如果一味的推崇“民治”,长此以往,则会让党委政府的职能闲置、失效乃至出现管理失控。因此,必须突出党委的统领作用:一要突出抓好党的建设。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二要加强与各方力量的沟通与协调。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政策服务,关切社会组织的诉求, 提供充分的信息服务,创造并提供公平、开放的发展环境;三要规范社会力量的活动方式和内容。四要表彰参与社会管理的社会组织和个人。

三、成效与不足

自2013年以来,碧溪镇的“三治互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碧溪镇实现了对外形象大逆转,镇村面貌明显改善,干部作风更加务实,干群关系更加融洽,社会风气明显好转,工作业绩大大提升,探索经验在《光明日报》、《中国领导科学》、《魅力中国》、《新法制报》等报刊上均有报道,2015年度喜获“全市文明村镇”殊荣,2016年获评全市科学发展观综合考评三类乡镇先进单位奖项。

存在的不足:一是“德治”中“以文化人”的宣传队伍人才不足。尤其是“三老”中善于宣传调处的人才缺乏,导致宣传的广度、深度不够,协调的满意度、成功率还不高。二是推动“民治”的长效激励机制还不完善。尤其是在给予参与“民治”的“乡贤”和社会组织政治经济上的待遇尚未具体明确,目前仅限于党委政府的荣誉表彰和列席有关会议。三是在“德治”领域对于违规逾矩行为的社会惩戒机制尚未完善。

碧溪镇志愿者队伍在敬老院献爱心

四、努力方向

一是进一步健全社会治理的长效激励机制。以完善的激励机制调动本地“乡贤”和社会组织、民间团体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二是进一步探索“德治”奖惩体系建设。借鉴我国在公民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探索经验,强化对守德者的鼓励和对失德者的惩戒。三是进一步加强党委的统领作用。把握好治理的重点,建设好治理队伍,统筹好“三治”的时间,细化好责任要求。

肖家驹,泰和县碧溪镇党委书记。

■责任编辑: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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