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银行监管仍在探索
2017-11-25法人赵青
法人 2017年2期
关键词:银行
文 《法人》见习记者 赵青
资本与法治
民营银行监管仍在探索
文 《法人》见习记者 赵青
民营银行在精确自身定位、利用资源优势谋求创新发展的同时,要对风险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置,防止金融体系风险的累积,防患于未然
民营银行再添新丁。
1月6日,中信银行发布公告称,已经收到银监会批复,同意该行与百度公司(福建百度博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筹建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百信银行”)。银行类别为有限牌照商业银行,以独立法人形式开展直销银行业务。
近年来,随着金融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不断激起民间资本涉足金融的渴望。一方面是监管机构、地方政府不断释放支持信号,另一方面是民营企业不见削减的设立热情,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步伐明显加快。
与此同时,监管也在不断探索创新。民营银行无论成立背景、资本构成还是业务模式,都将与传统银行大不相同,需要更具特色、更接地气的监管模式。近日,银监会印发《关于民营银行监管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民营银行监管工作的各项要求,民银银行监管推进再下一城。
民营银行挑战重重
2014年以来,银监会按照“成熟一家,设立一家”的原则,稳步推进民营银行试点工作。2015年,第一批5家民营银行相继开业,包括浙江网商银行、前海微众银行、上海华瑞银行、天津金城银行和温州民商银行。2016年,民营银行再度迎来银监会批复的“小高潮”,重庆富民银行、四川希望银行和湖南三湘银行等3家机构也获批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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