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观念之争与方向感
2017-09-05法人田飞龙
法人 2017年2期
关键词:法律
文《法人》特约撰稿 田飞龙
2016:观念之争与方向感
文《法人》特约撰稿 田飞龙
2016年的中国法治波澜壮阔,亦处于复杂的博弈演化之中。
中国的法治现代化以2014年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系统规划最为周全。两年以来,中国法治的观念构成与制度方向在改革的深水区发生了重要的变迁与调整。如,德治与法治重新混合,传统性资源渐次进场,这导致中国法治改革的着力点与方向感有了新的图景预期;民主法治的国际标杆盛极而衰,法律全球化动力消退,等等。
“东方法律主义”文化战士的学术努力
中国是一个世界历史大国,对中国的观察和评估历来不能以小国尺度为准。中国深厚的文明根基与顽强的政治自主性决定了不可能成为一个“尾随者的国度”而必有自身的规范愿景与制度规划。2016年的法律图书中,《法律东方主义》试图提供这样一种观察视角,解析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中的被动性逻辑。
《法律东方主义》以中美近代法律关系史为考察线索,呈现了美国法是如何借助帝国实力及帝国法理学而强加给中国一个“法律东方主义”的。这种法律东方主义,在近代早期很可能被作为西方先进文明要素引入和接受,但在中国更多认知世界与自身,特别是中国日益取得发展自信的当代,却可能激发一种强烈的民族主义学术情绪。从观念史来看,“东方法律主义”是中国“去殖民化”和重建法律文明主体性之系统工程的一部分。
宪制哲学层面,儒家宪制论与贤能政治论对民主宪制的比较优势分析也逐步成为中国法律思想界的一种自觉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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