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襄州:“三位一体”联动机制提升自侦案件质量
2017-11-23周玉坤杜雷
方圆 2017年21期
周玉坤 杜雷
今年以来,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办案工作机制,通过加强侦捕诉“三位一体”联动机制建设,确保自侦案件质量。
一是建立引导侦查机制。案件提请逮捕前,由自侦部门邀请侦查监督部门介入案件侦查,对于疑难重大案件,邀请公诉部门从公诉角度提出指导性意见,以减少证据上的分歧。二是建立个案审查机制。承办自侦案件的批捕、起诉部门检察官,一旦发现案件证据或事实方面存在缺陷或有翻供可能,及时与自侦部门沟通协调,符合补充侦查条件的,及时退回补充侦查,并列好《退查提纲》。三是建立“延伸引导”机制。实行个案旁听制度,侦查人员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焦点问题中領会侦查和取证应把握的重点、取证标准及要求;推行案件总结制度,对于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被告人翻供、证据一对一的典型案件,侦监、公诉与自侦部门一起“回头看”,一案一研讨,并以书面形式就证据和事实认定、程序执行等问题向自侦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目前,已立案25件26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件17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9件9人。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