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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志书应重视农民工的记述

2017-11-23詹跃华

黑龙江史志 2017年10期
关键词:志书农民工农民

詹跃华

(江西省地方志办公室 江西 南昌 330006)

第二轮志书应重视农民工的记述

詹跃华

(江西省地方志办公室 江西 南昌 330006)

农民工是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它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后出现的新事物,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具有明显的时代标志性。第二轮志书记述的正是改革开放以来的这段历史,要突出时代特征,全面真实地反映历史,就应重视农民工的记述。

一、第二轮志书记述农民工的必要性

首轮志书下限大多断至1985年左右,改革开放只有7年左右时间,农村居民处于离土不离乡的进厂务工状态,规模较小,所以首轮志书基本未涉及农民工内容,只是在乡镇企业篇章简单提及农民进厂务工情况。第二轮志书承接首轮志书,下限大多断至2000年,有的甚至2010年。其间,农民工已发展到离土又离乡的务工经商状态,且规模不断扩大,成为现代工业化的主力军,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因此第二轮志书不能不记述农民工。

(一)第二轮志书记述农民工是突出时代特征的需要

20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少数农村居民离土不离乡,开始进厂务工。l984年起,国家准许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农村劳动力快速向城市转移,主要在基建工地从事泥工、木工、漆工,也有在宾馆、餐饮业做服务员。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离乡又离土,到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务工经商。他们不仅能赚钱、学技术,而且懂得经营管理,进而独立创业。进入21世纪后,外出务工人员中涌现一批优秀人才,有的由打工者变为老板,经济富裕起来;有的学会一技之长,回乡创业,带动家乡致富。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显示: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至2000年,我国农村累计向非农产业转移劳动力1.3亿人,平均每年591万人。2004年全国农民工达1.3亿人,约占全国人口10%。201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69亿人,比上年增长2.4%。其中,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外出农民工1.66亿人,增长1.7%;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以内从业的本地农民工1.03亿人,增长3.6%。2016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2.82亿人,比上年增长1.5%。其中,本地农民工1.12亿人,增长3.4%;外地农民工1.70亿人,增长0.3%。农民工是改革开放进程中成长起来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现代产业工人的主体,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时代的标志之一。第二轮志书记述农民工,是突出时代特征的需要。

(二)第二轮志书记述农民工是全面反映历史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亿万农民走出田间、走出乡村,进入工厂、进入城市,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成为工业化主力军。几乎所有产业,都有农民工进入。农民向工人的转化,带来工人数量前所未有的增长。目前,没有城市户口的农民工已占第二产业的57.6%,商业和餐饮业的52.6%,加工制造业的68.2%,建筑业的 79.8%,农民工已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促进城乡繁荣发展。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家乡走向城市。一方面,农民工的大量进入,填补城市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岗位空缺,但劳动报酬比城市劳动者低很多,使城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较强的竞争力,城市繁荣发展离不开农民工。另一方面,农民工就业获得的收入,除生活消费支出外,大部分带回农村,成为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和改善生活条件的重要资金来源;农民工在外务工过程中,接触到先进生产方式和文化理念,经过历年磨练,掌握了技术,更新了观念,并积累一定的资金,他们回乡创业,有力地促进农村的繁荣和发展。三是加快农民致富步伐。大量农民外出务工,是农民走向富裕的重要途径。1997年到2008年,我国农民务工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25%提高到接近40%。四是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农民工大规模大范围跨区域流动,增强了整个社会的生机和活力,在解决农民工问题中,各级政府的职能定位、管理理念、行为方式发生变化,传统的户籍制度、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发生变革,几亿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农民工的产生和不断壮大,加速了农民致富和城乡发展,其所做贡献已成为历史。第二轮志书记述农民工,也是全面反映历史的需要。

二、第二轮志书农民工内容的记述

农民工所涉内容广泛,第二轮志书记述农民工不可能面面俱到,应抓住农民工年龄、就业、分布、流动的基本特点,党和国家出台有关农民工的各项政策,各地党委、政府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以及妥善解决农民工问题。

(一)应记述农民工的基本特点

农民工的发展壮大,呈现四个方面的特点:(1)从年龄上看,农民工外出以青壮年为主。他们既是农业剩余劳动力,又是农村知识青年,有较强的就业能力。在全部外出从业的农民工中,30岁以下占 52.6%,30~40岁占29.5%。外出农民工平均年龄比较轻,思想活跃,向往城市生活,有强烈的外出就业欲望,比较容易适应现代产业发展的要求,但是总体素质偏低,多数从事简单体力劳动。(2)从产业上看,农民工的就业以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和服务业为主。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比重最高,但就业增长开始放缓;建筑业的就业比重稳中有降;服务业的就业比重稳中有升。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城市化的发展和新生代农民工文化素质的提高,农民工的就业结构、就业方式都将发生变化。总体来看,农民工仍将继续流向工业和建筑业,但餐饮、娱乐、新型服务业等第三产业正在成为更多农民工就业的重要选择。(3)从区域上看,农民工在外地就业占大部分,在本地就业占小部分。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监测调查,至2008年底,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25亿人。其中,在本乡镇以外就业农民工1.40亿人,占农民工总量62.3%;在本乡镇以内就业农民工8501万人,占农民工总量37.7%。在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中,按输出地分,来自中部、西部和东部地区外出农民工的数量比例分别为37.6%、32.7%、29.7%。按输入地分,东部地区吸纳外出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总数71%,中部地区占l3.2%,西部地区占l5.4%。在本地就业的农民工,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占62.1%,中部地区占22.8%,西部地区占 15.1%。(4)从流动上看,在农村劳动力向外地持续转移的同时,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步伐也在加快,呈现出农民工外地稳定就业与回乡创业双向流动的良好态势。一方面,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稳定居住的持续时间逐年增加,返回家乡的次数减少,融入现居住地的趋势比较明显。另一方面,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热潮正在兴起,回乡创业者以第一代农民工为主,大多从事非农产业,经营形式以个体和私营为主,创造一批新的就业载体,以创业促就业,带动家乡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第二轮志书要记述农民工的基本特点,可以结合记述其规模、结构、流向等内容,有机地反映出来。

(二)应记述农民工的政策措施

2002年以来,农村劳动力转移进入健康发展轨道。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逐步改革和取消农民工进城的制度障碍,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法律和政策陆续出台。2003年,国务院对农民工提出“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政策原则。2005年,国务院印发进一步改善农民工进城务工就业环境的文件。2006年,国务院颁发《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涉及到农民工的工资、就业、技能培训、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公共管理和服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土地承包权益等方面的政策措施。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加大对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法制保障力度。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2009年,中央l号文件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最大限度安置好农民工,努力增加农民的务工收入”。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还通过《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第二轮志书要记述党和国家出台的有关农民工的政策,以及各地党委、政府贯彻落实的具体情况。

(三)应记述农民工的问题解决

公平对待农民工,有效保障农民工,正确引导农民工,全面提升农民工,是农民工问题解决之道。我国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合法权益保障、劳动管理等方面取得一些成效。(1)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农民工素质。国家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2006年和2007年,劳动保障、教育、农业、科技、扶贫等部门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全国乡镇企业蓝色证书培训工程、星火计划、雨露计划、“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计划等农民工培训项目,培训农民工6000多万人次,促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水平的普遍提高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2)遏制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逐步提高工资水平。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已取得明显成效。通过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和日常督查等措施,共清理补发农民工工资440多亿元。全国普遍以建筑行业为重点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工资支付监控制度,欠薪投诉大幅下降。2009年以受雇形式从业的外出农民工中,被雇主或单位拖欠工资的占1.8%,比上年4.1%下降2.3个百分点。另外,国家最低工资标准的不断提高,促进农民工工资水平的持续增长。2009年,外出农民工月平均收入为1417元,比上年增加77元,增长5.7%。(3)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断加强劳动管理。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制定和实施,特别是以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为重点的“春暖行动”的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有了提高。至2010年末,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上海、深圳等地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并带动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比例的提高。2005年末,农民工参加工伤、医疗保险人数分别为1252万人、489万人;2006年末,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人数为1417万人。到2010年末,农民工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人数分别为3284万人、4583万人、6329万人、1990万人。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既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发展的战略任务,第二轮志书要记述农民工问题的解决途径,为各地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借鉴。

三、第二轮志书农民工篇目的安排

第二轮志书篇目多数未设农民工章节,这是一个缺憾。少数志书涉及农民工,但其篇目又未尽全面,如有些农民工章节只反映农民工的产生、发展、收入、消费等情况,而没有农民工的职业培训、权益维护、社会保障等内容。第二轮志书农民工的篇目如何安排,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第二轮志书记述农民工,大致存在两种方式:第一种是集中记述。在三农篇设农民章,集中记述农民工,如把志书的农业篇改为三农篇,设农业、农村、农民三章,农民章下设第一节农民简况(包括人口规模、性别比、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家庭构成等)、第二节农业劳动(包括劳动强度、劳动效率、劳动保护等)、第三节农民工(包括规模、培训、中介、权益维护、贡献等)、第四节农民生活(包括收入、消费及衣食住行条件改善等)、第五节养老保障(包括子女赡养、五保供养、老年公寓、养老保险、扶贫救济、百岁老人优待等)、第六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包括费用筹措、就医方式、报销结算等);也可在人口篇设农民工章或在社会部类设农民工专项,集中记述农民工,如江西省《新余市志(1983—2007)》在第四篇居民生活风俗中设第三章务工族,下设第一节市内务工族、第二节外来务工族、第三节外出务工族、第四节新生代农民工。第二种是分散记述。在人口篇章记述农民工的发展变化及规模;在劳动就业篇章记述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就业状况和权益保障;在社会保险篇章记述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在居民生活篇章记述农民工的收入、消费及居住状况;在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等篇章的综述或概述中,以画龙点睛之笔反映农民工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大事记中记述农民工形成和发展的一些大事要事;用专记或附记的形式,反映当地农民工发展的历史与现状;用附录的形式,刊载有关农民工的专题调研报告。此外,对农民工中涌现的先进人物,符合入志条件的要收录。这两种记述方式各有所长,第二轮志书不管采用集中还是分散的记述方式,涉及农民工的记述都要全面。

四、第二轮志书农民工资料的收集

资料是志书编纂的基础,没有丰富的资料做基础,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第二轮志书的资料主要由各部门(单位)提供,而农民工没有专门的对口管理部门,其资料收集相对困难一些,但途径还是有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收集:一是向相关部门收集。以地方志编委会的名义发文至相关部门,收集零散的农民工资料。如由公安部门提供暂住人口资料,卫生计生部门提供成人流动人口资料,统计部门提供人口普查或抽样调查资料,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客流量资料,劳动就业部门提供职业培训、劳动力输送资料,司法部门提供农民工权益维护资料,社保部门提供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资料,工商税务部门提供农民工返乡创业资料。二是向科研院所征集。有些社会科学研究院(所)和人大、政协机关围绕社会焦点问题,经常做一些社会调查,可以向其征集有关农民工的调查报告。三是向报刊网络搜集。报纸、杂志、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有时也会刊播一些有关农民工的新闻稿件,注意搜集这些媒体新闻资料。对收集的农民工资料,不能拿来就用,还要进行分类整理,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然后加以利用,全面准确反映农民工的发展规模、技能培训、就业状况、权益维护、社会保障、返乡创业,以及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的贡献,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当代和后世提供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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