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股东”知情权行使的问题研究
2017-11-22孟子煊
智富时代 2017年10期
孟子煊
【摘 要】公司股东知情权实现的研究是当前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研究中的新领域。在公司的成立、运营过程中,由于股东、公司或其他客观原因,可能会出现未出资股东、出资瑕疵股东、隐名股东、继受股东等各类特殊股东,对于他们的知情权问题,目前我国的法律条文中并未作出相关规定,本文通过分析“特殊股东”的特殊性,并提一定的实现建议。
【关键词】股东知情权;特殊股东;知情权行使
一、股东知情权的概念和内容
(一)股东知情权的概念
严格意义上讲,目前世界各国的公司立法中并未采用股东知情权这一称谓,我国目前国内立法对股东知情权也并没有作出系统的规定。法学界目前也没有形成统一的对股东知情权含义的界定,其内涵和外延如何划分,均有不同的理解。虽然国内外学者在股东知情权概念的界定上尚未形成统一的看法,但其所包含的实质和其所追求的价值目标是相同的,都是为了帮助公司股东获取公司信息,以便更好的保护股东权益。
(二)股东知情权的内容
有人认为股东知情权分为查阅权和质询权,其中查阅权可分为财务会计报告查阅权、账簿查阅权;也有人认为,股东知情权只是包括查阅权和复制权,而不包括质询方面的权利;还有人则指出,股东知情权包含多种权利,范围比较广泛,如可以包括查阅权、复制权、质询权和检查人选任请求权等等,结合我国的立法现状以及现代公司制度发展的要求,我认为,我国的股东知情权应当包括查阅权与复制权、建议权与质询权、信息接受权和检查人选任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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