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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的边缘,文化的中心
——以富川瑶族自治县石枧村为中心的研究

2017-11-21周大鸣张恩迅

广西民族研究 2017年5期

周大鸣 张恩迅

行政的边缘,文化的中心
——以富川瑶族自治县石枧村为中心的研究

周大鸣 张恩迅

富川瑶族自治县石枧村是地处湘桂边界的汉族村庄,由于过去长期存在治理困境、历史纷争、经济落后等问题,一直属于“行政的边缘”地带,但石枧村在族群互动、潇贺古道、宗族管理、古建筑等方面亦呈现出其“文化的中心”特征。①2016年7-8月笔者带领中山大学人类学系2014级本科生及博士生10余人,在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石家乡石枧村进行田野调查,相关资料为集体收集,特此鸣谢!因此,针对“行政的边缘”普遍存在的问题,我们应充分考虑区域文化特征,多尝试自下而上的解决路径:一是发挥乡村宗族组织的能动性,二是打造跨行政区的旅游产业集群,三是利用生态资源建立复合型的生态农业体系。

石枧村;行政边缘;文化中心

一、导 言

石枧村位于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东北面,是地处湘桂边界的汉族村庄,距县城富阳镇24公里,距湖南江华瑶族自治县白芒营镇13公里。全村有16个村民小组,302户,共1170人,其中汉族953人,瑶族212人,壮族3人,彝族2人。村域面积1299.35公顷,耕地面积1343亩(其中水田913亩,旱地430亩),丘陵坡地1万多亩。②数据来源:石家乡政府户籍资料和数据资料。

本文将石枧村作为考察点有三点理由:第一,富川瑶族自治县地处湘、桂、粤三省交界的都庞、萌诸两岭余脉之间,自古民族文化多元、族群互动频繁,是人类学研究“南岭民族走廊”族群关系和民族文化的理想样本。

第二,石枧村是两个瑶族自治县交界处的汉族村,目前学界对该区域瑶族的信仰、语言、迁徙、建筑等文化研究较多,③参见覃爱民:《平地瑶的民间音乐、舞蹈文化探究——以广西贺州富川平地瑶为例》,《黑龙江民族丛刊》2009年第4期;彭芸芸:《试比较江华瑶族和富川瑶族的民间宗教》,《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宫哲兵:《从地图、地名和族谱考证千家峒在都庞岭——瑶族千家峒故地三考》,《广西民族研究》1999年第4期;周玉蓉:《族群互动下的语言接触——以广西富川为例》,《青海民族研究》2007年第4期;谢嘉雯,唐踔:《空心型古村落景观资源保护与开发——以广西贺州富川县古村落群为例》,《人民论坛》2015年第14期等。但对汉族村庄的文化缺乏关注。富川汉族迁入历史悠久,自秦统一南方越族地区后设桂林、南海、象郡,并从中原迁移50万人与越人杂居,后中原汉族便不断迁入富川,而据瑶族族谱记述,富川瑶族始于宋末从“黔中五溪”迁入,瑶族后裔多自述来自“千家峒”。[1]451-452

第三,近几年笔者一直选择在湘黔渝三省交界的边城、湘桂黔交界的通道、湘桂粤交界的富川等“行政的边缘”做研究,这种地带的族群互动,甚至同一族群的内部互动非常频繁。处在边界上的边民,他们对省的概念并不重视,相反因赶集、庙会、婚姻等活动使他们跨省交流极为频繁,在实际生活中属于一个文化圈,值得研究。[2]

二、行政的边缘

(一) 治理上的困境

石枧村所在的石家乡位于湘桂两省交界处,远离政治、经济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多有土匪盘踞,属国家统治力量的薄弱地带。湘桂边界的村庄管理往往要牵涉两个省区的众多利益主体,加上频繁流动的人口和复杂的族群关系,客观上给地方政府治理带来了不便,在处理社会问题、边界纠纷等过程中容易出现费时费力、责任不明确、治理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因此,容易造成地方政府间互相推诿或“各扫门前雪”的管理困境,解决问题往往治标不治本或存在长期未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 历史上的纷争

历史上,富川民族起义多选在湘桂边界上进行,如石家乡的龙窝(今龙湾村一带)便是瑶民起义据点。清康熙二年十月,瑶族领袖廖文胆组织数千瑶民从龙窝出发攻下县城后杀知县和举人3人,康熙三年正月,清朝调兵进抵龙窝镇压义军,廖文胆被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土匪莫凤山曾带70多人和50多支长短枪流窜于湘桂边界,后被江华、富川驻军围歼于边界山岭的炭窑中。[1]418-42020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末,石家乡坪珠村与湖南白芒营镇石碧塘村为争夺土地,双方动用土枪土炮打了20多年,造成村民死伤数人,两村老死不相往来,2007年通过共同发展果业才逐渐缓和了矛盾。[3]

(三) 经济上的落后

石家乡属石山峡谷区,境内多石灰岩溶蚀而成的岩溶峰林地貌,石山丘陵地以种水稻为主,杂粮有玉米、红薯、豆类等,经济作物有花生、烤烟、茶叶等。由于远离中心城市,工业基础薄弱,企业规模小,经济发展缓慢。截至2015年底,石家乡3482户中贫困户有1022户,总人口1.47万人中贫困人口有4143人,占总人口近1/3。石枧村贫困户88户,贫困人口353人,贫困人口的年人均纯收入大多不足1700元。①数据来源:石家乡政府资料。

三、文化的中心

文化是一个复合的整体,它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个人作为社会成员所获得的其他能力和习惯。[4]1文化结构可分为物质的、社会的(或制度的)、精神的(或意识形态的)三个层面。[5]据此,本文将从族群互动、潇贺古道、宗族管理、古建筑等方面来探讨石枧村的文化特征。

(一) 族群互动

石枧村所在的石家乡属多民族、多族群聚居区域,乡域古属冯乘县,宋开宝四年后属富川县。全乡辖7个村委会、1个社区,56个自然村,境内有瑶、汉、壮、苗、彝等多个民族,还有本地人、客家人、广府人、(七八九)都人、湖南人、广东人等多个族群。乡域内的民族呈大杂居、小聚居的格局,有六丈、黄竹、双马塘等瑶族村13个,②瑶族村:六丈、黄竹、双马塘、石梯、鸭母洞、田坪、塘湾、留家、枝尾、永头街、来背、山背、上桂。有上石枧、下石枧、五百岭等汉族村40个。

1.经济互动。一是商贸圩市的交流。石枧村是湖南白芒营镇进入富川石家乡的第一村,历史上湘桂边界的人口、商贸在村中往来频繁,如民国28年村民集资重修通往湖南地界的富东桥碑就明确记载,修桥是为便于湘桂商贸往来之用;村中老宅区至今仍保留近百米长民居商铺街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湘桂边界的民间圩市发展迅速,村民日常商贸互动以赶集为主,常频繁往返于“两省三县”间采购物资或兜售农产品,如石枧村农历六月十六祭祖日采购烟花爆竹在江永县圩市、采购瓜果肉类在江华县白芒营农贸市场、采购烟酒香烛在本地石家圩市等。两省的赶场规则各有不同,不同圩市间形成了良性互补,如富川县设12圩场,逢农历赶集,三日一圩;①逢农历1、4、7为富阳和麦岭;逢农历2、5、8为石家、朝东、莲山、葛坡;逢农历3、6、9为城北、福利、白沙、古城。江华县设12圩场,逢公历赶集,②逢公历5、10为湘江、大锡;逢公历1、4、7为河路口、桥市、竹园寨、未竹口;逢公历2、5、8为大路铺、沙井;逢公历3、6、9为香花井、小圩;逢农历1、4、7为界牌;天天圩为涔天河水库市场。建白芒营等综合市场6个;江永县设13圩场,逢公历赶集。③逢公历1、4、7为桃川、厂子铺、上江圩;逢公历3、6、9为粗石江、松柏、回龙圩、允山;逢公历2、5、8为黄甲岭、千家峒、井边、夏层铺;逢公历3、6、10为源口;天天圩为城关。各圩市经营的产品也各有侧重,有农业工具圩、瓜果副食圩、耕牛牲猪圩、水产品圩等。

二是果业种植的交流。20世纪90年代,石枧村LJX和LJS兄弟先后投资成立JS果业公司和FL果业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富川脐橙种植的龙头企业。依托“公司+农户”的发展模式,他们在石枧村及湘桂边界的农村承包了大量土地来发展脐橙产业,在吸纳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同时,也将优质果苗和种植技术免费推广给了当地农民,改变了边界乡村的农业结构,由过去传统的水稻、玉米、烤烟种植转变为以脐橙为主打的果业种植模式,农民收益得以改善,如石枧村过去的年人均纯收入约5000元,发展脐橙种植后,效益好的家庭年收入可达8至10万元。边界的村庄纠纷也因共同的经济纽带得以改善,如石枧FL公司在湖南白芒营镇红山村建设的脐橙基地,在改变当地村民赋闲、赌博、贫穷的同时,也通过跨省招工、技术交流等使边界村民矛盾减少,富川果业扶贫模式也得到了湖南地方政府的肯定。[6]

三是农业生产的交流。明清时期湘桂边界的瑶汉民众便有共同合作开发土地的历史。为谋生存求发展,抵御自然灾害,边界汉瑶民众共同开发了“五田”制,据清乾隆《富川县志》卷一载,“五田”指:顺溪流地域开渠灌田称“冲田”;丘陵峡谷凹槽筑塘蓄水灌田称“塘田”;高岸山区筑坝架设筒车提水灌田称“车田”;石山地区引用井水灌山称“井田”;河流上筑坝引水灌田称“坝田”。如石枧村旁的黄竹村至今仍留有清光绪年关于边界瑶、汉共同建设农田用水的协议文书。[7]95近年来,石枧村民除进行频繁的跨省赶集外,仍延续了富川境内一年一度的赶会期(庙会)习惯,如农历二月八是龙湾、白沙会期,五月十三是麦岭会期,六月二十三是城北会期,八月初二是朝东会期等。

以龙湾会期为例。龙湾村位于石枧村北面,相距仅4公里,“二月八”在明末清初由龙湾祭祀观音娘娘的庙会演变而来。由于正值春耕时节,边民除聚众祭祀外,还带来了自制的春耕生产工具相互交易,二月八祭祀便演变成了一个春耕农具交易会,进而吸引了大量邻近省县边民的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石家乡曾把会期地点改在乡政府所在地世家村,后随着硬化公路修通,会期地点又转移回龙湾村和石枧村一带。据石枧村民介绍,每年龙湾会期,村中道路、田埂、机耕道上摆满了各式农具、农产品,如铁质犁、耙、锄、镰刀,竹制品箩筐、簸箕、篓子、篮子、棕衣、棕绳、蓑衣等,品种应有尽有,对湘桂边民交流农业技术、改进农业工具、提高生产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

2.信仰互动。一是同族间的信仰互动。据石枧村族谱记载,石家乡林氏始祖陆公生于明洪武十七年农历六月十六,生三子为保公、茂公和成公,分别在世家村、石枧村、城上村定居立寨,繁衍子孙,因此每年农历六月十六是石家乡三村共同祭祖的日子。三村采取轮流祭祀制,即每村负责供奉祖先神像三年,2015至2017年在石枧村宗祠供奉,祭祖日其他两村的林氏族人会自发组织并携带祭品前往祭祀陆公。三村轮流祭祀制不仅跨越了村落的行政边界,扩大了祭祀圈地域范围和流动性,同时也通过共同的祖先信仰将乡境内的林氏族人有效地整合在一起,增强了宗族内部的互动和族群认同。

二是汉瑶间的信仰互动。石枧村作为一个汉族村庄,在长期与瑶族的互动过程中,村民祭祀活动中亦呈现出瑶族信仰的文化特征。(1)村民长期参加周边瑶寨的祭祀活动,如农历六月十三六丈瑶村祭祀刘仙娘时,石枧村很多汉族妇女会去娘娘庙烧香祭拜;农历六月初五葛坡镇上洞瑶村祭祀汉族宋代名将狄青时,一些石枧村民也在水川庙中随师公祭拜,并参加瑶寨集体祭祀砍牛活动等。(2)石枧村祭祀场景中常出现瑶族信仰符号,如村西面的七香庙中除祭祀土地公、土地婆、庙主公、庙主婆等神灵外,还单独供奉了“神仙婆”牌位,村民解释其功能就是瑶族的刘仙娘。《富川县志》载:“刘三姐生于富川之淮溪,与白蛇交,后生子,俱为龙,会蛮人来侵,三妹剪纸为蜂,散入空际,噬蛮人尽死。三妹卒,邑人以为神,遂祀之,后屡著灵异。”[8]1多数观点认为富川刘仙娘就是刘三姐,[9]64-66广西某些瑶族也将刘三妹视为其始祖。[10]166

三是跨行政区的信仰互动。石枧村祭祖日时,每家每户会宴请亲朋好友,访者多来自邻近省县,并会带上礼盒、红包等赴宴。村民LCS认为,边民通过村庄信仰来联络感情的现象在湘桂边界普遍存在,如他每年前往江华、江永、富川等地参加祭祖、祭神、庙会的村庄活动多达20多个,礼金支出需1至2万元,但每年通过石枧祭祖日收到的礼金与支出基本持平。改革开放后,湘桂边界的民间信仰活动开始复兴,许多村庄每年普遍存在一至两次重要的集体祭祀,参与者不只是本村人,而是广泛辐射到“两省三县”的乡村地区,湘桂两省边民正是借助复兴的民间信仰活动,实现了跨民族、跨地域、跨文化的村庄互动。另外,在边界乡村的祭祀活动中,邀请两省师公一起祭神的场景也很常见,如农历六月初五葛坡镇上洞村狄青祭祀就邀请了富川县和江永县两套使用不同道具、语言、程序的师公班子祭神;石枧村南面的社公庙也是江华县师公指点村民建造的。

3.婚姻互动。目前石枧村夫妻地域和民族的婚姻类型主要有:汉(桂)+汉(桂);汉(桂)+汉(粤);汉(桂)+瑶(桂);汉(桂)+壮(桂);汉+彝(桂);汉(桂)+汉(湘);汉(桂)+瑶(湘)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村民通婚范围多局限于与富川境内汉族通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当地婚俗、婚制的变迁以及村庄经济、交通、信息的发展,石枧村婚姻形式也发生了变迁。

明清时期,当地汉族婚姻制度有着严格规定,如清乾隆《富川县志·风土》载:“自幼女,父母以片纸书庚帖为定,问名用槟榔,纳采、纳徵尚餐食。先请期,后行聘礼物,称家有无,父母醮子女婚嫁前一日,设酒筵召乡党,男不亲迎,俟堂而已,即日庙见。次早拜翁,姑婿即登门拜谢。”律例歌又言:“同姓不婚,勒令离异,仍杖六十,并追财礼。许嫁之女,再许他人,各拟重杖,财礼追徵;翁姑主婚,改嫁孀妇,母家强抢,重杖以处;母家夫家,抢孀夺志,各按服制,加等重治;娶主知情,罪照强娶,仍行加等,女听守志;异姓乱宗,拟杖六十,以子与人,罪与同得。”民国时期,青年男女婚姻多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在十五至十七岁时由父母包办成婚,在婚姻礼俗上也要经过很多复杂程序,如“订婚”合八字、“行茶”列礼单、“报日子”告婚期、“娶嫁”宴亲友、“回门”返娘家等。当地汉族还有“纳妾”“离婚”“接子”和“寡妇不改嫁”的传统。[1]490-49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过去的婚制和婚俗被打破,跨族、跨地域的婚姻互动增多。村中推行一夫一妻制,汉族同姓不通婚、瑶汉不通婚的传统也被打破,通婚圈进一步扩大,村民开始与瑶族、壮族等民族通婚,通婚范围也扩大到湖南、广东等地,如村中汉瑶通婚家庭出现兄妹一个汉族、一个瑶族的现象。原因是:一方面,制度的改变为婚姻互动提供了保障。血缘婚、包办婚、掠夺婚、童养媳等传统习俗被废除,婚姻法的实施客观上为当地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婚姻互动提供了平等、自愿的制度保障,如婚前查血缘关系看是否近亲结合、查家庭情况看是否包办或买卖婚姻等;另一方面,观念的改变也为村民的婚姻互动创造了条件。目前石枧村平均婚龄增长到20至25岁,男女恋爱不再严格恪守父母做主、门当户对的要求,20世纪70至80年代村中曾一度流行与湖南瑶族村庄对唱山歌进行自由恋爱,现在男女双方在见过家长满意后便可登记结婚。随着村中网络、电视等信息技术的传播、外出打工读书年轻人的增多以及交通道路的改善,村民婚姻观念日益开放,嫁妆也变成了电器、汽车、首饰、人民币等颇具现代特征的物件。

4.其他互动。一是语言互动,在石家乡境内,由于族群复杂,当地人使用的语言或方言种类繁多,操各种语言的人长期共存,不同语言互相融合吸收,不断丰富发展,例如乡境内常见的语言有民家话、富阳话、西南官话、普通话、桂柳话、梧州话、(七、八、九)都话、粤语等,石枧村民都会说至少三种以上的语言。

二是文娱互动。桂剧是当地传统剧种,新中国成立后富川各村相继成立桂剧团,其活动范围每逢节庆或会期便遍及湘桂边界乡村,常见剧目有《陈杏元和番》 《珍珠塔》 《双槐树》等。祁剧则源于湖南祁东、祁阳一带,因声腔、道白等与桂剧相近,也深受富川民众追捧,桂剧、祁剧常相互渗透影响,两剧在湘桂边界农村同台的场景很常见,①富川政协民族文史工作委员会:《富川文史资料》,第8辑,1993年,第61页。如石枧村祭祖日便邀请了湖南祁剧团和当地桂剧团共同登台表演。

三是节庆互动。湘桂边界的瑶汉民间流传一句谚语:“你有初一,我有初二。”即瑶族二月初一习惯过“赶鸟节”,瑶寨会邀请附近汉族村民到家中做客过节;二月初二是汉族习惯过的“起田头愿”节(龙抬头),会一边祭祀土地神一边准备投入春耕生产,同时也会邀请附近瑶族来家中交流一年的生产打算。

(二)潇贺古道

潇贺古道是秦王朝为加强对岭南的军事、政治控制和基于大一统目的而修筑的。学界关于潇贺古道的讨论,一方面是基于地方志[1]、地方学者[11]、史学家[12]等关于秦“新道”线路的讨论和考证;另一方面则提出古道是水陆兼程,包括关隘、长亭、烽火台、桥梁、驿站、兵营、码头等复杂的交通网络系统,[13]应围绕古道周边的古村落、戏台、风雨桥、城池、码头、族群、民俗等文化遗产进行梳理。[14]60-70

综合上述观点,本文认为潇贺古道至少含三个要素:时间上,潇贺古道是成形于先秦楚越民间交往的岭口小道,由秦征百越而开拓,并由后世官方、民间不断修筑和完善的水陆交通系统;线路上,潇贺古道连接了长江水系的湘江系之潇水和珠江水系的西江支流之贺江,道县作为交通枢纽,既可南下走西线都庞岭一侧的江永进入广西,也可南下走东线萌渚岭一侧的江华进入广西或广东;功能上,潇贺古道表面上是一条包括关隘、长亭、驿站等的战争通道,实际上是一条打通中原和岭南的交通障碍和文化区隔,促进民间商贸、农业、人口、民俗、建筑等交流,实现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族群有效互动的“文化走廊”。

石枧村古道属于潇贺古道东线的一部分。据《秦史拾遗》载:“道于潇永临封,为秦尉屠睢督帅征骆越所经地。”[15]26《太平御览》载:“秦始皇略定扬越,谪戍五方,南守五岭:第一塞上岭,即南康大庾岭是;第二骑田岭,今桂阳郡腊岭是;第三都庞岭,今江华郡永明岭是;第四甿渚岭,亦江华郡白芒岭②白芒岭:即渚萌岭,五岭之一也。载于(康熙)《永州府志·卷八·山川·江华》,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53页。是;第五越城岭,即零陵郡南临源岭是也。”[16]265说明秦军从道县南下是分两路,在都庞岭③属都庞岭山脉的将军峰,秦始皇遣王翦降百越驻军在此,得名。载于吴多禄编:《江永县志》,北京:方志出版社,1995年,第67页。、萌渚岭附近皆有驻军。道光永州府志载:“秦置五岭之戍,萌渚之峤,江华白芒营是其一焉”。五岭峤道同当时北方“驰道”一样,属“国道”,是南方山区马车道,用于运输军用物资和传递军令。至今道县、江华一带尚有峤道遗迹。[17]3571987年零陵(现永州市)文物普查队发现白芒营镇五庵岭村旁娘子岭上秦朝兵营遗址2座,存夯土墙基,墙厚1.5米。[18]在石家乡境内,黄竹村后的金荣岗,也曾发现过汉、宋古墓群。[1]70

从地形上看,五庵岭村正好位于广西石家乡通往湖南白芒营的必经路上,白芒营镇五庵岭村往西11公里即到石枧村,往南42公里到富川白沙镇,往东南过萌渚岭口到“一脚踏三省”的桂岭镇可东达粤地,足可见其“三省通衢”的战略意义,如下图:

结合田野调查、史料、湘桂边界地形等,本文对道县→江华→白芒营→石家乡→古城线路上的石枧古道进行了关注。在村中,目前仍保留部分由青石砖铺砌的石板路,主要有三条重要的交通古道。

第一条是连通上、下村的主路,路宽约0.8米至1.5米,路碑记载古路最近一次修筑于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从主路分支出去的岔路像“血管”般蜿蜒遍布整个村庄,路侧修有宽约20至30厘米的水渠用以引水或排水,古道每隔十多米就能发现隘门遗迹,加上门楼和炮楼等防御设施,古时一旦有敌情便可马上鸣锣告知全村,形成了一套“路路相通、户户相连、人人相卫”的集通信、引水、运输、防御等多种功能的道路系统。

第二条是从村背后(东面)延伸至湖南白芒营镇的石板路,过去主要起到联系湖南与富川的商贸、人口、运输交流等作用。路往东过“富东桥”即上后龙山,过山可达湖南地界,因此石板路一直修到山上。据富东桥碑记载,由于老桥被洪水冲毁,为方便湘桂两地民众商贸集散和交通往来,村民在民国28年(1939年)自发集资重修了从石枧村通往湖南的青石拱桥,拱高约5米、桥宽约3米、长10米,取名“富东”亦有财富自东而来的含义。此路往西便深入村中老宅区,道路两旁至今仍保留约百米长的民居商铺街道,路两侧民居窗口相对而设,既低矮又宽敞以便于交易和兜售,足可见当时湘桂商贸往来的繁荣景象。

第三条是村南面通往福利镇及可南下富川古城的石板路,这条路主要从农田经过,主要有农业运输、走亲访友、采购物资等功能,因此较村内石板路修得更宽,宽度约1.5米至1.8米,便于走大型马车或其他车辆。此路行至南面村口处还修有社公庙一座,除了村民日常路过祭拜祈求外出平安、农业生产祈求风调雨顺以外,路口立庙还有守村护寨之意,如村西面路口同样修有七香庙一座,同样供奉社公、社婆等土地神,使得村庄道路与民间信仰被有效地整合在了一起。

过去村中建房、修路的材料多就地取材,主要来自村东通往湖南方向的山岭岩矿,以石灰岩为主,在村北水源地的河溪中还可见很多大块青石板原料。据村民介绍,过去青石板都重达数吨,搬运是采用人力滚木法,即石板下垫放圆木由多名村民用麻绳拉运回村。总之,目前村中石板古道缺乏应有的重视和保护,很多路段已被水泥路或机耕道覆盖。

图1 潇贺古道水陆交通网络

(三)宗族管理

费孝通先生曾用“差序格局”来形容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由于远离国家权力中心,乡土社会传统秩序主要靠“礼”来维持,因而从总体上说属于一种“礼治”社会,[19]49而“长老统治”则是这种社会权力结构的主要特点。[19]68

乡土社会中的宗族组织被认为是维持中国乡村秩序的一支重要力量,虽在1949年后随着国家权力的渗入,乡村宗族组织的活动归于沉寂,但1978年后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逐步推行村民自治制度,国家权力对乡村社会控制减弱,乡村宗族活动日渐活跃。[20]那么,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宗族必然要依附于一定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才能促进其统一和发展,如物质要素能使宗族更易得到外族(姓)人的认可,精神要素能增强内部成员的族群认同等,主要表现在:

一是修族谱。富川林氏始祖林通在宋仁宗时期任左都监察御史,后辞官归隐富川豹山读书岩,从此生息繁衍,后裔散居富川各地,至今有900多年历史了。据载,林氏族谱共修六次,首次创谱在大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由寒松公草修,后在清嘉庆四年(1799年)由希旦公统一修谱,第三次是清道光十八年(1838年) 由崇山、静庵、业宽、帝乾等人合修,第四次是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由康八贤公房、涵公房以及康九房等各房分修,第五次是民国十六年(1927年)由康八房和康九房分修,最后一次是富川全县在2000年统修。①资料来源:《富川林氏源流谱》。

二是建宗祠。据林氏宗祠碑记,石枧林氏宗祠始建于1961年特困时期,数十载历经风雨,经族人共商,为继历代先祖贤风、树家教正气、弘耕读文化,在2013年农历八月初十在原址,取巽山乾向兼巳亥三分庚辰庚戌分针重修建石枧林氏宗祠,全村族人以及迁居城北狮山村叔兄踊跃集资捐款,工程于2015年四月初十竣工,修建过程中由宗族理事会①理事会由一名理事长、七名副理事长、四名顾问、十七名理事会成员共同组成。全权负责。新宗祠高4.1米,比老宗祠高0.6米,宗祠内供奉了陆公(石家祖先)、保公(世家祖先)、茂公(石枧祖先) 和成公(城上祖先)四尊祖先像。祖先像下有3米长的香烛台供村民焚香烧纸,内墙上有石枧赋、始祖介绍、修祠碑记、唐九牧祖先绣像等展示,中坪摆三只祭祀铜鼎,门口立阴阳两面石鼓,左圆形为太阳石鼓(属阳),右缺边为月亮石鼓(属阴),门联雕刻林氏论辈诗:“承前启后祖业增长远,继往开来家声益显荣”,门楣上刻有乾卦、坤卦的八卦符号。

三是存族产。林氏族产主要是宗族理事会组织每家每户集资开展村庄活动,如修祠、祭祖、建校等,族产由理事会一名会计和两名出纳专门管理,每次村庄活动的收支明细都会以红纸黑字的形式公布,如石枧祭祖的经费募集显示上石枧集资21200元,下石枧集资21590元,加上2015年剩余资金和其他人捐款,村庄祭祖共集资56545元;经费开支则更详细,门锁、矿泉水、红纸等小件消费均一一说明,其他支出还包括烟花爆竹、戏班酬劳、电费、清理费、歌舞团餐费、材料费等共计54414元。另外,在石枧村的宗祠内以及石枧小学的教学楼内,也一一刻有修祠、建校的捐款人名单,资金均由宗族理事会统一管理。

四是祭祖先。石枧村每年有两次重要祭祖日,一是农历六月十六祭祀石家祖先陆公,二是农历十一月十九祭祀石枧祖先茂公。六月十六日一大早,石枧村民和世家村、城上村的林氏族人便带上各类祭品进入宗祠,在点燃鞭炮后通过杀鸡、撒血、烧纸、焚香、跪叩等方式祭祖,村中请来的剧团在戏台上连续唱戏3天,村民家则大摆流水宴招待客人。另外,村民家中均供奉祖先神龛,神龛一般设在大厅并正对大门,由堂号、堂联、神榜、题匾等组成,如石枧神龛堂号为“九牧堂”,神榜中心为“天地国亲师之神位”,堂联为“莆田派衍宗风远,富水承祧世泽长”和“金炉不断千年火,玉盏常明万岁灯”,题匾为“祖德流芳”。

五是平纠纷。石枧村与湖南白芒营镇相邻,过去村民与湖南村庄的纠纷时有发生。村中至今还流传湘桂边界纠纷的传说,传石枧村民林明洋,曾代表石枧村和湖南衙门打官司,他与湖南官府约定确定边界的方法,即双方在某时刻在江华县马鞍山村和石枧村同时面对面出发,相汇点即为边界。林明洋骑马快于湖南一方赢得比赛,两方相汇处超过石枧原有边界线3至5里,于是林明洋下马处便成为石枧村历代祖坟的修筑处。在20世纪70至90年代,石枧村与湖南翁水村也常因土地、水源、山地等问题打架,后林氏宗族通过果园招工、果树推广、共同修路、日常走访等方式逐渐与湖南村庄改善了关系。

总之,现在石枧村的宗族观念和宗族活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相比已大不相同,如新修族谱中开始出现女性名字;去除了大宗小宗、族规族田等宗法思想;族谱不再是外姓人“禁书”,可供外人览阅;宗祠不再是妇女和外姓人的禁地,新宗祠已从林氏独立的祭祀空间转变为可与外人分享的公共空间等。同时,林姓作为村中主姓,宗族组织和“村两委”的权力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是相互重叠的,如石枧林氏宗族理事会会长也是现任村支书,这就导致了编族谱、建祠堂、存族产、祭祖先、平纠纷、修村道等既可被理解为一种林氏宗族的民间行为,也可被理解为村委会为了维护地方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官方行为,其本质是宗族“礼治”和行政“法治”实现了一定程度的整合。

(四) 古建筑

追求天人合一的村落布局、依山傍水的传统民居、多元的建筑符号以及遗存的防御体系等,均凸显出石枧村的古建筑文化。

首先,村庄布局。强调“以山水为血脉,以草木为毛发”,民居依山傍水而建,背靠“后龙山”和风水林,直饮“虎井”水。整体方位坐东朝西,三条河溪呈“川”形流经村庄:一条是从村后流经后龙山的“背后河”,一条是源自水源地“虎井”并从村中流过的“面前河”,一条是连通村北石苟山水库并流经村前田地的“石墩河”。此外,下村修有宗祠一座以及村西面的七香庙和村南面的社公庙供村民祭祀,村小学建有戏台供日常娱乐,以上景观均契合了“村前凤飞后龙翔,平地兴祠建庙堂”的地方谚语,呈现出一个村庄追求天人合一的聚居格局。

其次,传统民居。村中约有古民居125座,分属120户人家所有,占地40多亩,其中6座明清建筑保存较完好。①数据来源:石家乡政府资料。传统民居多为三合式庭院,即一个正厅和左右厢房围合一个天井,为一进两层结构,正厅一般为客厅和祭祖的祖堂,左右次间为卧室或厨房,楼上为杂间或闺房,整个建筑以天井为中心,具有蓄水、排水、采光等功能。到清中晚期,三进四厢式大院在富裕和多代同堂的家族中出现,如“七十二樘门”,坐东北朝西南,高二层,南北长约70米,东西纵深约50米,墙体由青石砖和水窑砖砌成,墙垣为三叠式马头墙,屋顶覆青瓦。古宅始建于清道光年间,主人林茂春曾在长沙任职,家族号称“九代人未摸过犁”,因人口增多从两侧新建副屋,后经几代人多次扩建便形成门庭众多的七十二樘门格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主屋周边附屋、炮楼多被拆除,房间多荒废、木梁腐朽,也真实反映出一个家族从发展到鼎盛再到衰落的整个历史过程和社会变迁。

再次,雕刻符号。石枧村雕刻主要体现在石雕、木雕和灰雕上。一是门墩和门槛上的石雕,如门墩多以方形圆角的青石砖为原料,采用浮雕技术,内容以麒麟、兰花、凤凰等动植物图案为主,隐含庄严、吉祥、富有生命气息的寓意,门槛上则多以祥云等明快、动感的线条为主。二是门窗上的木雕,多以樟木、楠木等为原料,采用镂雕技术,内容以铜钱、花瓶、蝙蝠、葫芦等图案为主,隐含富贵、福禄、多子多孙的寓意。三是建筑屋脊、檐角、墙头上的灰雕,多以石灰石或青石为原料,采用圆雕技术,内容以龙、如意、鲤鱼等图案为主,隐含辟邪镇宅、永保平安的寓意。

最后,防御工程。村庄防御体系的建造与当时社会环境密切相关,清末民初,反清运动风起云涌,开始为劫富济贫打劫巨富豪绅,后发展到打村劫舍,民众称“满地红”时期。村庄怕财产被抢,于是村民有钱出钱、无钱出力,富川多数村寨兴建了防御工程。②富川政协民族文史工作委员会:《富川文史资料》,第8辑,1993年,第19页,内部资料。石枧村防御体系主要由炮楼、门楼和隘门组成。村中过去有三座炮楼,目前存两座,位于上石枧村的炮楼保存较好,此楼建于清宣统三年(1911年),地基用大青砖通砌,大门镶石块,水窑砖砌成,楼通高11.9米,占地面积14.4平方米,建五层,每层开枪眼4至6个,一般枪眼高62厘米、内宽12厘米、外宽5厘米、厚40厘米,可向四周瞭望,居高临下射击,炮楼下四周建有石砌屋民房,作外围保护层。[1]603村中目前保存较好的门楼有4座,呈“人”字型分布。保存较好的隘门7个,分散在村中各处,门框多由坚固石板砌成,门框上下留有凹槽,过去一旦有敌情马上鸣锣告知全村,用横木条闩上约五厘米厚的门板,门侧留有枪眼用以还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社会安定,多数防御设施已被拆除,其防御功能随之消失。

四、结 语

通过石枧村的个案分析,我们可以对其特征进行总结:虽然湘桂边界多属管理薄弱、纷争众多、经济落后的行政边缘地带,但在族群互动、交通古道、宗族管理、古建筑等方面亦呈现出其深厚的历史内涵和多元的文化形态。原因在于:

首先,以潇贺古道为代表的交通网络打通了中原与岭南的地理障碍,使中央政权对岭南地区实现统治的同时,也使各个族群自古便迁居或聚集在古道周边,为促进中原和岭南的商贸、文化、人口等交流创造了外部条件;

其次,费孝通先生曾提出“南岭民族走廊”的概念,也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说明了南岭地区本身便是瑶、壮、汉、苗等民族文化极其复杂、多元的区域,为多元民族文化的互动和整合提供了先天条件;

最后,正是由于“行政的边缘”远离政治经济中心、山地丘陵众多且工业薄弱、各族群和民族在不断经历冲突和适应的过程中客观存在治理困难、边界纠纷、经济落后等问题,激发了当地民众自发地采取各种互动方式去自下而上地缓解困境,如圩场互动促进了民间商贸、跨省互动缓解了村庄矛盾、会期互动提升了农业效率等,频繁互动亦打破了地域、文化、族群的多种边界,呈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和而不同”的文化景观。

因此,针对“行政的边缘”地带普遍存在的管理薄弱、纠纷众多、经济落后等问题,我们应充分考虑区域文化特征,多尝试自下而上的解决路径:

一是发挥乡村宗族组织的能动性,使其成为地方行政管理的良性互补,如石枧村的宗族组织在发展村庄经济和教育、改善边界纠纷、传承传统文化等问题上便发挥了较重要的作用;

二是整合区域文化资源,加强跨行政区的合作,实现乡村旅游的集聚效应。旅游业是关联性很强的产业,可依托湘桂边界丰富的文化资源打造旅游产业集群,如利用潇贺古道周边民俗、宗教、山水等旅游资源,打造集文化体验、生态观光、宗教朝拜、体育健身等跨省乡村旅游合作线路;

三是发展生态农业,利用湘桂边界良好的生态资源打造复合型生态农业,依托富川脐橙产业优势带动湘桂边界乡村农业的共同发展,通过“公司+农户”模式将果树种植与养猪、养鱼、采摘、观光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良性农业循环体系,实现湘桂边界乡村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共赢。

[1]富川瑶族自治县编委会.富川瑶族自治县志[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3.

[2]周大鸣,龙晔生.侗族研究的新视野——周大鸣三省坡访谈录[J].民族论坛,2013(8).

[3]莫世武,何明京.昔日战场变果场桂湘两村庄冤家成亲家[EB/OL].(2010-12-30).人民网广西频道,http://gx.people.com.cn/GB/179461/13624552.html.

[4]Tylor E B.Primitive Culture.The Origins of Culture.Harper,1958.

[5]周大鸣.文化人类学概论[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9.

[6]李江辉,蒋林锋.白芒营红山村:农民变身上班族,果业扶贫扫贫困[EB/OL].(2017-4-21).http://www.jhydtv.com/p/?i=3752.

[7]夏振林.富川瑶族自治县概况[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8.

[8]罗岗生,李莲芳.刘三姐研究资料集[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7.

[9]叶春生.岭南民间文化[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10]覃桂清.刘三姐纵横[M].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1992.

[11]韦浩明.秦过岭“新道”考证[J].广西社会科学,2010(5).

[12]王元林.秦汉时期南岭交通的开发与南北交流[J].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8(4).

[13]胡庆生.桂岭至开山段萌渚峤古道历史文化考察[J].贺州学院学报,2010(2).

[14]彭兆荣.岭南走廊:帝国边缘的地理与政治[M].云南教育出版社,2008.

[15]〔宋〕范之晔.秦史拾遗[M].北京:商务印刷馆,民国二十八年版.

[16]〔宋〕李昉,等.太平御史[M].北京:中华书局,1960.

[17]张泽槐.古今永州[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

[18]杨雄心.湘桂(潇贺)古道古桥的历史文化价值研究[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7(2).

[19]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20]周大鸣,吕俊彪.资源博弈中的乡村秩序——以广西龙脊一个壮族村寨为例[J].思想战线,2006(5).

﹝责任编辑:黄润柏﹞

THE MARGIN OF ADMINISTRATION,THE CENTER OF CULTURE:A STUDY WITH THE CENTER OF SHIJIAN VILLAGE,THE FUCHUAN YAO AUTONOMOUS COUNTY

Zhou Daming,Zhang Enxun

The Shijian village in Fuchuan Yao autonomous county is a Han village which locates in the border between Hunan and Guangxi provinces.Because of the long-lasting difficulties of governance,historical disputes and economic poverty in the past,it was seen as a“margin of administration”.However,this village also represents features of“the center of culture”in terms of ethnic interaction,the ancient path linking Hunan and Hezhou,clan organization and historic buildings.Facing the problems existed in the“margin of administration”,we should take full accounts of the features of regional culture and take top-down paths such as to play functions of the incentives of lineage,to build cross administrative regional tourist cluster and to take use of the ecological resource to build a comprehensive eco-agricultural system.

Shijian village;margin of administration:center of culture

【作 者】周大鸣,中山大学人类学系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张恩迅,中山大学人类学系2015级博士生。广州,510275

C912.4【文献识别码】A

1004-454X(2017) 05-0046-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