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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扶贫不放松 持续监督显实效
——菏泽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助力脱贫攻坚综述

2017-11-21□南

山东人大工作 2017年11期
关键词:菏泽市问责人大常委会

□南 雁

紧盯扶贫不放松 持续监督显实效
——菏泽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助力脱贫攻坚综述

□南 雁

菏泽市属于欠发达地区,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面对短板,菏泽市委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的谆谆嘱托,把扶贫攻坚作为全市“四项工程”之一大力推进。菏泽市人大常委会始终秉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工作理念,自2014年至2017年,连续四年把听取全市扶贫工作方面的专项报告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重点,综合运用实地调研、听取审议、跟踪督办等监督形式,为脱贫攻坚“把脉会诊”。

深入调研摸实情

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每次听取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情况的专项报告前,市人大常委会均委托市人大农委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详细调研。为全面摸清摸透全市扶贫工作情况,农委提前谋划,科学制定调研方案,组织农委有关委员、熟悉扶贫工作的人大代表等十余名专家,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部分县区镇、村、户和扶贫项目现场实地调研,摸实情、找问题、查不足。调研结束后,专门组织召开研讨会,集中深挖病因病灶,广议应对措施建议,并据此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坚持求真务实、客观中肯的原则,在充分肯定全市扶贫工作成绩的同时,也切中要害地点出了问题和不足:缺乏有效衔接制度和工作机制保障,在扶贫开发实际工作中时常存在“单打独斗”的现象,各搞各的规划,各确定各的项目,各下达各的资金,有关单位在扶贫整体规划、项目对接、资金整合等方面仍然不能形成有效合力,造成了扶贫短板或者重复现象;扶贫攻坚工作面广量大,任务十分繁重,县乡扶贫机构不健全、不理顺,专职工作人员缺乏,经费不足,影响了精准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个别县区没有及时把扶贫资金、政策和措施集中到贫困村、贫困户上,存在“大水漫灌”现象;金融扶贫工作力度不够,扶贫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机制不完善,扶贫贴息贷款工作推进缓慢;部分乡镇扶贫手册、双向承诺书、贫困户基础信息卡等还未发放到贫困户手中,精准识别还不够细致,存在着贫困户录入信息错误的问题;有些贫困村干部安于现状,精神状态不振,群众观念淡薄,工作拈轻怕重,对一些棘手难办事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工作浮漂,敷衍塞责;个别基层干部在实施扶贫项目上存在优亲厚友问题,影响了精准扶贫政策的落实。

认真审议献良策

每次涉及听取扶贫工作情况报告的常委会会议,在分组审议期间,委员们的审议发言总是最积极、最踊跃。他们结合前期调研和政府报告情况,深入交流沟通,积极建言献策。

2014年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时,委员们给出针对性意见建议,指出个别县乡领导长久以来将主要精力放在地方经济发展上,忽视了扶贫开发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导致投入精力不多,机制创新不够,扶贫措施不力。要理顺市县乡层级责任划分,力求任务明确、责任明晰、目标可考核,并调整全市政绩考核体系,加大扶贫工作所占权重,引导县乡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工作。

2015年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时,委员们毫不留情地指出问题:虽然市扶贫办由农业局下属副县级机构升格为正县级市直机构,但8县3区机构设置较乱,专设扶贫机构的有3个,设在农工办的有2个,设在农业局的有3个,设在其他部门的有3个;在一些乡镇,扶贫工作人员多是兼职,工作突击时临时抽人,有“拉郎配”现象,影响了精准识别工作的有效开展。

2016年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有的委员提出:要以开展各种专项扶贫活动为契机,积极鼓励动员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帮扶脱贫攻坚,充分发挥党员、人大代表等先进群体模范带头作用,引导社会资源向贫困镇村倾斜。此建议得到了常委会委员们的一致赞同。

今年年初,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人大系统开展“牵手帮扶促脱贫”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晓玲在活动动员会上指出:“助力脱贫攻坚是我们各级人大和广大代表的分内之事、职责所在,要积极融入全市扶贫工作大局,助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当好脱贫攻坚的‘实践者’,引领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关注、参与全市脱贫攻坚。”活动开展以来,代表们立足自身资源优势,积极踊跃开展帮扶。截至目前,共有4350名代表牵手帮扶5869户贫困群众,提供就业岗位2162个,协调帮扶资金1869万元。

委员们在审议中还提出许多中肯的意见建议:要加大争取国家和省帮扶政策力度;完善扶贫攻坚有效工作机制,深化实施精准脱贫“三个一”(一户一案、一村一品、一人一岗)工程;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强化督查问责考核;健全完善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在市委组织部选派“第一书记”参与社会扶贫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驻村工作队(组)制度,实现驻村帮扶长期化、制度化;要紧紧扭住教育这个脱贫致富的根本之策,将教育资源更多地倾向贫困镇村,确保解决扶贫对象子女就学问题,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这些意见建议为菏泽扶贫脱贫工作提供了良策。

“三次表决”问实效

为确保监督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在监督扶贫工作过程中先后组织审议表决、评议表决、问责表决等“三次表决”。听取审议扶贫工作报告实行“审议表决”,对扶贫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实行“评议表决”,对扶贫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实行“问责表决”。一是“审议表决”市政府关于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分“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项进行无记名表决,并现场公布表决结果。赞成数占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过半数以上者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表决结果如“不通过”,责成责任主体整改后重新报告并再次表决。二是“评议表决”扶贫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根据《常委会监督问责暂行办法》,要求政府在45天内对审议意见书面提交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农委对市政府提报的扶贫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审查把关后,提交常委会评议表决。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分“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项进行无记名表决,并现场公布表决结果。赞成数占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过半数以上者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表决结果为“不通过”的,市人大常委会视情启动质询监督程序,并责成责任主体整改后重新报告并再次表决。三是“问责表决”监督意见办理结果。自2014年起,每年年底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都把扶贫工作列为重点监督议题,依照《常委会监督问责暂行办法》进行年终票决。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按照“满意”“不满意”进行无记名表决,满意数占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80%(含80%)以上者为“满意”;不满意数占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40%(含40%)以上者为“不满意”;居于两者之间的为“基本满意”。票决结果现场公布,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开。

强有力的督办票决,确保了扶贫监督实效。《菏泽市扶贫攻坚工程任务目标责任分工方案》《菏泽市县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菏泽市脱贫攻坚问责办法》《菏泽市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实施细则》《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检查评价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相继出台;加大了扶贫在全市科学发展观考核中分值占比,将其提高到单项工作最高分;要求县区参照市扶贫机构设置,建立了专门的扶贫工作机构,并充实精干力量,各乡(镇)明确一名副科级主抓扶贫,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加大了金融扶贫、教育扶贫工作力度;连续三轮选派“第一书记”统筹“双联双创”工作力量建立驻村扶贫工作队抓党建促脱贫,集中优势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召开社会扶贫工作会议,动员全市“两代表一委员”、企业家、社会团体、爱心人士主动参与扶贫济困活动……

这些审议意见和建议的研究处理、有效落实,有力助推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不断深化深入,三年多来,助推全市超额实现减贫118.7万人。对扶贫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结果,已连续三年票决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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