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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方设法防“雅贿”

2017-11-13舒悦

特别文摘 2017年18期

舒悦

官员不准去古玩铺,这是清朝对官员的硬性规定。原来,清朝官员的形形色色贿赂中,有一种贿赂叫“雅贿”,即给官员送字画、古董等,既可达到行贿目的,又显得“高雅”,便于官员接受,也不易被察觉、查处,官员借附庸风雅之名,存规避风险之心。

“雅贿”多借古董商之手进行,在晚清的琉璃厂,一些古董店的老板专门充当官员行贿、受贿的桥梁。

行贿者将一件古玩真品或一幅名人字画真迹放在古玩店,古董商将这些字画古董三文不值两文地“卖给”官员,或者以赝品的价格低价卖出,然后再由行贿者跟古董商按實际价格结清货款,官员再抽时机将真东西倒手卖出套现,整个过程就完成了。

还有的官员把假古董、假字画放在古玩店代售,送礼者再以真品价格买下。其实送礼人和收礼人早就心知肚明,都知道是赝品,送礼人也会告诉收礼人,什么时候、到哪家店去把这个东西卖出去,价格大概多少。这个流程三方都清清楚楚,在这里,假古董、假字画已经变成了一种道具,不过是古玩店多赚了几次手续费而已。

除了直接从古玩店买进卖出的方式外,“雅贿”另一个更为光明的方式,就是通过拍卖行公开拍卖。看起来很神秘的拍卖过程,其实流程并不复杂。最常见的一种方式是送礼人把一件文物,通常是不值钱的赝品,通过熟人获得专家或鉴定机构的鉴定书,再和拍卖行“合作”把它当作真品拿上拍卖会。关键的一个步骤是,送礼人会把这个赝品的产权确定为收礼人的,再找另外一个人把它以真品的价格拍下来,对拍卖行当然要给好处费,而收礼人就貌似合法地获得了一大笔拍卖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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