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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把GDP作为衡量东北振兴的标准

2017-11-13宋晓梧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2017年6期

摘要:振兴东北经济首先是要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减少行政手段对市场的干预,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其次是现有的GDP考核指标不利于东北经济的发展。全面振兴东北经济,应率先在东北建立新的考核标准,新的考核标准应以民生改善和区域协调发展为考核重点。一是看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和区域生活条件与发达地区的差距是否缩小;二是看人口分布、经济布局、生态环境之间是否相互协调。

关键词:东北振兴;产业结构;国企改革;GDP;考核标准;民生改善;基本公共服务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7)06-0005-05

首先应当肯定,从2003到2013年,东北振兴取得了重要阶段性的成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高于东部地区平均水平;改革取得一些重大进展,国有工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非公经济比重提升;产业竞争优势逐渐恢复,装备制造业和农业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凸显;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初见成效,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初见成效;草原退牧还草、湿地保护与恢复等取得明显进展。此外,东北率先实施完善社保试点、增值税转型、农业税减免、棚户区改造、采煤沉陷区治理等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不仅促进了东部老工业基地振兴,取得经验后推向全国,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2003年,东北国企所占的比重很高,有的省占到70%,到2012年辽、吉、黑三省非公经济比重分别达到64%、50.8%和51%(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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