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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对派竟用《国歌法》恐吓市民

2017-11-13孙越

环球时报 2017-11-13

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孙越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将《国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香港特区政府的本地立法工作正式展开。但反对派不断以此散布一些危言耸听的言论,声称担心《国歌法》影响香港市民的日常生活,如厕、吃饭时听到国歌要肃立,是“严重扰民”。这种用极端例子来恐吓市民的做法,遭到了香港社会的批评。

据香港《文汇报》12日报道,建制派和反对派几名立法会议员11日在电台讨论《国歌法》的本地立法问题。其中反对派方面的民主党立法会议员尹兆坚称,需要探讨立法的细节及规范的行为,不希望市民无意间误坠法网。他还声称,《国歌法》“有漏洞”,没有界定清楚市民在茶餐厅吃饭途中、如厕时或经过维园听到有团体奏国歌时,是否需要肃立。“人民力量”立法会议员陈志全也表示,《国歌法》要界定清楚主动及非主动行为,如播放国歌时,如果有人不能站立、听不到国歌或安静地坐着,是否会负上刑责。

对此,当天出席电台节目的民建联副主席周浩鼎反驳称,侮辱国歌要入罪,必须证明有关人等的犯案意图,无心之失不会构成刑责。工联会议员黄国健也批评称,反对派经常以极端的例子来恐吓市民,希望反对派在本地立法过程中不要拖延时间,呼吁公众应以平常心看待立法问题。

本身为大律师的香港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称,《国歌法》已是香港法律一部分,应该予以尊重。他认为,外界举出很多例子,如正上洗手间、吃饭、驾车,当国歌奏起,就要停下肃立等,这都无事实根据,只是“夸张推测”,不符合《国歌法》,用这些例子来反对立法,是不公平、不理性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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