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情礼融合”论《聊斋志异》人伦之美
2017-11-13黄丽卿
中国文论 2017年0期
关键词:融合
黄丽卿
一、 问题导出
笔者在《聊斋志异的女性书写》一书中,已看到蒲松龄在《聊斋志异》所书写的女性生命之存在价值,大抵都有着“情礼融合”的价值意涵,但此一意涵并非制式、定格的,而是有着“因情适变”的思维与态度,因为有这样思维,使得这些女性在面对现实问题、情爱危机、家庭变故以及礼教规范等问题时,这些女性行为更能透过“因情适变”,而体现出“情礼融合”的生命价值意涵。但她们的改变并非颠覆传统伦理、脱离家庭秩序,而是在传统人伦关系与社会情境的变动中,重新透过“因情适变”与“情礼融合”来实现生命的价值意涵,真正展现出人格美中“人伦之美”的典型。
目前有关《聊斋志异》美学范畴之研究成果相对较少,现有研究亦多集中在有关叙事、美感、结构、修辞等方面的析论;论及生命美学,或就相关叙事风格等仅作初步探讨。有关《聊斋》美学的专著,仅见吴九成《聊斋美学》一书,涵括《上篇〈聊斋志异〉的审美创造》、《下篇〈聊斋志异〉的美学成就》等,着重在美感叙事方面。其中值得深究的是,首先,在吴九成《聊斋美学》书中提及“礼缘情制”的婚姻观时,他认为包括婚姻在内的伦理形式和礼制皆服从情的需要。但吴九成书中对“礼缘情制”之意涵并未说明,对于“礼缘情制”之“礼”指涉为何,“礼”在各时代呈现出何种变化的意义,尚未厘清之前,就直接认为“礼制”是服从“情”的需要,仍有讨论空间。此处如果就“礼”是依人情而制定而言,其实是不等同于“礼制”或“礼文”等。……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