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提现代诗接受的“标准”问题
——多元分歧与厘清接受“误区”
2017-11-13陈仲义
当代作家评论 2017年6期
陈仲义
一、接受的各自“倚重”
新诗固然在整体上已然成为一种独立门类,但一涉及到具体文本,接受评价就变得“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青菜萝卜,各有所爱”是其最真实的写照。一首诗,从某个角度上看,可能会挑出毛病;换另一个角度看,说不定大放异彩。这就使得诗与非诗、好诗和坏诗的界线变得十分模糊,经常陷入判断的两难:比如从文化层面着眼,它可能达到石破天惊的颠覆程度,但在艺术上却大有“非诗”的嫌疑;比如从心理学上讲,它可能产生极强烈的快感,但从美学上评估,却存在着不可宽宥的粗鄙毛病。
不言而喻,新诗一开始就深陷合法性的死结,久久未能解套,一切问题都围着它团团转。所以20世纪上半叶发生了那么多论争:诗与白话之争、诗与道德之争、人生与艺术之争、普罗与“新月”“象征”之争、贵族与平民之争、写实与纯诗之争、自由与格律之争、文体之争、民族形式之争,此伏彼起,不亦乐乎。兴许有太多问题要立马解决,反而“漠视”了尺度与标准的存在。然而这话说的也不全对,许多论争表面上看来好像没有完全“对上点”,其实内里还是有所触及的。盖因新诗伊始就遇上太多“外围性”事务,承受外界前所未有的压力,再努力也腾不出手来清理自家要务——这一解释显然也是半通不通的。事实是新诗发端之际,虽未能确立所谓的尺度标准,但其隐含的成分,仍如罩在头顶的“魔咒”,始终挥之不去。换句话说,标准尺度其实已含纳在无尽的争讼中,只是没被明显地“拎出来”而有所遮蔽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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